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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恋

发布于:2022-06-01 作者:admin123 阅读:22

  猫恋

  一灵不泯

    这几天,维邦总觉得家里的猫有点不对劲。他说过几次,可是大哥维方却一笑置之,丝毫不放在心上。

    维方很喜欢家里这只猫,而且猫也特别喜欢亲近他。本来这只猫是他的新婚妻子嘉颖花大价钱从宠物市场买回来的。可是她如珠如宝地宠了一阵子之后,听一位朋友说它不是纯种波斯猫,登时兴趣大减。而且这时候她也玩腻了,于是开始冷淡起来,开始嫌猫脏,不许它上沙发;嫌猫麻烦,会打破她心爱的水晶花瓶。渐渐地,这猫似乎也懂得了女主人讨厌它,开始格外地跟维方亲近起来。特别是上次嘉颖重重地踢了它一脚,它差点断气,醒过来之后它就不再接近嘉颖,总是喜欢蜷伏在维方的脚边……维方抱着它的时候,它总是柔顺地用头挨着他,一副乖巧的样子。它不再闯祸了,也很少上窜下跳了,嘉颖在屋子里的时候它总是躲在角落里。

    也许正因为这只猫看来太乖巧太通人性了,维邦才会觉得它不对劲。维邦是学心理学的,今年刚毕业,一回到家,首先就注意到了那头波斯猫。它叫毛毛,名字是嘉颖取的。毛毛最特别的就在于它的眼睛,纯种波斯猫的眼珠是不同颜色的,而这只猫的眼珠格外奇怪,一只是家猫那种幽幽的绿色,一只是浅灰色的,有点发黄。因此,维邦一见之下就觉得有点诡异。而且,在它身上,还发现了几件奇怪的事。

    第一,毛毛不喜欢毛线球,不喜欢笤帚,也不喜欢吃鱼,更不吃老鼠。猫大多会喜欢毛线球,可是上次维太太织毛衣时将毛线球滚落在地,毛毛却懒得看也不看。家里的保姆扫地时,它却对笤帚不屑一顾。狗喜欢拖把,猫喜欢笤帚,这是动物的天性,毛毛却十分例外。然而更奇怪的是,它竟然连鱼也不吃,只吃米饭稀粥。这一点就十分令人费解。按理说任何猫都喜欢荤腥,有道是“没有不沾腥的猫”,天下哪有不吃鱼的猫?听维方说,毛毛是从上次被嘉颖踢了一脚之后才改变了一切习性的。在那之前。它跟普通的猫没有什么两样。那次嘉颖以为它死了,便准备扔掉它,谁知它竟然又活了过来。

    第二,毛毛特别喜欢家里的花,尤其是那盆不值钱的山茶花。那种花是花上几元钱就可以在花市场上随便搬一盆回来的。盛开的时候很娇艳,没有香味,可毛毛却总喜欢徘徊在花边,一见到有花瓣飘落,它就“咪呜” 一声,叫得十分悲伤。说它悲伤,倒并非是维邦的心理感觉。有一次,维邦真的看见它眼中湿湿的,有泪水滚落下来。而且它的叫声真的是十分凄惨,听了令人心中一揪。还有一次,嘉颖想伸手去摘一朵山茶,竟被毛毛狠狠地抓了一下,手背上抓出了三道血痕。这件事令得嘉颖十分恼怒,抓起笤帚,狠狠地打了毛毛几下。毛毛一向温顺,从来不会抓人,这次又是个例外。

    第三,这一点就纯属维邦的个人感觉了。维邦总觉得猫的眼光十分像人,竟如同有感情一样。它看嘉颖的时候,憎恶害怕;看维方的时候,却十分温柔,充满喜悦。虽然这只是维邦个人的感觉,可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它,维邦心中总泛起这样的感觉。

    “咪呜!”猫又在外面叫了。维邦本来就不太喜欢小动物,觉得跟这些小东西打交道是十分女性化的事情。而毛毛更令他十分不喜。他总认为这只猫十分怪异,每次见到它,心中就有种不祥的感觉。维邦走出房间去,站在阳台上冷冷地向下俯瞰,毛毛正蹲在那盆山茶花旁,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不知怎么,维邦心中一动,觉得从这个角度看去,毛毛慵懒的姿态有几分象一个柔媚的少女。难怪有人把美女比作波斯猫了。毛毛正看着那朵枝头初绽的茶花,那专注的目光象一个多愁善感的少女感怀伤春的模样。维邦心头一凛:“这猫的目光跟人一样!”“咪呜!”毛毛叫了一声,站起身来,耳朵也竖了起来。这动作表示有人来了。接着,毛毛迅速地奔到大铁门边,用爪子轻抓着铁门。维邦知道,一定是维方回来了。维方的脚步声,毛毛在十米之外就可以听得清清清楚楚,而且绝不会弄错。

    果然,不久就听到钥匙声。维方一打开大门,毛毛就跳上去,扑进他怀里。维方已经习惯了,微笑着抚摸它的头,抱着它走进院子。维邦皱起了眉头,慢吞吞踱下楼去。他觉得这一人一猫的亲热劲已经过头了。

    “大哥,今天回来这么早,不用去接嫂子下班?”“嘉颖跟同事逛街去了,晚一点才回来。”维方脱下外衣,毛毛已衔了它的一只拖鞋来。这一点毛毛比别的猫聪明,它总是知道维方需要什么,总是尽量帮他做。它不但能衔拖鞋,还能做许多连狗都做不到的事。

    维方微笑着拍拍毛毛的头,意示嘉许。毛毛却弓起了背,微微竖着背上的毛,充满了警惕和戒备地看着维邦。在这个家里,毛毛对维邦是最戒惧的。因为维邦总是用阴沉沉的、冷冰冰的目光看着它,而且还总是在维方面前说它古怪。不知怎么,每次维邦在说它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看它一眼,总好象它能听懂自己的话,很警戒地看着自己。有一次维邦曾说:“大哥,这只猫十分怪异,我总觉得它是不祥之物,你还是扔了它吧,要不然就送给别人。”毛毛听了这话,立即“咪呜”地叫了一声,声音十分哀怨凄惨。维方听了十分不忍,立即说:“毛毛通人性的,它一定会回来。何况它也没什么不好。我以后会看着它,不让它去打扰你。” 维邦还想再劝时,毛毛又哀叫了一声,维方不舍地将它抱在怀里,维邦当时哭笑不得。一想到这件事,维邦心中便十分不痛快。虽然自那以后,毛毛都尽量躲着他,可每次一见到他还是会出现这种紧张的姿态,这令维邦更觉怪异。

    “怎么了毛毛?” 维方摸摸它背上的毛,它全身的戒备立即松驰下来。“咪呜”应了一声。维方抬头,笑着说:“好像怕你似的。”维邦哼了一声,说:“它不是怕我,是讨厌我,恨我!”维方觉得弟弟的语气有点奇怪,说:“瞧你说的。毛毛怎么会讨厌你、恨你?,它只不过是只猫而已,又不是人,哪懂得什么爱恨?”维邦冷笑了一声:“它不懂得爱恨,怎么对你那么好?怎么知道避开我?你不也一直说它最通人性吗?”

    维方笑笑,说:“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倒像在跟毛毛斗气。”“我哪敢跟它斗气?谁知它有什么邪门?说不定……”维方微皱眉说:“你越说越莫名其妙了,说不定是你有什么邪门呢!”他穿上鞋,走进屋里,拿起一份报纸看了起来。毛毛也跳上沙发,坐在他的腿上,伸长了脖子看报纸。毛毛对报纸上的连载故事和娱乐新闻最感兴趣,总是盯着不动。一看到体育和时事新闻就表现出意兴阑珊的样子,兴致索然地伏着不动。

    维邦冷眼盯着毛毛,它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报纸,神态跟一个人差不多……维邦想:“这只猫何以会呈现出如此类似人的神态来?一只猫为什么这么奇怪……”他一边想心事一边走上楼去。

    吃晚饭时,维方的父亲维成康问:“阿邦,你找到工作没有?”他语气透着不满,虽然现在工作难找,可维邦总应该试着去找找,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每天闲待在家里,一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样子。事实上,维邦自从毕业之后,就从未象别人一样出去应征过工作,也从未关心过招工广告,看看有没有适合他的工作。

    维邦口里含着饭,含糊不清地说:“快……快啦,快有工作了。”维成康说:“每次都听你说这句话,我都会背了。到现在还不是这样,什么工作都没有,从来没见过你去应征,难道工作会从天上掉下来?还是有什么好工作等着你,非你不可?”

    维邦咽下一口饭说:“爸,你别管我,我真的快有工作了。”“工作?什么样的工作?是不是就象你现在这样,成天呆在家里晃荡,还可以拿钱的那种?”维邦翻了翻眼,做一个鬼脸。然后有点理不直气不壮地说:“老爸,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难道我还会骗你?”“是啊,你不会,你很乖,你从小到大都不说一句谎,又不逃学又不打架,从来不让我操心!”维成康冷笑,语气之中透着嘲讽的意味。

    维邦耸耸肩,满不在乎。

    维太太开口说:“好了好了,不要罗嗦了,吃饭!”“你就会护短,看你的儿子都成什么样了!”“什么我的儿子,儿子你也有份,难道就是我一个人的?养不教,父之过,你不检讨自己倒来找我算帐。”维邦低着头沉思,只听见父亲说:“这儿子也不知是谁生的,鬼迷心窍似的,从小就不听话,半点不像我!”维邦脑子里灵光一闪,一拍筷子,失声叫道:“我明白了!”全家人都吓了一跳,维成康怒道:“干什么,神经兮兮地吓人一跳!”维邦尴尬地笑笑:“没什么,没什么,吃饭!”“不吃了,看你模样,谁还吃得下饭!”维邦吐了吐舌头。

    吃完饭,维成康和维太太上楼去看电视,维邦和维方就在楼下看电视。兄弟俩个性迥异,爱好却十分接近,总是喜欢坐在一起看电视讨论。

    维邦突然说:“大哥,你还记得卫斯理记述中有动物成精变人的事吗?据说某些地方由于特别的原因,会致辞使动物特别容易成精。”维邦似乎特别相信卫斯理小说中的幻想,所以他说的是“卫斯理记述”而不是“卫斯理小说”。维方皱

  了皱眉,说:“怎么啦?难道你也想找个地方成精?”他语气中不无揶揄。

    维邦说:“不,我倒觉得,咱们家的地气、磁场可能有点与众不同,容易成精。”他特别强调了“成精”二字,而且是一本正经地。

    维方有点啼笑皆非。他想了想,也故意作正经地说:“是啊,我也觉得有点与众不同,最近连家里那几条金鱼也有点不对劲了,好象要口吐人言似的。”维邦吃了一惊:“真的?”“当然,它们今天还向我问候早安呢。”说罢,维方哈哈大笑。维邦这才知道他是取笑自己,“呸”了一声,又说:“大哥,刚才我吃饭时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毛毛为什么有那么多怪诞行为。后来我终于想通了,一定是毛毛成精了。”维方瞪大眼,半晌哈哈大笑,笑得更厉害,连腰都弯下去:“你……你是不是成天呆在家里……哈哈……无聊得疯了?……成精……哈哈,亏你想得出,你成精了它还都没成精呢!”维邦急道:“你不要笑,是真的,我真是觉得是这样,难道你不觉得怪异吗?毛毛的行为比狗还聪明,简直就跟人差不多……”“我觉得现在最怪异的就是你!”“不对!难道你没发觉毛毛的眼神很人性化么?就象人一样看着你,很有感情的样子。”维方仍止不住笑:“那你干脆说含情脉脉好了,你可别忘了,它还是未成年少女呢!”“谁说它未成年?毛毛已经一岁半了,猫的寿命平均为七年,按这样来算,毛毛已经该情窦初开了。”维邦仍一本正经,象是半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话可笑。“它成精了,有了人的思想感情,就爱上了你。” 维方呆了呆,差点连隔宿饭都喷出来:“阿邦你知不知道,这不仅是我这一生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也是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他一边挥手顿足,一面笑得前俯后仰,完全没有注意到毛毛在墙角里“咪呜”了一声。

    维邦却注意到了那一声猫叫,迅速转过头去,毛毛正蹲在墙角落里,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流露出十分哀怨的神色,让人不由自主地心弦一震。虽然猫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那缩成一团的可怜模样已经让人联想到它内心的悲伤和无助。维邦呆呆地看着它,觉得那哪里是只猫,分明就是个楚楚可怜的少女。

    维方还在说:“毛毛为什么怕你?是不是因为你曾经非礼过它?”维邦说:“你看毛毛的眼睛!”他盯着毛毛,只听它叫了一声,迅速地从墙角蹿了出去,只一闪,便从门口蹿出去,消失在黑暗之中。

    维方笑着说:“你怎么吓着人家纯情少女了?”维邦十分气恼,大声说:“你为什么不相信我?”维方摇摇头,看着气急败坏的弟弟,无可奈何地说:“你让我相信你,也稍微正常一点好不好?这种无稽的话如果也要我相信,那我岂不是跟你一样疯了?”他叹了口气,又说:“早就叫你不要再研究那些灵异学什么的,你偏不听,现在连说话都这么不正常,如果是爸爸听到了,不气死才怪。”维邦知道大哥绝不会相信自己的话,便不再言语,心中却并未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想法,只是想:“我迟早要找出证据来,让你相信我!”自上大学以后,维邦的空余时间就在研究玄学。随着灵异热潮的掀起,很多大学生都痴迷于此,但往往是一时兴趣而已,很少有人象维邦这样相信并致力于研究灵异现象的。

    夜渐深了,时钟指向十一点半。维邦连打了几个哈欠,说:“大哥,我支持不住了,要去睡了。”维方心不在焉地看看钟,“嗯”了一声。于是维邦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上楼去了。这几天维方都睡得特别晚。嘉颖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回来得总是特别晚,维方也只有等到很晚。每次问她,她总有很多理由,诸如参加婚礼、宴会、打麻将之类。今天连逛街也逛到这么晚,可真是不寻常了。维方越来越心焦,连调了几个台的节目,荧屏上都显示着“晚安”或雪花样的白点。维方快坐不住了,“现在治安这么差,会不会出事?”他心里这样想。

    “咪呜!”毛毛在门外叫了一声。维方立即站起来,猜想嘉颖一定回来了。果然不久便听到钥匙开门声。嘉颖的高跟鞋声毫不避讳的响着,走进院子。突然,毛毛尖声大叫了一下,嘉颖也同时发出不声尖叫,接着骂:“死猫,瘟猫,静悄悄躲在这里,吓我一跳!”维方皱起了眉头,快步走到门口,只见嘉颖一脸怒容地走过来,毛毛则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怎么了?”“踩着那只瘟猫了,吓我一跳,软绵绵的还以为是蛇。”“怎么不小心点,没事了吧?”维方关心地问。嘉颖娇媚地一笑,腻声说:“没事,怎么会有事?还是老公关心我,一直等我回来。”她将手穿过维方的臂弯,全身像散架似的靠在维方身上。维方本来有几分埋怨之意的,给她一撒娇,便烟消云散了。

    “为什么这么晚回来?不知道我担心你么?”“唉,逛街逛得很晚,又去看电影,吃宵夜,就玩到这么晚了。”“什么电影这么好看,让你把老公独自丢在家中不管?”“什么喜剧片,去晚了连名字都没看到,只知道笑,连情节都没有

  ……”两人一边说笑,一边上了楼,全然没注意院落墙角边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

    第二天一早,维方起床后没有看见毛毛,微觉奇怪,却也没有太在意。但是傍晚回来后,仍然不见毛毛,他才开始诧异起来,到处寻找。

    “毛毛,毛毛!”维方翻遍了屋里每个角落,也看不见毛毛,于是走出院子去。维邦站到院子的阳台上,向下俯视:“你的心肝宝贝不见了吗?”维方仰头问:“你看见了吗?”维邦笑着说:“我哪见过你那宝贝,它一见我就躲八丈远了。” 维方不再理他,继续翻院子里的东西。他拨开一树桂花,看见一团白色的东西,立刻伸手过去抱了过来,果然是毛毛。它蜷成一团,无精打采地睁了睁眼,身上的白毛脏兮兮的。维方象问人一样问它:“怎么了,毛毛?”毛毛闭着眼,

  不睬他。维方带它回到屋里洗澡,才发现它站不太稳,一只脚跛了。

    过了很多天,毛毛的脚才恢复正常,但一直恹恹地不大理人。这几天,嘉颖仍旧很晚回来,维方也不再追问她原因,一见她回来,就一声不吭地走上楼。嘉颖也从不解释,更不道歉。

    这天,毛毛蹲在山茶花旁,看着最后一片花瓣落下来。维方回来,它也不去迎接,最近它一直这样。维方抱起它,进了屋。今天所有人都不在家。维成康和维太太出门旅游去了,连维邦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维方呆呆地沙发上,拈起茶几上的一根烟,摸出一只打火机,“嗒嗒” 地打了几声,却不点燃。过了半晌,他低头点着了烟,却心事重重地又放下。过一会儿,又凑到嘴边,再放下。如此反复几次,毛毛好奇地抬脸看着他。维方满脸愁容,眉头深锁。他的心情很坏,很想抽支烟,喝杯酒。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坏的人,总会想到烟酒。但维方终于熄了烟,低下头来。

    毛毛看着维方,一动不动。维方苦笑了一下,说:“我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了,只能对着你说话了。除了你,家里也没有别人听我说话了。”他靠进沙发,疲倦地说:“我看见嘉颖跟很多人一起去酒吧……其实这也没什么,她不用天天骗我的。我一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她的生活方式,但没有想到会导致这样的结果。毛毛,你告诉我,当初我和她结婚是不是太勉强了?我的生活方式也许太刻板了,每天都这么规律化……可我真不知道怎么去适应她,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天天陪她去跳舞、去喝酒、去交际应酬?为什么我什么都不会?”维方锁紧了眉头,眼眶发红,语声微微发颤。毛毛似乎听懂了,用脑袋轻轻蹭着他的衣服,像是在安慰他。

    “她从来不对我说她的不满,可我知道她一定不满意,否则她不会天天很晚才回家,她觉得我不够激情,觉得我不懂浪漫,觉得我不会享受生活……可我真的是没办法像她那样生活。她是富家千金,可以不用工作也不愁吃穿。可以今天想出国马上就去订机票;可以明天想旅游现在就请假;可以玩到三更半夜,明天睡到日上三竿也不去上班。可是我怎么能像她一样?最好我今天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明天再送海洋之之星,后天陪她乘热汽球环游世界……这些我做不到,可是我知道她最希望我做的就是这些。她喜欢每天过不同的新奇刺激的生活,希望我每天变不同的花样讨她欢心。我也想,甚至想用钻石砌成城堡来表示我爱她,但我并不是生活在安徒生童话之中的,我不是王子,她也不是公主,南瓜不会变成马车,耗子也不会拉车,天上怎么会掉钱下来?难道不用工作就可以生活?天天这样就叫浪漫?生活毕竟是生活,不是她想像的这样永远浪漫。可是这些她哪能里懂?”毛毛眨了眨眼,眼眶湿湿的,低低地叫了一声。维方没在意它的反应,继续说着:“起初,我觉得她纯真得象不食人间烟火,可是这些美丽、浪漫都不能当饭吃,更不能当日子过,如果每天都像她一样不用管事,都抱着生活情趣过日子,当然不会烦恼了!”他吸了吸鼻子,问道:“毛毛,你听得懂我的话吗?”毛毛居然很识时务地“喵”了一声,表示已听懂了。维方微觉讶异:“我只是想发泄一下,难道它真能听得懂?”他颇有疑问地看着毛毛,又问:“你觉得我真的太刻板吗?”毛毛竟摇了摇头!

    维方这一惊非同小可,立刻跳起来,毛毛本来坐在他膝盖上,这时也跳下地来。维方呆呆地看着它,那双眼睛发出异样的光彩,又柔和,又哀悯。黄昏的余晖透过窗帘暗暗地射了进来,古老的宅子里光线十分阴暗,毛毛的双瞳闪着幽幽的光,令维方忽然升起一股寒意,觉得它真像是一只成了气候的猫妖。维方猛一转身,飞速地跑上楼去。

    又过了几天,猫仍象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异动。维方渐渐淡忘了那件事,并暗笑自己神经过敏。这一天傍晚,维方带着毛毛出去散步,毛毛乖巧地跟着,不即不离。维方沉思着,有点心神恍惚,渐渐走到了马路中央。毛毛叫了几声,维方毫无反应。走近街道拐角处,一辆车子飞快地驶来,并按响了喇叭。可是维方仍丝毫没有觉察。车主急踩油门刹车,却已经来不及刹住。

    维邦悠闲地提着笔转动,忽觉有什么东西在扯他的裤脚,低头一看,原来是毛毛在用力抓他的裤管。他本来就对这只猫没什么好感,这时更是不快,正想随脚踢开它,忽而转念一想:“这家伙平时见了我唯恐避之不及,今天怎么了?”于是又疑惑地低头看去。只见毛毛盯着它,目光中充满了焦急不安,不停地用爪子抓他的裤子。他皱眉问:“你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事?”毛毛点点头,并迅速地转身向门外奔去。到了门口,它又回头看看维邦,似乎希望维邦跟着它走。维邦好奇心起,跟着它走了出动去。毛毛果然象要带他去什么地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到维邦始终跟着,这才又向前奔去。维邦一直跟随到一条僻静的道路。这条路平时很少有人走,又处在郊区,维邦心中觉得很是纳闷。四下一看,发现前方路面上似乎有个人伏着,于是加快脚步走上前。地上的那个人俯伏着,身下一滩血,衣着打扮很像是维方。维邦吃了一惊,将他翻转了身,果真竟是维方。维邦手忙脚乱地将维方送去医院,并打电话通知嘉颖。

    医院的检查报告下来了,幸好维方并无大碍,只是脑部受了点震荡,外伤并不严重。维邦这才松了口气。为防父母紧张,他不想通知他们。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嘉颖才施施然赶到。看她的模样,倒也不不像太紧张。维邦一见她就气不打一处来,但又不便指责,只好绷着一张脸,隐忍不发。

    “发生什么事了?”嘉颖问。“真是明知故问,电话里明明说得清清楚楚是撞车了。”维邦心里想,于是没好气地回答:“撞车了,住院了。”“怎么样?重不重?”嘉颖这才表示出一点关心的神态来。

    “脑震荡,失忆了。”维邦故意吓她。维邦想知道她对大哥究竟有多紧张,也许她连一只猫都不如。

    “失忆了?真的?不会这么严重吧?这可怎么办?不知他还认不认识我?”嘉颖焦急不安地顿着脚,“怎么搞的,这么大的人也会撞车,走路不会小心一点么?”她自言自语地嘀咕着。

    维邦更是生气,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妻子,丈夫撞车她却还在唠叨。他怕自己一开口就是不中听的话,索性走远了不去理她。等了许久,医生通知他们病人醒了,可以进去了,两个人就一同抢着进了病房。自然,嘉颖立刻知道维邦是在骗她了,于是狠狠瞪了小叔一眼。维方伤得不重,也没有失忆,只是头晕得厉害。看见嘉颖,他的头似乎更加晕了,于是冷冷淡淡地不大理睬她。维方住院的第二天,恰好保姆也有事请假,维邦便对嘉颖说:“你去炖点汤,一会儿我给大哥送去。”“什么”嘉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我连厨房都没有去过,炖汤?汤炖我还差不多!”她拎起小提包,一扭腰便出了门,只抛下了一句话:“要炖你自己炖!”高跟鞋格登格登地响着,她毫不在意地走了,好像出事的不是她的丈夫。

    维邦气得眼睛发绿,半天没回过神来。无可奈何,只能自己动手。他本来就不大下厨,炖汤更是头一遭。七手八脚忙了半天,已经十二点了。看时间,他登时跳了起来。迅速装好汤,匆匆出了门。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煤气灶上的火苗

  晃了晃,就熄灭了。

    没有多久,厨房中便弥漫了一股煤气味,渐渐溢至客厅中。除了厨房的一扇小窗外,客厅和卧室的窗户都紧闭着,煤气味在空气中散之不去,越来越重。

    维邦坐在医院的床边。忽然之间,他的CALLS 机叫了起来。他对着阳光一看,CALL机上显示的是家里的电话号码,心中不禁诧异:“家里哪有人?难道是嘉颖?她刚出门,哪有这么快回来?难道是爸爸妈妈?更不可能。”他正思索间,维方已经在问他:“谁找你?”“哦……朋友,我去一下。”维邦没说实话。

    “那你去吧,我没事。”“好吧。”维邦赶到家,一开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煤气味。维邦大吃一惊,忙冲进厨房,这才发觉自己忘了关煤气灶。他关了煤气,捏着鼻子打开所有门窗通气。一边忙,一边呛得直咳,心中则庆幸:“幸好没事,如果有人来一按门铃,那就完了……咦,是谁打电话给我?”维邦想到了这个问题,不由大起疑心。但他刚才关窗的时候已经上下走了一圈,并未发现有人。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他自己。一阵寒意自他背上袭起,他全身的肌肤都起了爆栗。这个电话绝不是家里任何人打的,那又会是谁呢?当然不会是小偷,难道……维邦四处搜寻,发觉客厅茶几上的电话没搁好。他拿起电话,话筒中传来“嘟嘟”的声音。他茫然地搁下电话。忽然,“嗖”地一声,有什么东西从他身边窜了过去。维邦迅速转头,只看见正对着他的一扇窗户敞开着,什么也没有。维邦心里的寒意更重了起来,渐渐觉得屋里有一股阴森的气息笼罩着他,令他汗毛倒竖。

    维邦四下搜寻,不但没有任何人,甚至连动物也没有。“动物?”一想到动物,维邦脑子里灵光一闪,忙走到窗口察看。窗外是泥土地,种植了几株波斯菊,半湿的泥土地上印了几个浅浅的脚爪印。“是猫!”他失声叫了起来,心中迅速转着念头:“难道真的是它?它……它真的成了精?”但他很快就定下神来,揣测着猫打电话的可能性有几分。想了良久,他还是摇了摇头。太难确定了。单凭这几个脚爪印,并不能确定刚才从他身边窜过去的是猫。就算是,也不能说明什么,猫是会到处窜的,但如果说会打电话,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这次的煤气事件使维邦对毛毛更存警惕之心。本来按维邦最初的念头,最好就是把这只猫给扔了,或送给别人。然而现在他心中又开始犹豫,假设真的是毛毛打电话给他,那么这只猫倒并不存在恶意,何况它上次救了维方。再三思量,维邦决定留着这只猫,并且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维邦对灵异现象兴趣浓厚,这只猫大大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过了几天,维方已经可以出院了。维邦结了帐,就接他回了家。嘉颖照例不在家,她既未去接维方出院,也未在家中等候。维方进了门,一见屋里冷冷清清的样子,就明白嘉颖又不在家了。他没说什么,心却冷冷地往下沉。对于妻子,他实在已不抱希望,他们之间的隔阂从不知不觉中滋生,发展到如今这种冷淡相处的地步,实在令他心寒。然而维方始终不明白是为什么,他已经完全不能了解妻子了。

    “喵——!”一声怯怯的猫叫让维方从沉思中惊醒过来。一个白影不知从何处蹿了出来,蹲在维方的脚下,抬头看着他,眼睛里闪着异样的神采,仿佛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愉。看到这温柔、关切的目光,维方心中升起一丝暖意。他弯下腰抱起毛毛,低声说:“你要是人该有多好!”维方只是随意发出一声慨叹,然而维邦却听在心里,不由想:“你别指望它是人,不过它倒真的有可能变成人。如果有一天它真的修炼成了气候,变成了人形,那可不见得是件好事。”他冷眼看着毛毛喜悦的目光,总觉得浑身的不舒服,即使是在青天白日,他仍感觉到那猫身上散发出的妖异诡秘的气息,给他们这幢古老阴暗的大宅子平添了几分阴森之气。

    闹钟的指针指向了九点,“滴铃铃”叫了起来。维邦从床上一跃而起,飞速穿上衣服,洗漱完毕就冲出家门。维邦的目的地是一幢古式的建筑,这幢古老的建筑跟维家的宅子差不多年代,只是这里是西方式建筑,维家东方式建筑。这里已经是真正的郊区,几公里之内看不见任何别的建筑物。

    维邦走直打开着的院门,揿了一下门铃,立刻有人来开门了。进了客厅,沙发上已经坐着四个人,两个中年人,一个是跟维邦差不多的年轻人,另一个则是头发花白的老头。四个人都站起来,,笑着打了个招呼。这四个人都是维邦上大学时认识的,年纪大的叫杜程,两个中年人是兄弟,哥哥叫诸长声,弟弟叫诸长宏,年轻的是维邦的同学曹亮。这间屋子是诸氏兄弟的,一直是他们的聚会地点。他们这些人都各自有工作,但共同点就是喜欢研究灵异现象。

    “你的时间概念真是一流,早一分钟到都不肯?”曹亮笑着说。

    “不是我一肯,是要等我哥嫂出了门,免得他们怀疑。”“我们又不是做见不得人的事,怕他们干什么?”维邦摇手:“我爸妈是老古董,接受不了新概念、新事物,要是让他们知道了,免不了成天唠叨,限制我的行动自由,还是减少麻烦的好。”“维邦,你来看,前几天有人带了这东西来,说是从一座古墓中得到的,据古墓中的文献记载,这东西是一面可以照出灵魂的镜子。”诸长声从茶几上的盒子里取出一样东西,小心翼翼地递给维邦。维邦接过手,仔细打量着。这东西外表看来完全象是古代女子梳妆用的青铜镜,表面光滑,擦拭得很干净。铜镜子的大小恰好可以照出一个人的脸和颈,有一把长约十公分的柄,握在手中正合适。镜身呈暗淡的青灰色,看上去就知道年代久远了。镜边的花纹中还嵌着些暗绿色的铜锈。翻过去看到镜子背面凸出一块,钻了一个孔,一条鲜红的绦丝从中穿过,打了个结。这条绦丝有点奇怪,鲜血一般的红。维邦立即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条丝带经历了千余年竟不腐烂倒也罢了,居然还毫不褪色,这是什么原因?”曹亮像是知道他的心思,笑着说:“你猜猜是什么原因?”维邦摸摸头,想了许久,仍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摇了摇头。曹亮见他冥思苦想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维邦给他笑得有点脸红,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发笑,心想:“难产答案非常简单而我却答不出?”“你还猜不出?”“难道是用特制药水浸过?或是质地特别?”曹亮笑得打跌,令维邦更是窘迫,又搔了搔头。杜程说:“好了,不要取笑他,他猜不出来也是正常的。”曹亮止住了笑,换了副正经的神态说:“这条绦丝是我系上去的,当然没这么快烂掉。” 说完,他又忍不住偷笑了一下。

    维邦恍然大悟。这答案果然够简单,只不过也太简单了点。他瞪了曹亮一眼,怪他作弄自己。

    “言归正传,你看得出这东西的异常吗?”“异常?” 维邦凝视着铜镜,镜中清清楚楚地照出他自己的形象,纤毫毕现。其清晰程度竟不逊于现代的玻璃镜子。他将镜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苦笑着摇头:“有什么异常?我觉得正常不过。充其量不过是一件珍贵的古董,难道里面会有女鬼蹦出来?”“喂,你小心点!” 曹亮忙把铜镜捧起来,小心翼翼地擦拭着。

    “有什么了不起,捧宝贝似的。”维邦撇撇嘴。

    “喂,别瞧不起它,恐龙说它是真正的宝贝,只不过我们还没发觉它的特异之处而已。”丁龙也是他们这一帮子人中的,今天因为有事没来。他是个有点特异禀赋的人,对于特殊事物有心灵感应。他当然是另有名字,不过因为生性滑稽,长相粗笨,大家都喜欢叫他恐龙。

    “在恐龙眼里,什么东西都怪,既然你们都相信它是宝贝,那你们说,它有什么不同之处?照出你们的灵魂来了吗?” 诸长宏说:“这只不过是我们还没懂得怎么使用它。也许,它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呢?” 五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始终讨论不出什么结果来。

    曹亮突然说:“或者,它本来就照出了人的灵魂。”“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它照出的本来就是我们的灵魂,我们谁也不知道灵魂是什么样子,或者我们的灵魂就是我们本来的样子。”“说了半天不等于没说,如果每个人的灵魂就是他本来的样子,那又怎么证明这镜子与众不同?那普通的镜子不也能照出人的灵魂?除非你拿这镜子去照一个被妖怪附体的人……”说到这里,维邦突然住了口,呆呆地出神。原来他想到了家里那只猫。”“如果用这镜子去照它,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不知道那只猫的灵魂是不是本来的样子?”“想到什么了?你认识哪个被妖魔附体的人吗?”“哦,是这样,我家里有只奇怪的猫……”维邦把最近家里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们,并说出自己对那只猫的怀疑,大大引起了这帮人的兴趣。维邦说:“我打算把这面镜子带回家照照我家的那只猫。”“不过,弄坏了怎么办?”杜程也表示赞同,说:“不如你把猫带来怎么样?”“不行,我大哥一定不许,而且我怎么向他解释?我不能让他起疑心的。何况那只猫狡狯得很,动作又快,它一向怕我,不等我接近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要想捉住它根本不可能。”其余四人对视着,觉均这件事十分难以决定。商议许久,他们终于同意,把铜镜借给维邦一个星期,但要他保证不能损坏。维邦一口答应,心想:“这铜镜如此坚实,千余年下来都毫发无损,哪有这么容易损坏?就算摔在地上,也不会损坏分毫,除非开车去压它或是扔到炉中熔掉。这些人真是过于担心。”维邦带着铜镜回到家。开始几天,他企图接近毛毛,可毛毛根本不靠近他,维方不在家时,它从来不出现在维邦视线之内;而维方在家时,毛毛就永远躲在维方身边。维邦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由万分焦急。转眼过了四天,维邦下定了决心,不管维方在不在家,不管用什么方式,都要试一试。

    晚上,维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维邦一见毛毛蜷在他身边,便拿了镜子,悄悄靠近,猛地朝毛毛一照。毛毛被镜子的光芒照了一下,吓了一跳,“喵”地一声叫,转头对着镜子,然后往沙发缝里退着,缩到维方身后。维方莫名其妙地看着弟弟和他手中的镜子,问:“你干什么?明知道它怕你,还捉弄它。”维邦这时已经看清毛毛在镜子里的影子,分明还是一只猫,哪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心中好一阵失望,尴尬地笑笑:“没事,偶尔吓它一下,谁知道怕成这样。”他不知道究竟是猫没有特别之处还是镜子没有特别之处,十分懊恼。

    “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小孩子似的”维方看了铜镜一眼,随口问:“哪儿来的镜子?很象古董。”“路边摊买的,仿古董。”维邦撒了个谎。

    “小心爸爸知道又说你乱花钱。”维邦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走上楼去,随手将铜镜锁在抽屉中。

    直到最后一天晚上,维邦想到明天要还铜镜了,于是打开抽屉取出来。正在这时,灯管闪了闪,居然停电了。维邦咕哝了一声,在黑暗中呆了十几秒钟,渐渐适应了黑暗。这天正好是农历七月十五,月亮已经很圆了,月色自窗口柔柔地投躲到书桌上。维邦正想离开书桌,忽然发现了一件怪事!

    铜镜在他手中,斜对着他,按理应该照出他胸前的衣服和一侧手臂,可是此刻铜镜里却朦朦胧胧一片,像蒙了一层雾,什么也看不见。维邦瞪大眼,举起铜镜,斜过身子对着月光照自己的脸,仍然什么也看不见。维邦目定口呆。过了片刻,镜中的雾气象是淡淡地隐去了,维邦的脸又渐渐浮现出来,然而和普通镜子里的形像并不太相同,看上去十分不真切,倒象是幻灯的投影一般,却又不象是幻灯的平面投影,颇具立体感。…………

    维邦呆呆看了很久,铜镜中的影像很像是一个气体人一般,维邦虽没见过灵魂,但凭直觉断定,铜镜中照出的是他的灵魂。他相信了,终于相信了这铜镜确实能照出人的灵魂。他立刻便想到了毛毛。他决定要知道这猫是什么东西,并很快就想好了一条计策。他打开房间的门,站在楼上走廊上轻唤:“毛毛,毛毛!”他故意放低了声音,改变了腔调。他和维方的声音本来就十分相似,此刻放低了声音学维方的语气和声音,的确难以分辨。

    果然,叫了几声之后,维邦就听到了猫叫声。他一边叫,一边渐渐退入屋内。他知道维方已经睡着了,生怕吵醒了维方,因此想把毛毛引入自己的房间,来个瓮中捉猫。毛毛丝毫不疑有诈,随两点光芒荧荧闪动,它已蹿入屋内。维邦迅速地关上房间的门,杜绝了它的后路。毛毛显然觉察到了不对,它跳上桌,想从窗口逃跑,然而窗户早已被维邦关紧了。于是它惊恐地站在书桌上瑟瑟发抖,不知道维邦要如何处置自己。

    维邦握着铜镜走近书桌。毛毛知道逃不掉,索性伏在桌上,任人宰割。月光透过窗玻璃,照见它两只不同颜色的眼睛,一只发出绿光,一只发出灰黄的光,看上去十分异样。维邦盯紧它,一步、一步……终于靠近书桌,一伸手就可以捉住它了。他举起铜镜,对着毛毛,毛毛不知所以,一边发着抖,一边看着铜镜。

    铜镜中的雾渐渐淡去了,逐渐现出了一张少女的脸。那是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尖尖的下颏,脸色苍白,长长的黑发垂在肩上,一缕头发飘在脸颊边,看来分外凄清。尤其是那幽怨的眼神,看着叫人心碎。她一脸的无助、惊惶、凄艳,令人不由自主地为她心弦颤动。

    镜中的少女忽现出万分讶异的表情,与此同时,毛毛低低地“呜”了一声。维邦回过神来。猫妖!维邦断定它是一只猫妖。于是喝问:“你是什么妖怪?到我家里究竟想干什么?有什么居心?是不是想害人?”那猫立即摇了摇头。维邦不管镜中少女的表情多么凄楚惨淡,瞪着它说:“你再不说,我一定宰了你,决不让你再害人!”“不不,我不会害人……”那猫终于开口说话了,它竟然真的会口吐人言。从它的口中传来的,是一个少女娇嫩的嗓音,听来很是柔弱。

    维邦厉声说:“你如果不想害人,那为什么变成猫到我家来作怪?”“我没有作怪!”镜中的少女十分惶急,一泪水盈盈的模样。“我真的不想害人啊,何况并不是我自己要到你家里来的,我……我自己也作不了主……”“那你是怎么来的?你是个什么妖怪?”“我不是妖怪,我……我也不知怎么会来的,可我绝没恶意,”那少女蹙眉停了一停,似乎在想该怎么说。看她的神情,羞怯怯的,说话声音小小的,似乎是生恐吓着了人。维邦怀疑她若非妖怪,就是一个来自古代的女鬼。

    “那次煤气漏气,是你打的电话?”“是啊,我跳起来,想要关掉煤气灶,可是我做不到……我真没用。”她低下头去,“后来,我就想起来打电话,幸好打了半天,终于打通了,可是我不敢说话,所以只好打你的call机,而不敢打你的电话。”“你是妖怪,还怕关不掉煤气灶?”“我说过我不是妖怪了,我……我现在只不过是只猫,除了会说人话之外,什么都做不了。”她黯然神伤。维邦渐渐觉得她似乎真的没有恶意,对她的防备也渐渐松懈下来,开始有点相信她的话了。

    “这件事,要从一年前说起……那时,我还是个人……”她开始叙述她的过去。

    天很冷,太阳虽然照着大地,却并没有温暖的感觉,稀薄的阳光透过冷冷的空气,让人觉得阳光也是冷冷的。

    古筝寂寞地坐在度假屋的阳台上,低头看着楼下。这里很幽静,来往的人很少,这也就是古筝的父母选择这幛度假屋的原因。这里能看见海,离海又不太近,周围的建筑都小巧玲珑,是西式的花园洋楼,颇有十九世纪欧洲建筑的风格。楼下的小花园袖珍而精致,种植了几株玫瑰和山茶。园外的路都是鹅卵石铺成的,每一颗露出地面的石子都被路人的脚步踩得光溜溜的。

    古筝特别喜欢那几株粉红的山茶,开得那么娇艳,那么脆弱,好象她的生命一样,随时都会被风吹落。一阵微微的清风吹过,山茶花的花瓣终于吹落了两片。“真的落了!”古筝轻声惊呼,身子猛地前倾,微微颤了一下。古筝的鼻翼扇了两下,两颗泪珠就从面颊上滚落下来。她是个长得很精致很细腻的女孩,五官小巧,瘦瘦的瓜子脸儿,肤色苍白。泪珠在她脸上,象梨花上的雨。

    古筝并非天生多愁善感,她一出生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一向虚弱,所以一直就过着与常人不同的生活。古筝生活在一个较富有的家庭,父母一直对她千依百顺,尽管她后来又多了个弟弟,父母也从来未减少对她的关心。可是由于她不适合剧烈运动,所以她的童年、少年时光,都与其他的孩子隔开来,在寂寞中渡过。所有的教育都从家教那里获得。古筝没有朋友,连小猫小狗都不能靠近她,因为她的父母怕她受伤害。她唯一消遣时光的就是小说,现在她的膝盖上就有一本言情小说。

    “喵!喵!”花园外传来猫叫声。古筝眼睛一亮,站了起来。膝盖上的书“叭”地掉在地上,她也不拾。她最喜欢小动物,然而从没有机会抱过真的小动物。现在父母和弟弟出去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决定去捉那只猫。她匆匆穿过房间,走下楼去。打开铁门,就看见一只小猫伏在墙角下。这只猫全身雪白,毛很长,看来还很小。古筝走上前,那只小猫转身就跑。它显然跑不快,古筝紧追几步,就把它抱在手中了。它“喵”地叫了一声,想要挣扎下地。古筝抱紧了,不让它跑掉。她心中很高兴,轻轻抚摸着猫毛。

    “毛毛!毛毛!”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叫,由远及近。古筝猛地一惊,抬起头来,猫乘机从她手中跳下地,向前蹿去。前面的人弯下腰,抱起猫。

    那个人直起腰来,古筝这才看清他的脸,心中象被什么击了一下,狂跳起来。他是个高高的男子,大约二十来岁。古筝也看不出他的年龄,只觉得他的脸相当俊朗,宽广的额头,黑亮的浓眉,微凹的双目,薄薄的嘴唇,她就呆呆地看着。那个人朝她笑了一笑。古筝从没跟任何年青男子相处过,也不知道世上会有这么英俊的男人,她的心里就一阵砰砰乱跳,脸上发烫,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了。

    那男子看了她一眼,觉得她有点奇怪。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孩看上去有点病态,不知为什么看着他脸泛红潮。但他只是不经意地笑了一下,转身就准备走了。迎面走来一个女孩,笑着说:“维方,找到毛毛了?”“是啊,它跑了这么远。”那女孩在猫头上轻敲了一下,怜爱地笑着:“你这个小淘气,再这样我就不要你了!”这女孩声音十分娇,穿得很时尚,披肩的长发还染红了额前的一缕,妆化得很淡,娇媚异常。古筝知道,她是电视上常见的那种男人都喜欢的典型。虽然女孩子未必喜欢那种娇嗲的味道,然而男人多半喜欢。那青年笑着说了几句,挽着那女孩走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越走越远,古筝的心象被针刺了一下,绞扭地痛了起来。过了一会,她的脸色就变了,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她虚弱地用手扶着花园的墙,一步也不能走动。

    过了片刻,古筝的父母和弟弟终于回来了。这种情形,他们已经习惯了,忙七手八脚地扶她回到楼上卧室躺下。

    从度假屋回到家,古筝就再也没起过床。她的病情一日重似一日,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连心脏科专家也宣布了她毫无希望了。事实上,古筝早就病得很重了,能活到十八岁,实在已经是个奇迹。古筝的父母虽然十分伤心,但也知道这是必然。

    古筝每天都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她连书也没有力气长期地举着。这一辈子,她都生活得封闭而简单,她不知道正常人的生活是怎样绚丽多姿的,看到弟弟快快乐乐地,她总是很羡慕,很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是她知道,她永远她没有机会了。在她一生,这十八年中,唯一不明白的就是爱情,可是这东西并不因为她的病而迟来,在她十八岁这年,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爱情。只是来得太不合时宜。

    古筝一直在想:“他是什么人?住在哪里?干什么的?那女孩是他太太还是女朋友?总之是很亲密的关系。”她一阵辛酸一阵难受。她很想忘记他,可是每天醒着的时候她几乎都在想他,连吃饭时也会想起他的笑脸。

    古筝一直这样衰弱下去,终于连神志都开始模模糊糊了,可是只要有一分钟清醒,她就会想着那张英俊得令她窒息的脸。在弥留之际,她还在想:“我真想再见他一面……只看一眼,只看一眼就够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变成他身边那只猫我也情愿……”在父母和弟弟的哭泣声中,古筝合上了双眼,停止了呼吸。

    闭上双眼后,古筝觉得自己轻轻地飘起来,轻轻地,轻轻地。好感觉自己象一片鹅毛,飘浮在大海上,海浪将她托起,又放下……忽忽悠悠,出了家门。

    不知道飘了多久,古筝觉得自己一直都在黑暗之中,尽管她已努力睁开眼去看,仍然什么都看不见。她有点恍惚,终于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弟弟,想起了家。她留恋地回过头去,却什么也看不见。“爸爸妈妈一定在哭吧?小弟也是。我死了吗?死怎么是这样的?啊!”她的思维思维跳跃式的,一下子想到了那个令她难忘的青年。他叫维方吧?那个女孩是这么叫他的。古筝这样想着,就一直向一个方向飘着。

    不知在黑暗中飘了多久,古筝晕晕乎乎地又象处在半梦半醒之间了。忽地,前面象有一丝亮光。古筝听到了一个声音,自亮光处传来:“维方!维方!这猫好像不行了。”古筝心里一震。这声音好像有点熟悉,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又听到了那个名字——维方。这个名字是她过了多久都不会忘记的。她心中动了一下念头,就向那发出亮光的地方飘过去……

    当古筝再次清醒的时候,她就发觉自己变成了一只猫。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猫,古筝至今仍不清楚。也许是她的意念力太强了,一直想着维方,所以死后的灵魂才会飘到维家,而维家的猫刚死了,她就投入猫体内;又或许是上天怜悯她,让她得偿人生的最后一个愿望。她曾经向往变成维方身边那只猫,现在竟成了事实,对她来说,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听完古筝的叙述,维邦不知是同情她好还是安慰她好,或者,更应该祝贺她,因为她已偿了她的心愿,见到了维方并能陪伴在他身旁。他问:“你现在应该心满意足了?不但见到了我大哥,还可以天天和他在一起。”“是啊,我很快乐。”她流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维邦见她笑得凄苦,不禁有点奇怪:“她已如愿以偿了,为什么还笑得这样苦涩?”但是随即他就明白了:“虽然她可以天天跟大哥在一起,可猫终究是猫,人终究是人,无论怎样,他们是不能真正在一起的。

  况现在大哥有大嫂,哪里想到身边的猫会是个爱他的人?就算知道,也不过……”也不过什么,他也想不出来。但他知道,这少女并不是快乐的。虽然可以天天见到自己的心上人,那种相思相见不相亲的滋味,也不见得好受到哪里去。何况她心里的苦还不能向任何人诉说。想到这里,维邦更同情古筝了。他看着那只猫——不,应该说是一个痴情少女的灵魂,无言以对。

    “你不打算告诉大哥吗?”“不!”古筝急忙摇头,泪水从她眼中滚落,沿着雪白的毛滚落到书桌上,“我求求你,不要赶我趟,不要告诉你大哥……我只要这样就足够了。我只求天天能看见他,和他在一起,我不知道他知道真相后会有什么后果,但无论怎样我也只是只猫,永远不能变成人。何况……何况他有妻子。”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无助而哀伤。

    “我害怕他知道之后会害怕我,会讨厌我,不理我,甚至可能扔掉我……维邦,我求求你,我不会伤害任何人的,我也没有这个能力。猫的寿命很短,几年后我就死了,就不会再打扰你们了。真的,我会很小心,不给你们家添麻烦的。”好一直在哀求维邦,镜中那柔弱纤瘦的模样让人为她心碎。维邦实在不忍心拒绝她,让她失去最后的一丝快乐。这少女在生前已是被疾病和寂寞缠绕了一辈子,她生前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见维方,想和他在一起。面对这样一个可怜少女的请求,维邦只有点头。

    第二天,维邦如期送还古镜,并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他们。其余四人听得瞠目结舌,同时也为那个变成猫的少女惋惜。曹亮比任何人都紧张那面古镜,他紧紧抱住古镜说:“我早就知道它是宝物了,你们偏偏不信。”他一副独具慧眼的得意神情,“我一定要带它回去好好研究。”诸长声笑着说:“研究倒也罢了,你可别将它大卸八块。”“那当然,我比任何人都宝贝它。”回到家,维邦一如既往,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偶尔会偷眼看看那只猫。而古筝也不再害怕他,只不过她仍象生前一般害羞,看见维邦的目光就会本能地躲避。她的灵魂虽进了猫的体内,但终究不改少女的本性。

    八月十五,月圆如镜,月光冷冷的清辉如纱般柔地洒下。维方又在看钟,因为嘉颖仍然没回家。今天家家都在团圆,嘉颖答应早点回家的。他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走出门去,维邦在屋里叫他:“大哥,上哪儿去?”维方不答。他的脾气一向很好,即使生气,也从不迁怒于人,今天却十分反常。古筝担忧地看着他,她知道最近他们夫妻的关系非常冷淡,维方时常魂不守舍。眼见维方跨入车中,古筝来不及思索,从车门中跳进去,缩在车后座上。维方竟没发现她,驾着车就走了。

    维方从认识嘉颖之后已不再开快车了,今天他却把车开得飞样快。已是午夜时分了,街道上没有多少人。古筝心头颤栗,不知道维方会做什么事。她怕他一时想不开,不知道会做什么事,又怕他开飞车会出车祸。这样左思右想,她的心就象绷紧的弦,害怕一触即断,而维方的脸色看来冰冷而发青,却出奇地镇定。他的手紧握方向盘,似乎是有目的地开着。古筝担忧地看着车驶过一条又一条街,拐过了好几个弯,不知道究竟会开到什么地方去。

    维方心里清楚得很,他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得到嘉颖。尽管他从来有去找过。车开了大约三十多分钟,到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区。这里的夜市热闹得很,尽管时值清秋,夜寒袭人,大排档还是一串串地开着,不用纳税的摊点继续摆着,而酒吧舞厅更是川流不息地出入着很多放荡不羁的男女,三五成群地打情骂俏,借着酒意在街上追逐打闹,维方远远地看见有一群青年男女围成一个圈子,大约七八人,不知在看什么热闹。维方将车停在街上,下了车向前走去。

    那群青年男女堵在一间酒吧门口,维方想从他们之间穿过去。古筝也悄无声息地跟了过来。人群发出一阵爆发性的哄笑,夹杂着尖锐的口哨声。古筝从两个人的脚边窜进人群,而维方始终挤不进人群,只能微微皱眉,向人群包围的圈子里看去。他个子很高,前面的人未能完全挡住他的视线,于是他和古筝同时看到了圈子里的情景。一看之下,他全身的血液都冷凝起来,如坠冰窖。

    众人拥着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穿一件颜色怪异的T 恤,像一只发光的穿山甲;头发则打横地染上了五六种不同颜色,乱七八糟地披在肩上。女的穿着鲜红得刺眼的吊带套裙,外套已翻到背后,只剩两只袖子还在手臂上。衣服领口开得很低,露出光滑的肩和背。裙子极度短,裸露着匀称的双腿。天已经有些冷了,此时入夜,更是寒意侵骨,但这些人似乎都不怕冷,穿得都极单薄。

    那两个人的面容都看不见,因为他们正拥在一起狂吻,仿佛是在无人的空巷,全然不理会场合,更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周围的青年男女一阵阵地狂笑喝彩,而那两人就更肆无忌惮起来。男的索性脱掉女的外衣,随手一甩,扔到了街中心;女的则款摆着纤细的腰肢,双臂紧搂住对方的颈项。

    古筝看得很清楚,那女人脚上的靴子是一种很特别的款式,嘉颖曾说过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满大街决找不到相同的一双,那身鲜红的套裙也是嘉颖新买的,她知道维方不太喜欢,在家总是扣上外套的纽扣,不致于太暴露。古筝相信这个女人一定是嘉颖,那身材和高度像极了嘉颖。古筝的心像被什么绞扭着似的痛。她生前心脏病发的时候也是这么痛的,她想不到灵魂进入了猫的体内仍然能保持着做人时的感觉。古筝从人群中退出来,抬头费力地看着维方。维方的脸色出奇地苍白,像死灰一样。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双目定定地看着。

    古筝的心更痛,那种撕裂般的痛楚令她全身乏力。她真想代替维方痛苦。这一刹那,她觉得自己的幸福和快乐都已不再重要,只要嘉颖能回到维方身边,像她第一次见到他们时那样亲亲热热,她宁愿自己立刻死去。古筝从不知道,爱一个人可以这样,可以为了他的幸福情愿放弃自己的一切乃至于生命。可是她现在就这么想。她相信自己做得到,就像她选择了做猫一样,无论欢乐痛苦,她都愿独自承受,决不后悔。可是眼前的一切并不随古筝的意愿而改变,依然毫不容情地进行着。

    那两人终于分开了,都在急速地喘息着。那女的脸颊潮红,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似乎在表达心中的愉悦。她笑着转过身来,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见到了一个她不想见到的人,一个她不能见到的人。她的笑容僵住了,一时间她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不知该作何反应。

    不待她反应过来,维方已猛地转身,快步走向他的车。古筝立即跟上去,和他一起上了车。这次古筝坐在车前座上,就在维方身边。她不知道维方会做什么事,所以她不放心。而维方似乎仍然没有看见她,踩下了油门,将车开得风一样快。古筝担忧地看着车速的指针不断上升,一直指到一百二十以上。

    维方没有到处开车,而是将车开回了家。回到卧室,他砰地关上房门,然后走到梳妆台前。梳妆台边是床,床头上挂着他和嘉颖放大的婚纱照。照片中男的俊朗女的柔媚,真是令人羡慕的一对佳偶。

    古筝见到维方进了房间,就一直紧跟着他,见他站在床边,就跳上梳妆台,看着他。维方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只是呆呆地看着墙上的巨幅婚纱照,良久不动。猫的视觉比人敏锐,在黑暗中的视力更远远胜过人类,古筝在黑暗中能很清晰地到维方的神情。维方就那样呆呆地站着,脸上没有半分表情。

    月亮渐渐至乌云的遮敝中探出脸来,月光柔和如水银泻地,轻轻地洒在维方的身上。今夜是八月十五,月亮真圆。但维方的心却碎了,永远也愈合不了。

    不知过了多久,维方忽然一拳狠狠打在梳妆台的镜子上,镜子登时碎裂开来,玻璃四下飞溅。古筝猝不及防,忙跳到床上,但已经被几片碎片溅了一下,十分疼痛。维方有点呆滞地低下头,缓缓拾起梳妆台上一片长三角形的玻璃,紧紧握在手中,鲜血从他手上一滴一滴地流到桌上,在夜色之中,血看来也是黑色的。古筝的心一抽,猛地缩紧了,仿佛有人在用力攥着她的心。

    维方慢慢举起手,凝视着手中的玻璃。古筝一惊,失声叫:“维方!”维方一震,茫然地四下里看看。房间里除了他并没有别人,他疑心自己听错了。但那少女的声音又响起来:“维方,不要做傻事!”声音来自维方的身边。维方循声低下头看去,看见毛毛正蹲在床上仰头看着他。夜色中它那双特殊的眼睛放着幽幽的光,白色的毛格外显眼。“是……是你在跟我说话?”维方不敢置信地问。

    “是我,维方。”那声音真的是从猫口中传来的。

    维方有点骇然地倒退了两步,立时想起弟弟的猜疑。“那猫一定是成了精了。”他倒吸一口凉气:“你……你是什么东西?”古筝苦笑了一下,低声说:“我不是什么东西。我只是……”本来她是想永远瞒着他的,可是现在不得不说了。维方听完了她的经历,呆了很久,依然理不出头绪。然后他茫然问:“那么,你……在我家已经有了一年?怎么……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其实你是应该知道的,自从我进入猫的体内之后,这猫的习性就已经完全改变了。你弟弟早就看出来了,可是你却从来没有怀疑过,因为你从来也没有注意过我。”古筝幽怨地说。维方不知该怎么说,甚至也分不清自己是否相信她的话,因为此刻他已经心乱如麻了。

    “维方,你不要自杀,这样做不值得。”“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自杀?”维方奇怪地问。

    “那你握着玻璃干什么?你看,手都破了。”维方一怔,低头看看自己的手,那碎玻璃片仍握在手中,已嵌入他的手掌,而他却浑然不觉。听古筝这么一说,方才感到痛楚。于是他摊开手掌,让玻璃摔落到地上。他凄然一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过我一定不会自杀的。”他在床边坐了下来,用另一只手支着额头。刚才他做了什么,他真的不知道。他只是下意识地做那种动作,想要握紧什么来宣泄一下,他眼中什么也看不见,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不自杀就好了,我好担心。”古筝松了口气,心中不禁后悔:“早知道他不想自杀,我实在是不应该出声的,让他知道了一切。”可是她又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觉得终于能说出了藏在心里的话。如果不是在刚才的情形下,她万分担心,那么以她的个性无论是在生前还是死后都决没有勇气说出实话的。

    她偷偷看着维方。过了一会儿,维方转过头去,正好和古筝的目光相对。古筝本能地低下头,一阵羞涩。如果她还是人,那么此时她的脸早红到耳根了。维方在回忆着,他实在想不起来当年那个少女的模样了,只隐约记得有那么一件事。他似乎见过一个一见他就脸红的女孩,当时他并不明白是为什么,现在才知道她竟为了想见自己一面情愿做一只猫。想起嘉颖对他与这女孩对他真是有天壤之别。他苦笑着,觉得人生十分滑稽。命运在捉弄他,也在捉弄古筝,谁也理不清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

    “我会走的。”古筝轻轻说。她觉得悲哀,觉得无可奈何和绝望。

    “为什么要走呢?”停了良久,维方才说:“这样不好么?我们仍然可以像从前一样。”他心中觉得从所未有的孤寂,很想留住些什么。这只猫虽然只有猫的外形,但毕竟是个人。何况他心中有很多难言之痛不能对人言。对着古筝倾诉,总比没有人听他说话的好。从前他只以为她是只猫,所以才能毫无顾忌地说出心里的话,现在她既然已经知道,他也就不想再憋在心里了。于是他向古筝诉说着他和嘉颖之间相识、相恋到如今这种地步的经历。他实在不知是如何走到今天的。他说了很久,说他的压抑、他的悲哀。他是个性格内向的人,极度少将心事宣之于口。但不能对人言的事,可以向猫倾吐。因为这只猫的特殊身份,才会令他没有顾忌。

    天渐渐亮了。维方没有心情上班,打了个电话去公司请了假,然后就坐在床上发呆。古筝柔柔地靠着他。虽然不能帮他什么,却也使他冰冷的心有了一丝丝暖意。他习惯性地抚摸着猫头,看着古筝温柔的目光。一会儿,他蓦地想起对方是个具有人的情感和知觉的猫,于是缩了手。古筝心中一阵凄凉,什么也不说,两人就这样静静地不开口。

    不知又过了多久,有人在叩门。维方不动,古筝也不动。

    “维方,你在家吗?开开门好吗?”门外传来娇滴滴的声音。

    维方一怔,古筝也一怔。嘉颖回来干什么?两人心中都一样想。叩门声持续响着。

    “维方,我是嘉颖,我知道错了,你开一下门好吗?我知道对不起你,维方,我以后不会再那样了……”嘉颖在门口软语相求。

    维方与古筝愕然对视。古筝说:“她要是真的后悔,你就原谅她吧。”她嘴里虽然这样说,心里却十分难过。她害怕嘉颖道了歉之后维方就会原谅她,两人和好如初;可另一方面她又希望维方快乐,她心中真的是十分矛盾。

    维方摇了摇头,不知道是说不原谅嘉颖还是说嘉颖不可能后悔?他自己也不清楚。但他心中却十分奇怪:“为什么她的态度会改变了?难道她是真的后悔?”但他又觉得不符合嘉颖一惯的个性。她没有理由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但不管嘉颖心里在想些什么,她的声音听来却十分诚恳:“维方,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原谅我这一次好吗?我以后不再见那些人了,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好不好?”维方看了古筝很久,他的心中犹豫不决。开不开门并不重要,但是究竟原不原谅喜欢?他似乎希望有人帮他拿主意。但古筝只是看着他,却不说话。维方终于站起身去开门了。无论是否原谅嘉颖,他总是要去门的。他不可能一辈子不开门,不见嘉颖。

    门打开了,嘉颖换了身白色的羊毛套裙,双手交叠着放在身前,一副做错了事生怕责罚的小女孩模样,清纯得如同古筝初次见她的那样。她柔声软语地说:“维方,对不起,我以后一定改了,原谅我,好不好嘛?”她伸手去握维方的手,声音娇嗲,说话又如同在背电视剧里的台词,语调令古筝头皮发麻。

    维方手一缩。嘉颖愕然,低下头去,发现维方满手的血迹,惊呼了一声:“哎呀,怎么这样?很痛是不是?我帮你包扎一下……”她急忙跑进房间翻遍抽屉,终于在柜子里找到消毒药水和纱布。维方跟着她走到门口,冷眼看着她的举动,不说话也不制止。嘉颖象是没有注意他的神色,扶他到床边坐下,帮他擦拭伤口,消毒包扎。这些事情她原本从来不做也不懂得做,甚至连消毒药水和纱布放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可是她现在却很殷勤地替维方包扎着,虽然手忙脚乱,纱布也缠得十分丑陋,但看上去却充满关切之情。

    古筝心中很难过。她看着嘉颖擦拭维方手上的血迹,动作既乱又粗暴,猜想一定碰痛了维方。维方只是不时皱一下眉头,却不开口。古筝很想替嘉颖做这些事,但她除了有人的思想,会说话之外,实在只是只猫。她只有眼睁睁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维方,别这样,我知道你不会生我的气,从前我做错什么事你都会原谅我的,对不对?”嘉颖仰脸看着维方,一脸祈求之色,神情楚楚动人。以前维方总是不忍心对着这张乖巧又可爱的脸生气。嘉颖似乎很了解维方的弱点,她就那样柔柔地看着他,用目光去瓦解他的意志。

    维方心中渐渐动摇,他开始心软,开始相信了嘉颖的话,他想她还年轻,天真任性,有时候也会不知不觉地犯错;他想她毕竟还爱他,不然她不会这样道歉,这样低声下气,以前她从不肯认错的。于是他渐渐原谅她了,忘了温柔的刀子永远会造成致命的伤,忘了女人的温柔是用来杀死男人的。

    古筝心中好寂寞。她又看到维方和嘉颖出双入对了,两个人亲亲热热地挽着手上下班,嘉颖总是软软地倚着维方,腻在他身旁。维邦看到他们的转变,很是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时,他想到了问古筝。古筝却不回答他,只是哀怨地看着他不说话。男人心软是为了心爱的女人,古筝知道自己是一只猫,最多是一只会说话的猫。可是她不但不再跟维方说话,连靠近他都很少了。因为他在家的时候,嘉颖总是像他的影子一样粘着他。古筝只有远远看着,远远地感觉自己心中的痛楚。

    接下来的日子里维邦大多不在家,忙着他的灵异研究,那已经成为他最主要的工作,常常忙得几天不回家。于是家中经常只剩古筝一个人,最多只有保姆天天来打扫、烧煮。然而那个耳朵极背的保姆是不喜欢这头猫的,所以她只有天天寂寞地缩在茶花下晒太阳。茶花早就全谢了,连叶子也往下掉了。古筝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在一点点消耗殆尽,这种等死的感觉她已经不陌生了。

    转眼,平平静静地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中,维家兄弟象对待人一样对待古筝,因为他们都知道她是人了,只是相互之间都没有说。可是她仍然觉得自己是只猫。

    这天,天很冷,没有太阳。古筝缩在沙发背后,孤单地思念着维方。她在想:“如果当初去重新投胎,会不会比现在快乐点?忘了维方做个正常人,岂不是很好?”但她很快又答覆自己:“不,我仍然选择做一只猫。就算活得很痛苦,就算很寂寞,至少也能见到他。”她心中一阵甜蜜又一阵凄凉。迷迷糊糊之际,她听到了开门声,一惊而醒。

    这个时候,维方刚上班,维邦也决不会回来,到底是谁?

    一阵笑声自门外传来。一阵寒风吹进来,有人进了屋。首先是嘉颖的声音:“不要这么急嘛,先上楼……”一个男人的声音:“怎么能不急?宝贝……”古筝惊讶地从沙发背后探出身子,看见嘉颖和一个男人搂在一起。那个男人当然不会是维方。一身的奇装异服令古筝立即认出他就是那晚在酒吧门前和嘉颖搂在一起的那个。古筝惊呆了,盯着嘉颖,充满了忿怒。嘉颖看到了她,一接触到她的目光,不知为什么心头一凛,觉得这猫的目光十分怪异,竟似带着几分怨恨。

    “你养的猫?”那男人问。

    “哼,它跟维方更亲热。这只猫,怪里怪气的,不用理它,咱们上楼去。”嘉颖不愿多看古筝,急急拉着那男人上楼,进了卧室,砰地关上了门。古筝跟上楼去,站在门口倾听。门内不久便传来不堪入耳的笑声和话语。令古筝又羞又怕。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可以猜得到,于是急忙逃到一边角落,心中砰砰直跳。她替维方难过,替维方觉得羞辱。

    古筝定了许久,才安静了一点,心中又想起:“他们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而且是在维方的屋里……他们怎么能这样污辱维方?这女人真是好不要脸!”她咬咬牙,又悄悄走到房间门口,突然听到那男人说:“杀了他!”古筝心中猛地一跳,停止了脚步。

    嘉颖说:“不行!”“不杀了他,我们怎么能永远在一起?”“不不,这样……这样太过份了,我已经很对不起他了……”“不杀他,你能自由吗?你情愿守着那样一个毫无情趣的老公过一辈子吗?他是你老头子选中的女婿,为了你家族的名誉,你老头子不会让你离婚的。上次你那顽固老头子不是说了吗,如果离婚,你别指望拿到他一分钱家产,只有杀了他!”“可……可他……”嘉颖在犹豫。

    “怎么了?你不会是还舍不得他吧?难道你还爱他吗?哼,我就知道,你还舍不得他那张小白脸。”“不是不是,我早就对他没兴趣了,只是他对我真的很好,我……我……”“你到底要他还是要我?”那男人疾言厉色地问。

    “我当然要你。”嘉颖不假思索地回答。

    听到这里,古筝觉得极之悲哀。她不懂,她真的不懂。那个男人无论相貌、气质、学识乃至于一切,看上去都远远不及维方,可是嘉颖却选择了那种男人。她替维方难过,也替维方愤怒。也许嘉颖那种女人,天生就喜欢这种男人,而永远不会欣赏维方。可既然这样,当初又为什么要嫁给维方?难道就只因为她父亲选中了维方?

    “那就杀了他……”那男人的语调缓和下来,声音也低了下去。虽然家中并没有人,可他似乎还是有点做贼心虚。隔着一扇门,古筝听不清楚了。但她心中一紧:“我一定要通知维方……她和维方朝夕相处,这样下去真是防不胜防……”她立即跑下楼,跳上茶几,拨开电话话筒,费力地按着电话号码。上次她就是这样打电话给维邦的。可这次不知为什么,她重复拨的好几遍,电话虽然通了,可只是不停地响着“嘟——嘟”之声,却没有人接听。古筝急得全身直冒冷汗,生怕那两个人下楼来发现她。一转念间,她想起了维邦,于是拨通了维邦的CALL机。接着电脑问她是否留言,她立即低声说:“我姓古,叫他快点回家!”维方在办公室刚忙完一堆事,稍稍闲了些,才想起来手机被扔在车里忘记拿了,于是急忙下楼去停车场拿电话。刚到车边,他就听到手机的响声,立即打开了车门。但正当他打开手机的时候,对方却挂了电话,只听到“嘟嘟”的声音。他十分纳闷,查了一下,发现接连几个未接电话都是从家里打来的。他皱了一下眉,想:“难道是家里出了什么事?这么急着找我?”他又拨了家里的电话,却一直是占线,他决定回家去看看。

    回到家,打开大门后的一刹那,维方呆立当地,动弹不得。一男一女相拥着从楼上下来,亲热暖昧的神态已说明了一切。一见到他,嘉颖原本笑意盎然的脸色登时变得苍白,随即便涨得通红,不由自主甩开那男人的手。那男的一脸流气,眼光阴鸷,全无顾忌之色。维方眼前黑了一黑,分不清是心痛还是愤怒,但他居然很镇定,连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为何能这么平静:“你们打算怎么说?”“怎么说?”那男人冷笑一声,走下楼来,嘉颖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有点不敢正视维方。那男人则无所谓地昂起头说:“识相点,要不然以后就别管我们的闲事,要不然……哼哼……”他的口吻竟让维方生起一种啼笑皆非之感。他站在那里看着维方,个子虽然没有维方高,但十分精壮剽悍,加以神色傲慢,完全没有做贼心虚之感,竟像是做了一件光明正大的事。

    维方也冷笑一声,淡淡说:“除非我死了,否则我不可能视而不见。不过你放心,我也不会为难你们,我会跟她离婚。”他的语气很冷,但他的心更冷。这次他似乎已麻木得不知痛苦,对嘉颖仅存的一点眷恋之心也已消失殆尽。两个多月前他已伤过一次心,不会再伤第二次了。

    古筝躲在沙发一角,心中焦虑万分。她想开口提醒维方,但又想起自己是只猫,只得紧紧地盯着那个男人。

    嘉颖听到维方要离婚,心中一阵慌乱,急忙走上前几步,抓着维方的手说:“不不,我不能和你离婚,我……我……维方,我是一时糊涂,一时控制不了自己,我不是故意的,况且……况且我跟他也没做什么,真的……真的没做什么……”说到后来,连她自己也觉得无法自圆其说,声音渐低了下来,语气软弱无力。

    维方冷冷地看着嘉颖,一直盯着她。直看得她心中发毛,再也说不下去。嘉颖从没见过维方这样绝决的神情,冷漠的态度,她知道这次不会再有希望了。一想到她父亲说过的话,登时全身发凉,脸上流露出绝望的神色来。

    那男人踏上两步,嘿嘿两声说:“我已经说过了,你看现在怎么样?你老公已经不值得你留恋了,他早就对你没有感情了,你还求他干什么?”他转头向维方说:“我老实告诉你,上次你老婆回来向你认错,不是因为你真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是你那上流社会的老丈人死要面子,逼着她回来跟你和好的。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嘉颖当你是块木头,又老土又不识情趣。要不是为了她老头子那一大笔财产,她早就跟你离婚了!”嘉颖急急地拉住他,低声说:“别说了,别说了!”“怎么?你还希罕这小白脸?”那男人犹自在说着。

    维方的脸色微微发白。他原本已经知道嘉颖上次认错未必能改过自机新,但他仍然相信她还是有点悔过之心,还是有点留恋夫妻之情,这次只不过是又一次失足而已,料不到她当初就毫无半分悔过之心,只不过迫于岳父的压力,害怕失去继承家产的权力……他彻彻底底地看清楚了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同床异梦数年的人。他深深吸了口气,竭力稳定着自己的情绪,平静地说:“你们走吧,我永远不想再看见你们。”他不再理会他们,径自人他们身边走过去,向楼梯上走去。

    那男人眼中露出一丝凶光,盯着维方的背影。古筝的心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她害怕看见将要发生的事情……

    那男人眼光微扫了一下,迅速操起茶几上水果盘子里的水果刀,向前刺去。他离维方只有几步之遥,而嘉颖就在他身边。嘉颖看见他的神色就已经知道他想做什么,她心中也犹豫了片刻,嘴巴张了一张,手微抬了一下,看到水果刀向前刺去的刹那,她只要一伸手就可以制止,至少可以把他手上的刀打偏,可是她只是抬了抬手,却终于没有伸出去。

    眼看刀尖就要刺到维方的背上,一个白影猛地跳起来,挡在维方与水果刀之间。于是刀继续刺下去,就刺中了那白色物体,然后那白色物体带着刀“叭哒”一声摔到地上。

    与此同时,一串钥匙声响,院子的铁门打开,有一个人风一般卷进客厅,正是收到讯息赶回来的维邦。维方在听到”叭哒”一声的同时也听到那串钥匙声,蓦地转过身来。

    四个人同时看见,中了刀摔到地上的是那只白色的波斯猫。每个人都呆了一呆,随即每个人的反应都各自不同。那个男人是见势不妙,想夺门而逃;维邦见他向门外跑,便伸腿一绊,将他绊了一跤,然后一脚踩在他背上;嘉颖对于这种猝不及防的变故一时无法应对,站在那里发呆;维方却弯下腰,抱起那只浴血的白猫。

    古筝无力地睁着双眼,深情地看着维方。维方看着她不知如何是好,半晌才说:“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不开口提醒我?”古筝凄然一笑,微弱地说:“我打电话,你……你没接,我……我好冷啊……维方,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莫非是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来世……再续今世缘……”她越唱越低,终于渐渐地了无声息,一颗泪珠从她眼角滑落下来。

    维方呆呆地看着,一动不动。维邦心中一阵难过,他替这个无辜的少女难过,她为了维方情愿做一只猫,又为了维方,再次离开人世。

    嘉颖见到家中的猫突然开口说话,心中万分骇异。她张着嘴,眼睛也瞪得越来越大,她心中不停地想:“莫非有鬼?莫非有鬼?我……我做了对不起维方的事,上天在惩罚我……我的天……我的天……”她越想越害怕,负疚之情与恐惧之情交织,终于她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冲出了家门去。维方和维邦都不去阻拦她,甚至连看也不看她一眼。

    很久以后,维方仍常常去宠物市场。自从古筝死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除了最简单的工作和生活,他唯一的去处就是宠物市场。每次看到白色的波斯猫,他都会停下脚步来看一看,似乎希望某一天有一只猫会口吐人言。世上有无数白色的波斯猫,几年来在宠物市场卖掉的也不知有几千几百只,可从来就没有一只会说话的猫。维方也知道不可能,但他仍然一有空就去,而且以后还是会经常去,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一、[创业故事]我的创业梦(1)

我曾经是在东莞一家企业财务部从事文职工作,在这里每天都是超负荷的工作,上司是个女强人,对她的下属是十分的严厉和苛刻,她的能力确实是不错,但野心极大。我每天除了做大量的财务部工作外,还要做被上司从其它部门抢来的工作,每天八个小时是永远也做不完手头上那一大堆的事情,无奈唯有加班加点地拼命做。在我们企业办公室人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为了完成手头上的大量工作我经常是加班到深夜。做了10个月左右终于无法继续忍受这种枯燥单调的生活我提出了辞职,上司劝我做到过完春节拿了年中奖再走,我没理会他们,也不在乎那点钱,我要的是自由和快乐,于是坚决地离开了这个另我压抑的鬼地方。当我背着行囊走出公司的大门时,发现天空原来是那蓝,阳光是如此的灿烂,我的心情也是无比的轻松。

  春节我无脸回家陪伴父母,当初他们和那些亲戚都是极力劝我不要辞职,而今我瞒着他们辞职出来。后来是表哥把我接去了广州,春节前表哥和他女朋友也回家过年了,出租房里只剩下了孤孤单单的我。刚辞职出来的那种兴奋感巳荡然无存,面临着我的是失业后的茫然和失落,我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该适合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春节期间也无法外出找工作,唯有呆在出租房里冥思苦想地设计今后的人生。

  春节过后表哥他们回到了广州,我的人生之路也初步设计好,自己既然追求的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办公室的工作显然不适合我,而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是走经商之路,所以做业务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表哥时,他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大的耻辱。表哥冷冷地问我:“你知道做业务是干什么吗,是做生意懂吗,你以为生意是人人都会做的吗?凭你这么单纯的女孩想去做业务,你知不知道生意场上是多么的复杂”。或许是他的这些话伤害了我,反而使我更加坚定了做业务的决心。之后我买来很多有关业务方面的书,这些书让我对业务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也为我今后找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既然决定朝着业务方向发展,所以我的求职意向都是针对做业务这一行业投求职信,招聘广告上招业务员都是要求有工作经验,有客户网络,而我啥都不具备,投出去的信石沉大海。而就在这时香港有个表姐打来电话叫我去她公司做文员,而且待遇比我以前公司高出了一半,我一口就回绝了她,把表哥气得半死,骂我不识抬举。

  人都是在被现实所逼后不得巳才会去改变自己,原本不善于说谎的我也唯心地编了一份简历,可能是那些公司喜欢听谎言吧,正是这份编的简历很多公司给了我面试的机会,去面试时他们问我工作经验方面的事情,由于说谎我显得特别的紧张,一眼就被别人道破。人是越学越精的,通过几个公司的面试,我发现大多数公司面试时问的问题都有些类似,有些问题可以在书本上找到答案,不懂的问题我就去请教表哥,我的长进非常的快,很快就有两个公司同时录用我了,正在考虑去哪个公司上班时,有个公司经理打电话来说只要我去他们公司上班一进去就享受中级销售代表的待遇,最后我也选择了这家公司。

  刚上班的第一天开会时,经理说到一些关于业务内幕的事情令我大开眼界,想不到业务这行是如此黑暗,他们多次提到回扣两个字时,我都不知是啥意思,又不好意思请教他们,必竟我是以有业务经验的身份招进来的,若是去问他们岂不是露陷了,跑回去问表哥才弄懂是啥意思。上班的第二天经理派给我一项艰巨的任务,办理产品进公费医疗的事情,出身于农村的我哪知公费医疗是啥意思呀,是哪几个字我都不清楚,接到任务后跑出去打114查询才知道个大概。

  经理给各位同事都分派了任务,大家都是单枪匹马地去独立开拓市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中,我人生地不熟,连要去开拓客户的所在地都不知道在哪个方向,每天拿着地图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奔走,还要面对客户的无礼和拒绝,内心还因不满社会的黑暗而备受痛苦煎熬。经理时常有意无意地在我面前敲警钟:“你是我们公司唯一的一个中级代表,拿的底薪是全公司最高的,必须做出业绩来给大家看,起个好带头作用”,我无奈地点头说尽力而为。正因为有了经理给予的压力才会有动力,虽然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但我比其他同事勤奋,我利用休息时间去熟悉潜在客户所在地,去了解客户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同类产品信息,所有周末时间我都投入了工作。每天调整好心情去工作,每晚垂头丧气而归,经常泪流满面地向表哥诉说客户的拒绝,表哥总是劝我还是回到办公室去做文员,也就在这时由于体力过度透支加上心理上的压力,我病倒了,那时真想放弃可又不甘心,不想让旁人笑话我,病好后我重新调整心情,继续努力工作。或许是老天怜悯我,或许是我的诚恳感动了客户,在坚持到40天的时候,终于有个单位同意使用我们的产品。而和我一起进公司的同事在目前还没有一个有业绩,为此我受到了领导的嘉奖,之后更是勤奋地工作,业绩也越做越好,四个月左右我开发出来的客户是全公司最多的一个,年龄也是公司最小的一个,因此成为公司备受关注的红人。

  公司为了方便管理业务员都要求大家必须住在宿舍里,由于大家都是未婚,又可以省下三百元左右的租房费,所以大家都默认了。唯独我不愿意受他们的管制找尽借口没有搬,由于有较好的业绩做后盾,经理也没有强制我搬。经理是个工作狂,今常利用晚上的时间开会而且开到很晚,我一个人住在外面极为不便,于是想了条妙计出来。叫表哥在晚上八点钟左右打电话到办公室直接找经理接听,跟他说我一个女孩很晚回家不安全,这招倒是挺灵的,每次经理听完电话后就叫一个男同事打的把我送回家,费用公司报销。

  那时必竟还小不懂事,除了一心一意为公司工作,从没二心,所挣来的钱也都被我吃喝玩乐挥霍一空,从没为今后的生活考虑过。可能是我太任性了,可能是我一直生活在褒奖之中,在公司里我受不了任何的委屈,之后为了一件芝麻蒜皮的小事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辛苦开拓的市场辞职离开了公司。

  之后我又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并认识了表姐公司里的统计员,后来他成为了我男朋友。在这家公司里我凭着自己出色的市场开拓能力,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开发了众多客户,很快又得到了老总的赏识。这家公司的关系比以前公司的人际关系要复杂多了,我是个单纯的女孩,毫无防人之心,从不会去多管闲事,更不会害别人,可我却被奸人所害。我的经理是个心胸狭隘,行为不端正的人,我的业绩遭到他的妒忌,他觉得我的存在对他是一种威胁,他担心我暴露他贪污的事情,总在工作上为难我,经常还在老总面前打我小报告。由于我有出色的业绩做后盾,所以在公司里除了老总谁也动不了我,最后经理出了个毒招,差点让我蒙受不白之冤,我再次决定辞职,但却不甘心背上黑锅,我决定在走前道出事情的真相还我清白之身。我拿着辞职书走进了老总的办公室,道出事情真委,老总听了极度的愤怒,当即打电话叫经理回公司,事情暴露后经理卷款潜逃了,公司也因此陷入了混乱之中。有次老总急着招我回公司开会,在开会中他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把我提升为业务主管,我担心自己无法胜任不敢接此重任,但老总还是坚持让我做业务主管,我也只有勉为其难了。

  从事这个行业几年了,我有种说不出的厌倦感,也看透了这个世界的黑暗和人性的贪婪,终于有一天我决定跳出这个火坑自己创业。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男朋友,并得到了他的许可。

  我和男朋友同时辞职出来,他考研我创业,我们一起回到长沙开始了漫长艰难的创业之路,我的生活也从阳光走向了黑暗痛苦的深渊。初到长沙人生地不熟,信息闭塞,为了寻找项目经常往返于图书馆和网吧中,后来看到刚兴起的木制玩具,于是萌发了开玩具店的决定,由于缺乏做生意的经验,我们并没有深入市场了解,只是凭着自己的想像觉得这个项目可行就急着寻找进货渠道和店铺。那时我们凭着满腔的热情,骑着自己车自处寻找铺面,进货渠道很快就在当地找好了,可铺面找了一个月下来也没物色到合适的。男朋友灰心了,要他陪我出去看铺面,他不是说太阳晒就是说下雨不方便,死也不同意陪我出去找,无奈之下我唯有每天骑着自行车、带上地图早出晚归独自寻找店铺。没有方向感的我,经常迷路不得不四处问人才找到回来的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有次我们看到长沙最大一个小区新开的市场里有铺面出租,市场外是人山人海,周边有好几所学校,比较适合卖玩具,我们选定了这个铺面后回家盘算手中钱才知道远远不够开店,以前我的钱都被挥霍一空,剩下的钱是认识男朋友后交给他保管下来的这点,男朋友的积蓄比我还少,没办法只有厚着脸皮找人借钱。

  首先想到的是找父母借,我知道父母手头上有点钱足够我开店用,由于父母反对我和男朋友恋爱,加上这次我偷偷和男朋友跑回长沙惹怒了他们,所以他们不同意借钱给我们,说了一大堆好话他们才假意东拼西凑地拿出了五千多。姐姐看我有难拿出了她全部积蓄一万元给我,可钱还是不够,男朋友去找他朋友借,当时那家伙同意借两万,结果一拖再拖到最后打他电话都不肯接,后来他又厚着脸皮去找他两个有钱的叔叔借,他大叔叔打牌几千上万的输可就是没钱借给我们,再找小叔叔他满口答应了借两万,叫男朋友去跟他老婆说声,可她老婆说穷到连小孩交保险费的几千元都没有,后来在他小叔叔的劝说下才极不情愿地拿出了三千元,那时我们真的是欲哭无泪,想不到连自己的亲人都如此对待我们,最后还是男朋友的父母找人借了五千元给了我们。

  虽然手头上的钱不多,但我们还是开起了玩具店,首批我们没有进很多货,每卖点我们再补充货源来周转,生意一直都不好,当初还以为是宣传没做好别人不知道,后来我们做了很多的宣传也不起效,而整个市场的店铺生意都很清淡,大部份店都是亏损。外面虽是人山人海,但由于市场的环境不是很理想,通风条件非常差,夏天特别的热,顾客都不愿进来购物,很多店主去找管理处闹,但也不起效,管理处既不同意降租金也不同意改善环境,于是很多店主都想方设法把店铺转让出去。由于生意不好,我和男朋友的情绪也极差,经常吵架,也就在这时家里不断地打电话来劝我离开男朋友,并动员亲戚来做我的思想工作,那时我真的是烦透到了极点,每次接到家里的电话总是哭,但从不敢把生意不好的事情告诉他们。其实长沙离我家很近,而我基本上都不回家,那时候把自己完全孤立起来,不和任何亲戚朋友联络。

  我不愿回家看望父母,而父母却嚷着要来这里看我,有次妈妈和姐姐来这里看我时看到店里生意如此清淡,他们终于明白我不肯回家的其中一个理由。中午我叫男朋友看店自己带着妈妈和姐姐去买菜做饭,那个时候负债累累的我,从一个花钱如流水的人变成一个省吃俭用的人,妈妈看到我买肉时只买了两元钱,难过得哭了,问我还要不要钱花,我说暂时不需要。妈妈回家后把我的事情跟爸爸说了,他们是想尽办法要我和男朋友分手,可我既不想父母为我担心也不想伤害男朋友,必竟我们是很爱对方的,吵架是因为生意差大家的心情不好才造成的,我们之间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也不会说一些伤害对方自尊的话。夹在父母和男朋友之间我觉得特别的为难,经常以泪洗脸。那年端午节的前天我和男朋友为一件小事又吵架了,我赌气从店铺里跑出来,原本是准备回老家,因为那天是我妈妈的生日,第二天又是端午节,我是个很孝顺的女孩,以前即使在广州,父母生日和逢年过节有空我都会回去陪伴他们,没空就打电话祝福他们。可我当时的心情实在是太差了,又不善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不希望父母看到我难过的样子,也不希望父母为我担心,所以我最终还是没有回家也没有打电话给他们,他们给我打了很多电话我都不敢接听,而是独自一个人在街上逛。第二天心情平静后,打了个电话回家,妈妈接到电话就哭了,问我为何昨天不回家也不接电话,我说电话没带在身上,生意太好了没空回复。后来爸爸接过电话哽咽着说我昨天不接电话,家里以为我出事了,妈妈昨天哭了一天,他们准备打的过长沙来找我,被大伯他们拦住了,当时我为自己的任性害得家人为我担心而感到内疚。

  首次创业的失败和父母的反对搞得我心力交瘁痛苦不堪,偏偏祸不单行,一场灾难也悄悄降临在我身上。那天中午我在店里无聊地打游戏,旁边有好几个人在围观,也不知咋的听到一声巨响,出于本能我迅速逃离出来,头部不知被何物击中,痛得有些麻木,当时的情景把我吓傻了,店里的东西被砸得乱七八糟,我惊恐地站在店外很久才回过神来,这时的头才感觉到阵阵作痛。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雨,伸手想接点雨水清洗身上的脏物, 发现雨水竟然是红色的,想想不对劲,整个市场都有屋顶怎么可能雨会滴进来呢,雨水更不可能是红色的哦,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受伤了,看到血流不断我吓得当场失控地哭着叫“血、血、血”。正在这时男朋友给我送饭过来,看到满脸鲜血的我,不顾旁人的指点背着我往医院跑,血越流越厉害,染红了我白色的衣裳,我不停地哭泣,引来路人异样的眼光,很多行人看到满身鲜血的我纷纷躲闪。男朋友可能也吓傻了,我们天天从一家大医院门前经过,他当时竟然想不起周边有一家医院,把我送到了离医院不远处的诊所里,然后回去处理店里的事情。医生让我坐在诊台前帮我清洗伤口,可能是由于失血过多,在清洗伤口的过程中我突然晕倒,诊所怕我出事叫110把我送到了前面一家大医院救治。由于没人帮我交医药费,医护人员草草处理了我的伤口后就不肯用药,还一个劲地催我交医药费,我把男朋友的电话告诉了他,可能是男朋友忙着处理店里的事情没听到,等了近一个小时他才辗转找来这里,我哭着把医护人员不肯用药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跑过去把那护士给臭骂了一顿。交了钱后医护人员的态度360度大转变,开始帮我做检查、清洗伤口、缝针。头部、背部有好几个伤口,手上的一条伤口是最长最深的,至今还留有疤痕。当处理完伤口后男朋友扶着我去厕所的路上我再次晕倒,这回是在医院足足躺了七天,发了一千多元医药费,店里也因此停止营业。

  在我们万般沮丧的时候传来一个消息,男朋友考上湖南师大的研究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不知道是替他感到高兴还是替自己感到悲哀,忽然间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了,可我又无能改变这种现状。

  为了那个店铺我们也想了不少办法,宣传也做过,后来也增进了一些其它儿童用品,但效果都不行,对那个店我是彻底失望了,叫男朋友继续出去找门面,找了几次男朋友又不干了,后来我叫他看店自己出去找也没收获。在一次晚上我们激烈的争吵后,我又赌气出去散心,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一个门面转让,位置挺不错的,靠近汽车站,对面就是个学校,门面有17个平方左右,急忙跑回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男朋友,第二天我就去找那个老板谈,他们要求要一万元的空门面转让费,后来咬咬牙又四处借了点钱还是把这个店铺转下来了。

  店面重新装修后在国庆节那天开业了,这次主要是卖童装为主,兼卖一些儿童用品。之后男朋友也去读书了,学校离我们店铺骑自行车大概二十分钟,店里的生意由我一个人来料理。每周我要去株洲进一次货,为了节约那十元钱路费,我舍不得坐专车而是每次早上五点多钟起床由男朋友骑自行车把我送到车站去坐火车,进完货还得匆匆赶回来开店营业。每天从早上九点钟营业到晚上十点钟,一天下来累得半死。店里刚开张时由于人手不够经常有小偷光顾,货物和钱时常被盗,也收过好几百元假币,哎,真是防不胜防。后来我把姐姐请来做帮手,姐姐小孩尚小,我不同意她把小孩带来,她整天神情恍惚地在店里发呆没做多久就回去了。之后又把堂姐请来,而堂姐正处恋爱阶段,根本无心照顾店里的生意,经常跑出去和男朋友约会,也没做多久就走了。哎,这么大个店铺都是我一个人在看管,令人欣慰的是店里的生意还可以,且一直呈上升驱势,而男朋友也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回家做饭送给我吃然后才去学校读书。这个店我经营了近半年,一个月都难得休息一天,虽然男朋友偶尔会抽时间来帮我,必竟次数有限,他还得以读书为主,那段时间真是又苦又累,钱又挣得不是很多,淡季时生意也不好,而旺季时又忙得不可开交,想想还不如给别人打工的好,挣得也比这里多,还没有风险,又自由自在,春节时我还是把门面转让出去了,并还清了所有的债,又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涯。

  长沙的工资不高,做业务才五六百元一个月,我找了近半年都嫌工资低而不肯去上班,可口袋里的钱却越来越少,不得巳才去了一家做房地产工程的公司上班,底薪八百元加提成,这可能是我有始以来拿的最低估工资了,做了近三个月没挣到什么钱,而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拮据,每天买菜的钱控制在五元范围内,出去跑业务都是骑自行车,连坐车的钱都舍不得发,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摆脱困境,无论怎么穷我也不愿意再找家人借钱,虽然父母经常问我是否需要钱,我总是说我还有钱,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我们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当我们的钱只剩下两千元左右时,我决定离开长沙,把剩下的两千多元留给了男朋友,自己带了三百元去了广州。

  回到广州后我拼命挣钱,不管再苦再难也要支持男朋友读完研,这次学聪明了些,我找了两份工作,是背着公司偷偷兼职的,拿的都是全职的工资,加上提成收入还比较可观,之后我辞去了一份工作,借助以前的基础和现有的客户网络自己又独立做了些业务,收入比以前开店时要多得多。

  而今男朋友也上班了,在广州这边做了一名公务员,待遇还不错,我也没以前那么大的压力了,不要再为了钱而愁,现在他对我也非常的好,我也很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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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重阳和林朝英的故事

周伯通所述,保证真实。

(一)

   师兄带着我,开始行走江湖。这一次,是真正的闯荡江湖。

   师兄当年才二十八岁,但是师兄仪表不俗,神采非凡,天生就有一股王者之气。我跟着他,见识了真正的传奇经历。

   那时师兄刚从洛阳过来,准备去浙江临安。他没说什么事,我也没敢问。但是我知道,师兄肯定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比沙县小吃那盘棋还大。

   一天,我们来到江洲(今九江),师兄看天色已晚,就说先找个酒家吃饭,然后再住下来。

   我们来到了“浔阳楼”。师兄说“浔阳楼”是当地最大的一家酒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气派的酒楼,比我们灵山镇上最大的“品莲楼”足足要大十几倍呢。我跟在师兄后面,东张西望,很是好奇。师兄首先驻足观看酒楼牌匾,上书“浔阳楼”三个大字,落款为苏东坡,我一见,果然是好字,比私塾王先生的字写得还好。我还看见大门两边柱上各写五个大字:此间无比酒,天下有名楼,心想果然是大酒楼,对联都是用金粉漆的,过年都不用再写了,真是聪明。进去后,师兄观看了店堂里面白居易写的《琵琶行》,似乎略有所思。

   店小二把我们领到二楼围栏边的雅座上坐下。我拿过菜单,开始点菜。一路上,都是我主动点菜的,师兄爱吃面食,我就专门点面食。可是这次的菜单,厚厚的一本,找了半天,也没见着面食啊?我急得挠了挠头,看了一眼师兄。师兄微微一笑,说今天我来点菜吧。

   师兄点了八个菜,说这几天我们也辛苦了,今天好好吃一顿。我见状也不客气,就嚷嚷着要酒喝。师兄平常不喝酒,今天高兴,就叫小二上两斤好酒。一会儿,酒菜陆续上来了,我一尝,味道还真不错,比我平常吃席的菜味道还要好,心想大酒楼就是大酒楼,菜做的这么合我的胃口。师兄见我喜欢,说,你吃吧,菜点得多,保管你吃饱。我再也不客气,大杯喝酒,大口吃菜,风卷残云般一顿猛吃。

   太过瘾了!我打了个饱嗝,抬头看了一眼师兄。他正笑眯眯的看着我。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举起酒杯,敬了师兄一杯酒。

   突然,下面一阵骚乱。

  (二)

   我们向下看去,只见一群人冲进店堂,为首的两个彪形大汉喊道:刘掌柜,我们家公子爷今天要请客,让这些人都散了,我们公子爷今天把酒楼全包了,损失照付!话音未落,手下几个人早就开始赶起一楼的食客。

   刘掌柜跑出来,打了个哈哈,说了句:哟,原来是李公子来了,好商量,好商量,里面请!

   那一群人中间,一个三十来岁的白衣男子,牵着一个漂亮女子的手,傲然而立。显然那白衣男子就是李公子,那女子确实漂亮,娇艳欲滴,风姿绰约。我承认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以至于几天后都对她念念不忘。不要笑话我,男人都一样,从来都是以貌取女人,只是我那时候见识比较少而已。

   李公子朝刘掌柜点点头,刘掌柜双手抱拳,朝大堂里拱拱手,朗声说:各位大爷,不好意思,今天敝店要包席,请各位离开,所点食物一律免单,对不住了啊,请各位包涵,请,请、、、

   能在浔阳楼吃饭的人,估摸着都非富即贵,刘掌柜大概也不敢得罪,所以说话很是客气。可是李公子手下的人就不一样了,早就挨个桌子轰人了。

   大部分食客都走了,有的还把饭菜打包带走。看来江湖上选择隐忍的人占大多数,不然都不走,李公子也不会惯出这种毛病。唯有东边临江窗户的一桌八个客人没动,他们有的在吃饭,有的在聊天,好像没看见大堂的骚乱。

   气氛有点紧张。二楼的客人,有准备撤退的,看见一楼的那桌客人没动,也就悄悄地退回了,大概知道有免费的好戏即将上演,所以一个个都找了最佳位置,有的坐着有的站着,准备观看这场好戏。这是一群典型的无聊看客,大多数人的选择。

   李公子这边,早有几个人准备冲上去发威,却被一个精壮大汉制止。那精壮大汉,想必是李公子的保镖队长。只见他走到那桌子跟前,抱拳说道:在下庐山“一剑封喉”杨超,这位是江洲提辖李大人的公子,今天在这里请客,请各位行个方便,让出座位则个!

   那桌客人,全部青衣劲装,年纪都三十上下,为首的一个锦衣华服,年龄不过二十五六岁,面目俊俏,原来是个帅哥。他也不看杨超,径直朝那漂亮女子看去,此时所以人都在看那桌客人,那漂亮女子目光和帅哥目光一触,竟低下头去。那帅哥先是一愣,接着莞尔一笑。

   很显然,李公子再好的涵养也要发作了。大庭广众之下,别的男人这样肆无忌惮地调戏自己的女朋友,这是所有男人的大忌,当然也有例外,那些空虚的红粉女郎所养的小白脸,还有那些靠漂亮老婆服务上司出位的吃软饭的男人们除外。可是李公子不是这两种人,至少现在我没看出来。所以,根本不需要李公子发话,再要李公子发话,这些奴才就不配做奴才了。上,一哄而上,这是考验忠诚度的时刻了。

   李公子手下十几个人,如饿狼扑食,一哄而上。

  (三)

  不用我说结果了吧?用你们的脚趾头都能想出谁胜谁负。什么?俗套?江湖本来就很俗套,我又不是王菲,清高有人看我吗?

   什么,这位童鞋想看看武打的过程?无聊不?恶俗有木有?好吧,我知道你是不相信我会写武侠,那我就勉为其难,试试吧。

   是的,帅哥大胜,胜得漂亮;李公子大败,败得狼狈。

   当这伙人扑上去的时候,那位帅哥喝了口酒,然后抬头,看着那位美女。他脸色淡定,目光柔和,仿佛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真是帅呆了!(此处好像要加个“耶”吧?本人不太确定,如果在猫扑里,肯定要,在天涯里,我大抵不太确定。另,为方便起见,以下就称他为淡定哥)

   “一剑封喉”杨超,漂亮地抽出宝剑,剑光闪过,星光耀眼,动作非常华丽。如果放在俺们村里,估计所有人都会被吓跑。只见他往后一跳,腾出空间,也不搭话,刷刷几剑,剑剑取人要害。另外几个,有的抽出兵器,有的翻出暗器,有的赤膊上阵,齐齐动上了手。

   再看那桌客人,并没有人站起来,只有靠外面的两个人面向杨超而坐,其余的,只是冷笑着观看,那位淡定哥,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位女子。果然淡定。

   待到杨超的剑快要挨着左边那位劲装男子,只见那男子迅速地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一夹,竟把杨超的剑夹住,任杨超怎样使劲,都拔不出来。右边那位男子,双手撑住椅子扶沿,略略弯下身子,双脚轮番齐踢,一下子踢翻李公子手下的四个壮汉。旁边的一个,抓起一把花生,随手一扬,那些快如疾电的暗器纷纷落下。杨超早已脸红脖子粗,满头大汗,还在使劲试图抽回宝剑;夹剑那男子一声冷笑,说了声“去”,右手轻轻一旋,宝剑应声断为数截,杨超防不胜防,往后一仰,一屁股坐在地上。

   一刹那间,全场一片安静。我忍不住想喝一声彩,又感到害怕,生生憋住。

   杨超从地上爬了起来,满脸通红,揣着粗气,大声说道:今天碰见高手了,算我们技不如人,请各位留下万儿,我们好约些朋友再来切磋。

   那桌客人中间一人站了起来。他面目清秀,脸色微嗔,大声喝道:无用鼠辈还不快滚,我等并非武林中人,也不屑与尔等计较,趁我们公子没有发怒,赶快滚蛋!

   李公子看了看,他倒是还挺识相。无耻的人就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气势汹汹,现在就蔫头耷脑。只见他低头朝手下人吼了声:快走吧,不要丢人了!说完,牵着那女子,转身便走。

   “把这女子留下!”一声轻喝,原来是淡定哥站了起来,他发言了。

  (四)

  李公子回过头去,看了淡定哥一眼,赶快把目光移开。我心想这家伙真有意思,看见没有人家淡定哥长得帅,看都不敢看人家。刘掌柜朝李公子使了个眼色,李公子会意,轻轻地和那女子说了声什么,然后头也不回,径直率手下离去。

   淡定哥走出来,拉着那女子,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走出店堂。那女子也没半分扭捏,和淡定哥并肩而行。另外七个青衣劲装男子也尾随其后,扬长而去。

   师兄说了声:走,跟着去看看。

   我一听,正合吾意啊,还是师兄英明,赶紧随着师兄走了出来。

   浔阳楼外,早已围满了各路看客。他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李公子今天算是掉大了;有的说好戏还在后头呢;有的说这浔阳楼就是不吉利,经常打架斗殴,这回可不要像从前那次宋江提反诗,被停业整顿个半年;有人赶紧说这怎么可能呢,你知道浔阳楼的后台老板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旁边一个人赶紧说:嘘,不要乱讲!

   八月的天,夜色已悄悄降临。那伙人走进马厮,牵出八匹骏马,骑了上去。师兄回头问我会不会骑马,我摇了摇头,表示不会,师兄点点头,让我等着他,随后进入马厮,牵出一匹马,我们坐了上去。

   嘘!不要笑话我。我真的不会骑马,说实话没罪。江湖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男女主角天生什么都会,好像十项全能冠军似的。要是那样,他们何必还在江湖混呢?去参加个奥运会,随便拿几个冠军为国争光,然后像姚明刘翔一样做个产品代言人,哪用用得着成天在江湖上打打杀杀的混饭吃?武侠小说都是夸张的好不好,我这可是日记。什么,嫌我说话疯疯癫癫?我是老顽童周伯通,麻烦你看在金大侠的份上忍耐一下,他可是作协名誉副 啊。

   言归正传。师兄带着我,一口气跑了两个时辰,最后在一片树林里才停下来。

   我稀里糊涂的跟着跳下马,耳朵都有点嗡嗡响。刚才还有半边上弦月,现在周围一片漆黑。我正要问师兄这是哪里,师兄轻轻地制止了我,我赶紧闭嘴。

   师兄轻轻地说了声:他们在前面停下来了。

  (五)

  李公子回过头去,看了淡定哥一眼,赶快把目光移开。我心想这家伙真有意思,看见没有人家淡定哥长得帅,看都不敢看人家。刘掌柜朝李公子使了个眼色,李公子会意,轻轻地和那女子说了声什么,然后头也不回,径直率手下离去。

猫恋

   淡定哥走出来,拉着那女子,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走出店堂。那女子也没半分扭捏,和淡定哥并肩而行。另外七个青衣劲装男子也尾随其后,扬长而去。

   师兄说了声:走,跟着去看看。

   我一听,正合吾意啊,还是师兄英明,赶紧随着师兄走了出来。

   浔阳楼外,早已围满了各路看客。他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李公子今天算是掉大了;有的说好戏还在后头呢;有的说这浔阳楼就是不吉利,经常打架斗殴,这回可不要像从前那次宋江提反诗,被停业整顿个半年;有人赶紧说这怎么可能呢,你知道浔阳楼的后台老板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旁边一个人赶紧说:嘘,不要乱讲!

   八月的天,夜色已悄悄降临。那伙人走进马厮,牵出八匹骏马,骑了上去。师兄回头问我会不会骑马,我摇了摇头,表示不会,师兄点点头,让我等着他,随后进入马厮,牵出一匹马,我们坐了上去。

   嘘!不要笑话我。我真的不会骑马,说实话没罪。江湖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男女主角天生什么都会,好像十项全能冠军似的。要是那样,他们何必还在江湖混呢?去参加个奥运会,随便拿几个冠军为国争光,然后像姚明刘翔一样做个产品代言人,哪用用得着成天在江湖上打打杀杀的混饭吃?武侠小说都是夸张的好不好,我这可是日记。什么,嫌我说话疯疯癫癫?我是老顽童周伯通,麻烦你看在金大侠的份上忍耐一下,他可是作协名誉副 啊。

   言归正传。师兄带着我,一口气跑了两个时辰,最后在一片树林里才停下来。

   我稀里糊涂的跟着跳下马,耳朵都有点嗡嗡响。刚才还有半边上弦月,现在周围一片漆黑。我正要问师兄这是哪里,师兄轻轻地制止了我,我赶紧闭嘴。

   师兄轻轻地说了声:他们在前面停下来了。

  (六)

  我一看,前面黑呼呼的,哪里有什么人啊?不过师兄说有,那肯定有。当下我不再纳闷,只是悄悄问师兄他们是什么人。

   师兄告诉我,他们是金人。

   我没听明白,金人?不对呀,明明是活人,怎么会是金人呢?莫非真的是金人,那我们不是发财啦?可是一想又觉得不像。想了半天,忽然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是金国的人。

   又要自我辩护一下先。我们老家灵山离县城几十里地,全是丘陵地带,一般战乱也不会打到那里去的。想想看,谁打仗那么无聊,跑到离县城几十里地的一个穷山沟去,且不说会不会碰上拦路打劫的强盗,单是那弯弯曲曲的岔路,就会把你迷失在那秀丽的山水间。知道元朝徐寿辉为什么在这里建都吗?因为他带兵打仗,后来迷路出不去了,只好在这里建都过过皇帝瘾了。

   见我在思考,师兄也不说话。这时候我才透过密密麻麻的树林,看见前面隐约有人影晃动。

   师兄拉着我,示意我过去看看。我们就走上前去,扒开树枝,见到那群金人坐在一个地势稍平的草地上,正在说话。

   我仔细倾听,可是一句连贯的话都听不懂,只听见他们叽里呱啦的,说得很是热闹,不时还哈哈大笑。

   师兄听得很仔细,他是北方人,当然能听懂。

   后来,那些金人一起大笑,然后那个淡定哥拉起那漂亮女子,往树林深处走去。

   师兄拍拍我的肩膀,说:伯通,你在这等我一下,待我料理了这群金狗!说完,“蹭”地一声,我回头一看,师兄不见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前面已经惨叫声连连。我再次扒开树枝一看,只见人影晃动,乱哄哄的,大家早已斗在一起。

   我眼花缭乱,有树叶飘过我的眼前,我抬手一抹,揉了揉眼睛。

   再次扒开树叶时,只见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只有一人提剑站在中央。我定睛一看,那不是师兄是谁?

   我想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就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真痛!下手太重了,看来不是梦,师兄把他们都杀了。空气中,还有一丝血腥的味道。我没有传说中的兴奋,也没有喊“耶”为师兄喝彩,我只有害怕,真的害怕,莫名其妙的害怕。夜太凉,我有点发抖。

   师兄对着淡定哥走过的方向,慢慢地喊了声:出来吧!

   淡定哥再也不能淡定了,他慢慢地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把剑。我看见他身体似乎在瑟瑟发抖。不过他比我还是淡定,只见他手一甩,宝剑掷在地上,双手抱拳,说:在下师承长白山白眉老人,今日初次南下江南,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师兄轻哼一声,没有回答,只是问道:你是金国什么人?

   淡定哥抬眼看着师兄,好久没有说话。空气似乎已经凝固,山区的秋夜,就是凉,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突然,淡定哥手一扬,只见空中密密麻麻的一些星星点点,急速地飞向师兄,月光发射下,格外诡异、、、

  (七)

  “啊------,啊------”

   我不禁喊叫起来。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再不喊叫,我会憋成内伤。

   我足足喊了半天,一个人低着头,抱着脑袋喊叫,不管不顾。这时候我才明白,喊叫原来可以泄压,可以让你暂时忘却害怕,还可以带来快感。难怪在很多场合人们总是喜欢疯狂地喊叫。(别想歪了,本人曾经是个纯洁的文艺青年,至今在许多网友的备注姓名里还是纯洁文艺青年这个名字,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联想。我说的很多场合,比如坐过山车、在酒吧里、还有看见梅西进球时等等等等。谢谢合作!)

   等我再看时,师兄还站在原地,而淡定哥已经倒下。

   师兄哈哈一笑,说了句:伯通,你吓坏了吧,现在没事了,出来吧!

   我爬了半天,才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师兄拍拍我身上的灰尘,同时也算是为我压压惊。然后对着那女子说:你也过来吧!

   那女子盈盈走了过来,弯身低头,向师兄行了个万福。我注意到,她看见师兄,脸色有点羞涩。

   这时候我才近距离仔细地看清那女子的面容。

   世间女子我也见过不少,虽然不敢说走南闯北,但是我们村里的,还有镇上的,还有兰溪的,还有我和方头闯江湖的,还有这些天见到的,加起来也不算少吧?但是那些女人,和面前这个女子比起来,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统统都是浮云。

   月光映照下,她柳眉含愁,双目似水,皮肤白嫩细腻,让人不敢细看。最可怕的是,她居然抬头看了我一眼,我们有了瞬间的对视。天啦,那是什么样的眼神?恰似一潭秋水,天生含情,让人心神不宁,魂不守舍。我不禁痴呆当场。

   感觉像是在梦中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心神一荡,始才还魂。原来是师兄在喊我。我脸上有点发烧,估计现在肯定满脸通红。幸亏是在晚上。

   师兄似乎没有觉察到我的尴尬,转而问那女子是哪里人。

   那女子轻叹一声,然后道出了她的身世。

  (八)

  那女子自称林语嫣,湖南人氏,今年二十三岁。幼时家贫,七岁那年家乡洪水泛滥,一家人逃荒途中走散,从此流落天涯。至十七岁,被人诱骗,后堕入青楼。由于天资聪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有林语嫣之名。之后又辗转反复,流浪到扬州。最后被江洲一巨富赎身,准备带回江洲,谁知半道遇见绿林草寇,巨富随从全部被杀,那土匪头子见她貌美,留下他做压寨夫人。后来,江洲剿匪时,土匪头子被剿,她又被李公子看上。今天李公子准备带她去浔阳楼吃饭,不料后来遇见师兄。

   我听了,一阵心酸。没想到这么美丽的女子,身世竟然这么凄惨。师兄叹了口气,问她可否愿意回去找李公子。林语嫣哆嗦了一下,赶紧说千万不要,李公子风流下作,玩弄女子无数,最后玩腻了,不是送给别人,就是卖给青楼。

   我气得咬牙切齿,连骂李公子不得好死,咒他最后得花柳病,变成人渣。师兄笑了笑,拍拍我的头,问林语嫣今后有何打算。林语嫣突然跪拜下来,说蒙公子相救,如公子不嫌弃,愿追随公子左右,做牛做马,洗衣擦地,终身不悔。

   师兄连忙扶起林语嫣,摇头叹息。

   师兄说:“我本无过人之处,唯空有满腔热血而已。今国家危难,官府昏庸,民不聊生。我曾立下志愿,但凡还在世一天,必当竭尽全力,济世救人。然匹夫之力,终难解社稷倒悬之危也,虽明知不可为,大丈夫亦当倾力为之!”

   林语嫣听罢,低头又拜。我搞不懂她怎么这么麻烦,看师兄没扶她,准备扶她起来,她自己又站起来了。

   后来,师兄拿出一本书给她,让她找个地方好好修习。她也没再拘束,反问师兄去哪里最好,师兄想了想,说湖南衡山,她摇头;师兄说安徽黄山,她又摇头;师兄说江西三清山,她还是摇头;最后师兄说陕西终南山,她这才点头说好。

   看着她静静的,点头摇头的样子,还有一丝顽皮。

   呵呵,她其实也很有趣。

  (九)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元好问

   当晚,三人席地而坐,对着月光,谈天说地,聊了两个多时辰,直到拂晓才下山。

   林语嫣异常聪明,和师兄对答如流。论到国家时政,和师兄见解颇为相似。我看他们二人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我是不是有点电灯泡?当时真不知道。)

   师兄还教她一套心法口诀,都是些“啊嘛咪呀”的,我一句都没听懂,她居然两遍就记住了。

   第二天分手时,她说她要改名,并请师兄帮忙起个新名字。师兄想了想,给她取了个新名字------

   林朝英。

   后来,林朝英闭门修炼,终于练成绝世武功。

   后来,林朝英多次帮助师兄,二人携手同闯江湖。

   后来,林朝英反目,又主动向师兄示好;又反目,又示好,反反复复。

   后来,世人都知道林朝英爱慕师兄,唯独师兄装痴乔呆,不为所动。

   后来,师兄率义兵抗金失败,隐居终南山活死人墓,自称“活死人”。他不愿与金贼共居于青天之下,所谓不共戴天,颓废绝望,再不入世。

   后来,林朝英来到活死人墓,叫骂师兄七天七夜,终于让师兄重出江湖。

   后来,师兄和林朝英打赌,师兄失败。赌注是两人相伴终老于活死人墓,或者师兄出家为道,在活死人墓旁边建立道观。师兄选择后者,创立全真教,至此,林朝英心死。

   后来,林朝英在终南山开创了古墓派,并创造了“玉女素心剑”,专破全真教武功。古墓派以绝七情断六欲为门人所必须遵守的宗旨,且古墓派弟子,终其一生都必须在古墓里。

   后来,江湖里,只剩下两人的传说。

   (周伯通注:1、关于师兄和林朝英的故事,江湖传说甚多,为正视听,故今日才披露此独家新闻,望后来者以此为依据,不要随便八卦,以免影响师兄清誉,谢谢。2、关于活死人,乃师兄首创,拥有无可争议之版权,据本人考察,后世唯鲁迅一人有此自喻,加拿大有部电影中文译名与此相同,此皆为不闻之过,故不予追究,自即日起,凡用“活死人”三字者,须与周伯通本人联系,方可使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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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阳和 #朝英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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