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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溺婴现象到底多严重?

发布于:2022-06-06 作者:admin123 阅读:20

在清代,溺婴多为溺女,有的人家只要生下女孩马上溺弃,有的家庭溺弃的女婴至少一个,多者有五六个……这种风气以福建、江西、安徽等几省最为严重。

溺婴这种陋俗,自战国时期便出现了,只是随着朝代的更迭,溺弃的婴儿性别有所不同。

譬如战国时就有“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的风俗。

可到了汉朝,很多人便“生子杀之”,原因是汉朝的男孩三岁就得出口钱,一般老百姓出不起。

到了晋朝,还有“生男不复举养”的……

直到元代开始,人们溺婴便多是溺弃女婴了,到了清代,溺弃女婴的现象就更严重了,原因就是重男轻女。

清人究竟有多重男轻女呢?怀孕前就以各种方式祈求生个儿子,如果生下儿子,那就大肆操办酒宴庆贺,甚至为了有钱操办酒宴,还要卖掉女儿。当然,也不是所有女儿都能活到被卖掉,因为她们刚出生就被溺弃了。

清人溺婴的手段很是残忍,这是史料中有详细记载的,如《郑光策与福清令夏彝重书》中记道:

“凡胞胎初下,率举以两手审视,女也,则以一手覆而置于盆,问:‘存否?’曰:‘不存’。即坐,索水,拽儿首倒入之……有顷,儿无声,撩之不动,始置起。”

大意是说,稳婆接下新生儿后,会先看看是男是女,是女的就问主人,留不留?如果主人家答不留,便将新生女婴的头按进水中,等到孩子没声音了,摸也没反应了,才捞起来……

此外,还有一种方法亦为普遍,那就是婴儿刚出生后“以酒醋入婴儿口,以胞衣蒙之,覆以盆,置于地……”

这是用胎盘胞衣盖住婴儿口鼻使其窒息而亡。

无论哪种方式,在儒风蔚然的清代,这种行为显然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然而人们不仅没有对此加以谴责,反而纷纷效仿。

清朝的溺婴之风一般分布于南方,顺治朝时,以“福建、江南、江西等处”居多,这里的江南含江苏和安徽。

到了同治朝,还有人上奏“广东、福建、浙江、山西等省仍有溺女之风。”

而这些省份中,以江西省尤为严重,据《大清律例新增统筹集成》所言,是:“此风各省皆有,江西尤盛!”

清代的溺婴现象有多严重?整一个清代,究竟溺弃了多少婴儿?目前还缺乏确切的数据资料,但是在相关的文献记载中,提到溺婴都是用“多”、“盛”、“成风”这样的词语,可以想见那时候溺婴的严重程度。

而在某些地方文献中,所呈现的数据甚是惊人:

如福建福清一带的贫苦人家,是“实无一户不溺”;

江西南安府的“中等之家仅留一二,余者皆溺。”即中等人家才留一二个女儿,后面生的都要溺弃,而以古代的生育频率,又岂会只生一二位女儿?

同是江西省的弋阳县更狠,是“生女勿举者,十尝三、四”,也就是三四成的人只要生了女儿都直接溺弃。

湖南临武县则是“育女无过三举”,如果有人家养了三个女儿,那是要引来一片称奇声的,这些必须是富有家庭。至于贫困点的,只能“止育一女,多则溺之。”

凡此种种,多不胜数。

如此风气下,那被溺弃的婴儿数量自然是骇人的了。而滋生这种风气的原因是什么呢?

结合相关文献来看,大约为几个原因:

一,因家庭贫困古代生活条件艰苦,到清朝,因为人口的急剧增长,加上社会分配不公,使得广大劳动人民贫困不堪,在浙江这种地方,农民终年劳作,八口之家都养不起;湖南耕民“终岁勤动有不得养其父母者”;福建的贫民终年啃红薯充饥者“十室有九”。

这种条件下,养一两个孩子就已经很艰难。然而古人又缺乏避孕的意识和条件,在生下孩子,尤其是女儿后,只好溺弃。

譬如乾隆朝时,长沙府同知有说:“凡生女之家,或因家计贫乏,即行溺死。”

同是乾隆朝的江西按察使曾说:“江左恶俗成风,贫者以衣食为艰,往往生女方离母胎,即行溺毙。”

总的来说,就是因为家庭实在无法再多承担一人的生活,只能放弃后面生的孩子,当然,如果是男孩还可以考虑养育。

二,为了尽快生男孩很多溺婴者都是因为前面已经有了一两个女儿,而还没有生过儿子,待第二第三胎再是女儿,便果断溺弃。因为古人认为哺乳会影响怀孕,为了早点怀孕生个儿子,只能放弃这个女儿。“或以养女需乳,不利速孕,急而溺之。”

有的人家更过分,据说宁波有一户人家连续生了两个女儿,都溺弃了,谁知第三胎又是一个女儿,这人家就担心如果水溺怕到时候她还投胎回来,就先用火烧毙,再用石头绑住沉到江底,让她永不得出世,在沉江时,旁边还有几百位吃瓜群众围观……斯情斯景真令人心寒齿冷。

三,负担不起嫁妆清代还有个非常不好的风气,就是很重视嫁妆。

当时社会婚姻论财重资非常严重。将要嫁女儿的人家,一定要问彩礼的多少,如果多,即使这新郎官行为不肖,也会嫁;

要娶老婆的人,一定要打听嫁妆的厚薄,如果嫁妆丰厚,即使这位新妇德行有亏,也能安心娶过门。

一个女人嫁到夫家,如果嫁妆稍薄,不仅丈夫不高兴,还会被夫家人看轻取笑,平日里若有不如意,婆婆诋毁你,妯娌轻薄你,女方家也脸上无光。

据史料记载,在福建:“古田嫁女,上户费千余金,中户费数百金,下户百余金。往往典卖田宅,负债难偿……”

正因为这种浮华的婚姻风气,许多人家选择了不要女儿,毕竟实在负担不起啊。

四,为了留财产给儿子每个家庭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养育的女儿太多,将来也会影响儿子的生活质量,譬如清代江西有出嫁女继承家产的风俗,很多父母为了将来儿子可以占有更多家产,不愿再生女儿,“父母之分财姊妹,遂为子计,以免割思。”

此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原因,譬如有的人家非常迷信,此前占卜听到人说生女会有不利后果,便生而溺之;又比如有一些人生下了私生子,只好溺之以掩人耳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清代溺婴的一些小知识,需要说的是,因为种种原因,许多女婴在刚出世便被溺弃,却极少人考虑过后果。那些大量溺弃女婴的地区,会出现男多女少的社会问题,导致很多男子妻室难求,许多男子甚至鳏居一生,只是,这种凄凉,只怕当年溺婴的父母们也看不到了。

一、你见过最好笑的故事是什么?

化缘

一天某庙的老和尚叫小和尚去一个地主家化缘,小和尚问老和尚到地主家去化什么缘,说穿了就是到地主家去要什么东西。老和尚答道:你头上戴一顶草帽,脚穿一双木制拖鞋站到他家门口手敲木鱼就行了,地主就会给你我庙所需要的东西了。

老和尚是师傅,小和尚是徒弟,老和尚不告诉小和尚到底化缘什么东西,小和尚也没办法,只好按老和尚讲的去办。

小和尚按老和尚的要求来到地主家门口手敲木鱼,地主走到门口看了一下小和尚的打扮,进去拿了一包东西给了小和尚。小和尚拿了化缘的东西急急忙忙赶到庙里交给了老和尚并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老和尚把包打开后并讲对!对!对!要的就是这东西,小和尚升头一看原来是一包茶叶。

小和尚问老和尚地主怎么知道你化缘的是茶叶呢,老和尚说你自己去慢慢想吧。小和尚想啊,想啊,地主怎么知道我家师傅要的是茶叶呢,怎么也没有想出来。

由于小和尚去化缘时外面下小雨,他回来后就把草帽挂在朝太阳的墙上晒,并把木拖鞋随手放在草帽下面的地上。他看到墙上挂的草帽,草帽下面的地上是一双木拖鞋,这时小和尚的灵感上来了,并讲原来如此。

二、辛酉《撒乌耳亡》这本书主要讲了什么?

人最不愿意正视的是自己,最难正视的也是自己。

辛酉所著的小说《撒乌耳亡》讲述的是一位邮递员总能在邮筒收信时发现一些没封口的旧信,信里记录了许多令人费解的事情,比如:一个具有预知能力的神秘女人、一道可以找出匿名情书写作者的菜、一种能置人于死的慢地性毒药……

随着时间的推移,邮递员逐渐意识到,那些来自于不同时期的旧信存在着某种联系,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死亡。更为恐怖的是,似乎有某种神秘的力量故意让邮递员偷看那些旧信……

《撒乌耳亡》作者辛酉,著有长篇小说《撒乌耳亡》《赦免之日》《一张可怕的照片》,短篇小说集《闻烟》。他曾是新闻工作者,而立之年后误打误撞写起了小说。

既不是网络作家,也不是传统“作协制”作家,他说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属于哪一类作家,有时候极不自信,有时候又有点自负,总而言之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在“以我手写我心”,不为人左右,做真正的自己。

“书非借不能读也”,辛酉的《撒乌耳亡》不需要这样,只要一开始读,你就有停不下来的节奏。在深夜阅读不瞌睡,反而越读越清醒越思考越急于知道故事结局。

一 书信形式,推进情节发展

《撒乌耳亡》以王神父为教友做告解开始,引出对二十年前事情的回忆。回忆当中,很多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通过一封又一封信,从纸面和字迹中透露,故事情节一步步展开。

教友在神父面前忏悔不该偷看别人的信件,但是随着一封接一封信被偷看,信里隐藏的故事越来越勾人心魄。读者当然知道教友的做法是错的,但是又跟教友一样忍不住想了解更多信件的内容。

明知不可以,却欲罢不能,这就是作者深谙读者窥秘心理,故事情节安排独辟蹊径,真正高明!

二 步步为营,构成完满故事

小说一百页之前,基本是信件内容,之后,就是事实记叙或者人物口述,然而,信里人物和现实中又有所不同,而人物的真名和教名也有偏差,还有人物之间的关系和所发生的的故事,让我在阅读时忍不住往回翻,检查自己有没有理解错误,人物是不是真的对应。

更出其不意的是,只有读到结尾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才能说你开始了解故事中的人物了,而若想说你对情节和人物已经了然于心,那还需要再读一遍,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从头到尾,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会积极想象每个情节的发展方向,期待和作者的思路不谋而合,却每一次都扑个空。

我的想象是局限的片段式的,而作者是出于故事大局和读者阅读需求,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因此总是走在作者圆满的步步为营之中。

三 关照内心,引发读者反思

一部作品是否受读者欢迎,不仅在于情节能否吸引人,更在于它对人们心灵的泽润。焦躁迷茫的现代人,急需要情感的慰藉老母亲般的关怀。

在故事接近结尾时,作者不动声色地借王神父之口道出了内心:人最不愿意正视的是自己,最难正视的也是自己。

为了逃避现实,常常会出现角色错位的情况,分为三种:

特蕾莎,渴望自己成为林凯的妻子,因此意识里幻想自己就是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

撒乌耳,他的父母和两个姐姐,以及妻子孩子相继离开,最爱的女孩做了修女,这样的人生让他痛苦不堪,于是他把自己的经历幻想成别人的。

默西亚,总幻想自己是主耶稣,觉得自己可以拯救所有人,一旦发现不能如愿,就会把事情妄想成自己希望的局面,是前两种的综合体。

读辛酉的《撒乌耳亡》,故事始终笼罩着一种悲情色彩,但是没有那种让人窒息的感觉。读到结尾,才知道这本小说不只是在讲故事,更是在教我们反思:你,是你自己吗?你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人最不愿意正视的是自己,最难正视的也是自己。

三、天津教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发生?

这是晚清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大案子!因为这个案子,积累了一辈子好口碑的曾国藩,也成了“汉奸”“卖国贼”,很快死在了人们的唾骂之中。

下面我来细致的给大家说说,看曾国藩是怎么毁在这个案子上的。

天津这个地方,是法国天主教传教的重点地区。按理说吧,传教士又不会打打杀杀的,是不会和老百姓产生直接矛盾的。

事实上,当时天津的老百姓分为两类,一类是接受了传教士,要么成为了教民,要么心理上感谢传教士。原因很简单,传教士确实也做了一些好事,比如治病救人、免费施粥、收养孤儿。

还有一部分,始终不信任传教士。因为传教士和外国侵略军经常一起出入天津城,大家恨侵略者,自然也恨传教士。

天津教案的源头,要从“仁慈堂”说起。仁慈堂是收养孤儿的机构,传教士这项举措,曾经为他们加分不少。

清朝的溺婴现象到底多严重?

他们一看这事情对传教有好处啊,于是开始发放一些小奖励,谁要是遇到被丢弃的孩子,送到仁慈堂,我就给你一点奖励。就是因为这,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

有些人贩子开始诱拐儿童,骗取奖励,天津城里出现了几起孩子失踪的案件。

正巧仁慈堂收养的孤儿弃儿,有些是生了病的,死了之后,传教士和修女一般会举行简单的宗教仪式下葬。这事儿被老百姓看到了,觉得神神秘秘的,有问题。

到了1870年夏初,天津的儿童失踪案越来越多。仁慈堂病死的孩子也多,为了避免谣言,传教士都会选择晚上埋葬。埋葬的多了,有些尸体会被野狗挖出来撕咬。这下就麻烦了,流言到处都是,说传教士拐卖儿童,害死孩子剖心挖眼。

正好这时,天津抓了几个人贩子,有一个招供说自己为一个教民拐卖孩子,一个孩子给洋银5元。这下子把天津市民的火点起来了,群情激奋,要联合起来攻打教堂。

当时官府一看,这不行啊,马上会有大暴乱的。所以决定查清这件事,于是他们和教堂联系,查一查,平息谣言。教堂同意了,但是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不同意。

不仅不同意,还在交涉当中说是中国人挑起这件事,要官府派兵镇压。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丰大业竟然当众开枪,打死了知县的仆人。

围观的群众忍无可忍,冲上去一顿锤,把丰大业和他的秘书活活打死了。大家一看法国领事都打死了,一不做二不休,打教堂去!

于是群众杀神父、杀修女、杀教民、烧教堂!天津一片大乱。

这事一发生,在天津的洋人都急了,联合向清政府施压,要严惩凶手。总理衙门很为难啊,派谁去合适?谁都不想去。

最后,这任务落在了曾国藩头上。曾国藩是直隶总督,当时还在生病。没办法,曾国藩赶紧来到了天津,本着事态不扩大的原则,他撤换了一批官员,迅速调查情况。

并且发布调查结果,说洋人拐卖伤害儿童的事情是谣言。

清政府看着各国军舰也纷纷开了过来,严令曾国藩赶紧处理此事。曾国藩迫于压力,只能抓了一批人,20人判处死刑,25人充军。当然,赔钱也是少不了的。

总之,洋人们算是基本满意了。但是,举国百姓都震惊了,开始骂曾国藩。

朝廷也感受到了压力,把曾国藩换成了李鸿章。曾国藩还问李鸿章准备怎么处理,李鸿章回答说:“不管什么事儿,都只和他们打痞子腔。”李鸿章一接手,就偷偷的把20名死刑犯改成了16名。

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了,曾经一直有着好名声的曾国藩,老了老了,却被举国骂为汉奸卖国贼。自己的同乡都把他视为做大的耻辱,不愿再与他有任何关系。

第二年,曾国藩就在万人唾骂中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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