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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那二十九棵胡杨 王翔 著

发布于:2022-05-28 作者:admin123 阅读:19

梦中,那二十九棵胡杨

  王 翔 著

  谨以此文,献给和平年代默默奉献青春和生命的中国军人。

  ——作者题记

  引 子

   2000年的深秋,一位远道来京的战友邀我去见一个女军人,说是在边防部队患了精神疾病,就住在北京西郊的陆军某部医院里。当时,因家父的旧病复发,急需回家照料,本想推脱此事,可听说是一位军医,或许还能帮助自己了解一下老年疾病的情况。就这样,在战友的催促下,我在精神疾病三科的特护病房中,和她相识了。

   在见面前,我就闻听这位全军赫赫有名的心脑血管疾病专家彭伊朦两年前患了精神疾病,今年是第三次送进这所在军内外颇有名气的精神疾病医院。彭伊朦出生于上海,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1990年大学毕业后特招入伍,现在边防某陆军医院任副主任医师。其父是一家海洋船运公司的总裁,其母情况不详。两年前她因在研究心脑血管疾病中有所突破,荣立二等功。这些年来,她以惊人的毅力翻译了数十篇外国医学论著,走访了几百个国内外医学专家和民间中医,用整整五年的时间攻克了心脑血管疾病,并推出了——心理疗法……

   “另外,特别要声明的是,军区总医院曾多次调她来北京工作,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彭伊朦所在的部队傅义政委补充说道。

  我心想,不就因在工作中劳累过度,加上现代生活的快节奏使人感到压抑,而得了精神疾病,至于甘愿留在边防的奉献精神也不见怪。前些年,在边防部队接触过许多老边防、老英模,他们的事迹可谓是船载车运,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可现在都2000年了,谁还愿意听这些以泪洗面的故事。传统固然要有,但一味地去追求,一个劲儿地表白,我们军人会永远置身在苦、累、寂寞当中打转转,时间长了,还能拓宽思维,反思向前吗?这次来市郊这所陆军医院,完全是出于私人感情,因为我和傅义曾在一个边防团呆过,当然,也想感受一下部队这所迷宫式的医院内,这些特殊军人是如何生活的。

  傅义政委显然摸透了我的心事,努努嘴,示意让我出来。

  “如果你能把她心里的故事写出来,准保让人痛哭三天。你应该想到了,我放着年度假不休,专程赶到北京找你,其意可想而知呀!”傅义政委一脸的深沉。

  难道这个彭伊朦真如他说的那样动人吗? 我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病房内的她。

   “我还是请你耐心地坐下来,听一听彭医生的故事。当然,如果不是涉及我们团的干部韩剑秋,我也不会整天打电话催你来医院。另外,一会儿,还有一个人想见你,他也是故事中的典型人物,两年前从边防调回了北京。”傅义政委的声音有些沙哑。

  “一个月前,接到你的电话我就来了,可人家就是不理睬,我可是已经来医院三次了,每次她都在沉睡,听护士说,她不想见任何人。”我看着病房,语无伦次地反驳道。

   “她会说的。只是她心里还没想好。”傅义政委无奈地摇摇头。

  病房内传来一阵咳嗽声。刚才进去换药的护士急匆匆出来,轻声地说:“彭医生醒了,你们说的话她都听到了,她现在状况还可以,已有一个多月没犯病了,她让你们进去。”

  病房内除了整洁明亮,床头柜上还多了一盆形状怪异,酷似骆驼的根雕。

   彭伊朦坐了起来。我这才仔细看清楚了这位年龄刚满30岁的女军医长得很标致。在我心目中,上海女人总是以娇小秀气著称,可眼前这个从小喝着浦江水长大的姑娘却身材高挑,眉清目秀,从她那标准式的女军人发型上便可以看出彭伊朦骨子里透露出军人独有的气质。如果她不是躺在病房里,你是看不出她会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者。

   “傅政委,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其实,我不是有意拒绝别人的来访,只是不想再回忆那段揪心的往事,江盈盈也不想把此事闹得满城风雨。这几年,我也一直在想,如果将这段故事写出来,会不会让盈盈姐伤心,她怕让孩子知道。如果,您出于对军人的崇敬,确切地说,对边防军人的理解,在我讲述之前,能否答应我三个条件?”她的话针针见血,根本不像是有病的人。后来我才得知,她这种病,时好时坏,不能太激动,更不能受到刺激。我迫切地问:“哪三个条件?”

   “其一,当您把我的故事写给读者看的时候,我希望您不要用华丽的词藻去雕琢这个朴实的故事,更不能过分地去渲染什么,要离现实生活近些。我所讲的,也是当前边防军人的心声。艺术原本是真实的,只是人们欣赏的角度不同而已,而朴实本身不就是美吗?”想不到这个年轻的女军医对艺术与美学还研究过。我当即点头同意。

  “其二,我也时常关注军事文学作品,在写边防军人的作品中,仿佛都在启用一个模式:苦、累、寂寞,灌输得读者除了同情,感动,别无他求,很少出于从人性的角度去写。长此以往,我们的读者能接受吗?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有些作者,为了追求新奇,戏剧性,竟煞费苦心凭空编造故事,读来如过眼云烟,荒诞不经。我所讲述的故事,除了真实,还从生活本身出发,把我们年轻人的浮躁,爱慕虚荣等弊病剖析出来,你能不加粉饰地把它写下来吗?当然也包括我们部队内部的一些矛盾揭露出来?”

   我情不自禁地点点头。

  “其三,如果作品发表后,请您从北京多给我们边防部队邮来几本,他们早就盼望着能看到具有生活积淀,感人肺腑的军事题材作品了。同时,我也想把这段情感如实地告诉战友们。眼看着清明节就到了,江盈盈也该从上海出发去边防了,如果您想了解故事的全部,最好再听一听她的讲述。我们俩曾经爱上了一个男人,也许爱本身是自私的,在爱情面前,我和她谁也不想退步,直到这个男人结了婚,我心里还有他的影子。您听了,千万别美化我这个‘第三者’的形象,在这个故事中,我和爷爷都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另外,在讲述过程中,也许我会犯病,甚至语无伦次,严重时,又哭又笑,别把您吓着喽,只要让护土给我打一针镇静剂即可。”

  这说着说着又蹦出来个江盈盈,“第三者”,还跟爱情有关,这在纪律凝聚的部队可是个敏感话题。我急于听下文,在疑惑中点头同意。

  彭伊朦深情地望着那盆用胡杨树根雕塑的骆驼根雕,语气缓慢地讲述起来……

  一

  我和韩剑秋相识还要从我爷爷说起。他是新中国第一代边防军人。噢,您别误会,我可不是在美化爷爷,我是想从爷爷那一代人身上所固有的精神来反衬我们这一代军人的精神世界。

  彭伊朦显然看出了我的随意神情。我摇摇头,示意让她说下去——

  我的祖爷曾是一名国民党海军军官,当年娶了三个老婆,爷爷是小老婆生的。后来,祖爷随国民党部队逃往台湾,这些用钱买来的女人们,自然扔在了大陆。三年后,由于生活的艰难,祖奶嫁给了一个小商人,日子过得还可以。

  爷爷17岁那年,祖奶病逝,爷爷毅然参了军,当年便上了朝鲜战场。

  此时此刻,我心里多少有些想法,这个女军医口口声声不讲传统,可说着说着又把人带到了那个年代。我悄悄地放下笔,看了一眼坐在身旁的傅义政委。

  彭伊朦加重了语气说:“我真诚地希望您耐心地听下去,下面的故事即使是石头人听了,也会为之动容的。在朝鲜战场上,爷爷结识了排长骆国安、班长刘喜来和女卫生员赵娥娘,他们在朝鲜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骆国安与赵娥娘结合了,当时爷爷年龄小,但他曾经暗恋过女卫生员。爷爷在我面前也直言不讳地说:‘如果不是那场战争,这个女卫生员嫁给的不是骆国安,而是爷爷,一个从小在上海城市里长大的学生兵——彭恩伯。’爷爷跟我谈起这番话时,已是满头银发的老人了,眼睛依然瞪得圆圆的,连奶奶都感到吃惊。那时,我才知道,爱情永远是年轻的!自私的!而且就像一瓶陈年的老酒,时间越久越耐喝,越有味。”

  我越发敬重起这位同龄人,毕竟是医科大学的高才生,思维不但敏捷,思想也较为前卫,起码对人性的问题看得比较全面。这在部队的青年军官中是很少见的。现在我才看清楚这个女军医左耳旁有一个铜钱大小的胎记。不过,倒不影响她整体的美。她眉宇间时常流露出丝丝忧伤,看得出来,病魔和情感的经历长时间困扰着这颗年轻的心。

   彭伊朦继续说道:“我的父亲长年不在家,两年前定居去了美国洛杉矶。我的母亲,噢,先不谈她了。我是从小跟着爷爷长大的,也许是受了爷爷的影响,我大学毕业后参了军。当时,爸爸极力反对我的选择,可我从爷爷的眼神里仿佛看到了我的将来,这是隔代人心与心的交融。为此事,爸爸与我几年没有来往,连 也没有。我也渐渐地淡忘了许多本该具有的童年记忆。爷爷的故事里有许多神奇的人物,小时候总为有这样一个传奇式的爷爷而自豪。

   大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收到了上海市委秘书处的来信。信是爷爷的秘书刘叔叔写来的,信上说爷爷病倒了,让我在毕业选择时重新考虑一下部队,并且提到了骆驼,说是爷爷的寄语。”

   彭伊朦望着窗外,语气迟缓了许多。

   “1990年10月,我和其他几个大学同学来到了总参谋部下属的大学生训练基地。驻地在内蒙古一个偏僻的县城里。我一路在想:我是来实现人生价值,还是来寻找爷爷故事中的赤色骆驼?直到今天,我也没弄明白。”

   她说到此处,深情地望着摆在床头柜上的那盆根雕。

  长时间的沉默。

  我欲追问,被身旁的傅义政委拦住了。

   “对不起,我这说着说着又回到了我的从前,您别见怪,我还是先谈谈韩剑秋吧,他原是边防H团嘎骆驼连的副连长,准确地说是——排长。”

  傅义政委有些惭愧地低下头说:“韩剑秋是我们团优秀的军事干部,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降他的职,更不该……”

  彭伊朦淡淡一笑:“傅政委,都过去的事了,您就别自责了。”

  面对他俩的一唱一和,我是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不知说什么好。

  傅义政委内疚地说:“我在这个故事里也是个不光彩的人物。这时间越长,心里就越堵得慌,用俺们家乡话讲,缺德做损,天理不容呀!”

  彭伊朦轻声地说:“当时的确是他开的枪,上面也核实了,再说团里也尽力保他了,我更不该介入他的婚姻,现在想起来……咳,人如果能重新活一次该有多好啊,包括自己的事业,爱情。”

  傅义政委叹息着,“还是听彭医生继续往下讲吧。”

  我与韩剑秋相识,还要从军训生活说起——

  我们这些学生兵多少都有些个性,用韩剑秋的话讲,“不大不小的毛病”。军训刚刚一个星期,各种问题都暴露出来:有半路打退堂鼓的;有打电话找关系重新择业的;还有让男朋友不远千里开车来训练基地以考验爱的是否忠心的。

  总之,人心浮动,严重影响了训练进度。尤其是传来小道消息:“这批大学生,军训结束后,将作为支边人才分配到边防部队去……”这下可炸了锅,当晚,我便收到了联名“公车上书”的通知。本来,这次活动显然是“非法”的,可毕竟是民主的体现,我虽然不同意这个举措,但还是少说为好吧。谁知,此事让一班长韩剑秋知道了。他联合其他几个班长,悄悄地将事态压下来,而且不温不火,点到为止,这也是我从心里佩服他的第一件事,无形中增进了我对他的好感。

  韩剑秋论其五官实属貌不出众,除了那双咄咄逼人的眼睛外,倒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但身高需仰视,一米八O的个头,偏瘦。

  那天晚饭后,我们班人称“小不点”的宋娜娜当着众人的面跟他对峙起来。

  宋娜娜代表大学生开篇定音:“你凭什么扣下我们的意见信?再说,这又不关你的事,我们班长临时回连办事没几天就回来了,你只不过是临时代替而已,有什么可张扬的。”

  宋娜娜不容分辩的语气倒把韩剑秋逗乐了。尤其在她强调“临时”两字时,韩剑秋的嘴角动了一下,看得出来,他在克制自己。

  听到这里,我又有些坐不住了,暗想:说来说去,都是些鸡零狗碎的新兵生活,没什么新意,想到这儿,我又一次放下笔。

  彭伊朦视而不见,依旧说下去,只是提高了声音——

  韩剑秋听完了几个女生的发难后,慢条斯理地说:“我知道,我这个小小中士班长,不值得你们这些未来的军官大动肝火。不过,在这儿跟我发发牢骚,我也理解,也不反驳什么,但我还是想强调几点,就算是我这个即将退伍的老兵一点心里话吧。你们的班长江盈盈也和我一样,如果考不上军校,也将面临退伍,我们俩同年入伍,一起参加师里的通信专业大比武,所幸拿了名次,可这并不能代表部队会留下我们,如果考不上军校,命运同样会来安排我们这些一心想在部队干的人!说得再近些,是想在部队发展的士兵,滚蛋!”

  屋内的空气凝固得透不过气来。

  我知道,这是韩剑秋掏心窝子的话,也是我们入伍以来最爱听的一席话,如果让他替代指导员讲话准会精彩迭出。

  “我是西北草原上的孩子,每年边防部队都去我们草原挑选军马。从那时候起,我就为自己编织了从军梦,盼着快点长大,渴望早一天能穿上军装,成为一名战士,一名共和国的军人!我奶奶说我从小骨头里就有一股不信邪的劲儿,想干啥就要干啥,得不到就哭。爸爸看不惯,狠狠地打了我一顿,可我还是哭,甚至在寒冬腊月跑到雪地里以表抗议。后来奶奶心疼,把我抱回来,一边落泪一边骂:‘你这个小犟种,怎么这么不听话,真应了那句老话,死爹哭妈犟种一个!往后再不听话,打死你也没人疼得慌!’我说这些,并不是在你们面前炫耀什么,只是想说明在这支部队里,有一多半都是从农村入伍的战士,他们从小在土里泥里,磕磕碰碰中记了事,成了人,环境造就他们一身的憨厚与朴实,可我们有些人却说:‘改变一个农民需要三年时间。’我想告诉说这话的战友,何止是三年,有的人一生也没有动摇他的信念,更别说是改变他骨子里生来就有的东西了。他们热爱部队,部队同样给予了他们知识,精神,乃至生命!这份感情是常人所想象不到的,希望你们也要有这种精神,起码要适应这个环境。你们与那些一天从早忙到晚的士兵,将怨言与理想埋在心里的战士相比,差异不单单是文化知识吧,精神同样重要,也最能体现军人的价值!”

  想不到这个平时不爱言语的大个子班长,今天却如此慷慨。我们屏住呼吸听韩剑秋讲下去。

  “你们心里咋想的,我不知道,可你们心里怕的那点东西,我非常清楚!我们这支部队是从朝鲜战场上下来的,就连边防连队战士站岗执勤时穿的皮大衣都是前辈们在战场上穿过的。昨天晚上,有人借我从连队带来的大衣站夜岗,愣说有异味,恶心想吐。本来我不该说这些话,也轮不到我这个小班长高谈阔论,可你们有些人的举动实在是过分!就这短短的几个月,就熬不住了,这毕竟是你们转变成军人的第一道关,也是迈进部队门坎的第一步。看着你们肩上的红牌牌,说心里话,我们这些战士们嫉妒呀!不为别的,为的是这份荣誉,我们渴望将来能成为一名军官,能在部队长期干下去。”

  韩剑秋的声音突然小了许多,他动情了。

  这也难怪,一个战士,在这么多女孩子面前讲话,再硬的话语,恐怕也被“赤化”得软绵绵的。

  大家都低下头。

  宋娜娜没好气地说:“原来,军人的胸怀也这么小呀!”

  我拉了拉她的手,想让她少说几句,可她反倒挖苦起韩剑秋来。

  “不就走走队列,踢踢正步吗,干嘛那么认真?我们江盈盈班长从来不压抑民主,大家都是年轻人,不存在代沟,更谈不上妒忌不妒忌,有本事也考大学呀!这样一入伍不就是军官嘛,省得吃些没有价值的苦……”

  韩剑秋气得脸色发青,我们也感到宋娜娜的话重了点,会伤人自尊心。大家将目光都集中在了韩剑秋一个人身上。

  我身后的同学小声地说:“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我瞥了她一眼,心想: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还没有看清自己的价值,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更别说吃苦受累了。

  韩剑秋出奇地镇静。事后,我跟好友说,将来如果能嫁给这样一个男人,一定能得到终生的呵护。这么年轻就冷静得如一潭水,可见成熟对男人来说是一个极其富有魅力的标志。

  一个星期后,我们的班长江盈盈从老部队返回训练基地。后来我才知道,韩剑秋与江盈盈原来是在一个连队当兵,去年还代表师部参加了通信专业的大比武,被评为优秀士兵,双双荣立三等功,准备报考军校。这对一个在部队干了三年的老兵来说,是何等的珍贵?也就从那时候起,我便留心起韩剑秋的一言一行,当然,我也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说什么韩剑秋与江盈盈在谈恋爱。这可是部队敏感的话题,条令上规定,士兵不准在服役期间谈恋爱。也许,女孩子的心细,我也不排除对韩剑秋的好感,有时竟有意无意地与他接近,这些举动被我的同学宋娜娜知道了。

  宋娜娜冷嘲热讽地说:“哎,你可别当‘叛徒’呀!你那点心思,别人不知道,我可一清二楚。我真不明白,那个黑大个,典型的农民,就那么令我们的才女痴情?再有两个月我们就结业了,这军官与战士之间的关系还是单纯点好,免得成为部队的花边新闻。”

  我和宋娜娜从小在上海长大,她的父母都是地方的高干,在家也是娇贵的大小姐,得理不饶人,平时说话从来不分场合,我也习惯了,便没把这话当回事。谁知,还不到一个星期,江盈盈约我去操场散步,我也没多想,毕竟我们也是同乡,只是教育背景不一样,她高中毕业入了伍,我大学毕业才赶上来,所以平时说话也谈得来。她平时爱学习,经常找我补习英语,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成了好姐妹,无话不谈。

  “现在也不知怎么了,脑子里乱糟糟的,昨天就那么几个英语单词,就是背不下来,我对考军校越来越没信心了。”

  眼前的江盈盈与训练场上那个刚毅的面孔简直是判若两人,我知道,她最近心情不好,可能又是韩剑秋向她发难了。

  江盈盈接着说道:“是不是咱们女孩子天生就是拿不定主意的人,我总觉得还是留在部队会好些,家里人倒不希望我长期在部队工作。我当初来部队,是爸爸的意思,他想让我锻炼锻炼,回去后也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也想找一份如意的工作。这对女孩子来说太重要了,如果考不上军校,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来部队。”

  “当然有呀,我不是在部队嘛。”我笑着顺口说了一句。

  江盈盈茫然地说:“到那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呢,我不信,你还真的甘心去边防呀?”

  “为什么边防会令人这么可怕?难道就是苦吗?”

  我当时对边防的认识,还只停留在爷爷讲述的故事中,经常向他询问边防有没有赤色的骆驼?现在想起来,倒成了笑话,骆驼哪还有红色的,爷爷苦心营造的“红色”我一时还理解不透。

  彭伊朦讲到这里,禁不住笑起来。在她那爽朗的笑声中,我隐约意识到她现在还是个精神疾病患者,我真担心她会犯病,旁边的傅义政委也时不时地看着她。还好,彭伊朦很快收敛了笑容,继续讲下去——

  我面对江盈盈的疑惑的目光,很认真地对她说:“选择边防,对我们这一代青年来说确实让人无法理解。远的不说,就说咱们班的宋娜娜吧,她也曾劝过我,一旦去了边防,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自己也知道大家都是为我好,可我想,趁着年轻还是去感受一下边关的冷暖,也想找到令爷爷惦念一生的赤色骆驼。”

  我的话好像说到了江盈盈的心里,她不住地摇头,自言自语地说:“好像他也这么说过,不管说什么,我是想好了,如果能考上军校,我是不想再回边防了。虽然我在二线分队,条件还可以,但毕竟是边防,时间长了,会把人呆出病的。”

  我知道,江盈盈说的他是指韩剑秋,这几天韩剑秋又临时代理了三排长,那个小个子排长说是调回了江西老家。用宋娜娜的话说,韩剑秋可是招摇过市,更不把我们这些大学生们放在眼里。

  我们有意无意地都提到韩剑秋,江盈盈总是眉飞色舞地说:“他这个人哪,是有点怪,我们刚认识时,他总是一副首长的面孔,大家还以为他脸部肌肉有问题,从不说笑。后来我才知道,他的性格与家庭环境有关。”

  “难道是孤儿?”我不解地问。

  “他的爸爸是大西北草原上一个放马的,他从小在草原长大,他的妈妈是上海的‘知青’,当年下乡时与他爸爸结合后生了他。几年后,知青返城,他妈妈抛下他们父子,一个人回了上海。”

  “后来呢?”我追问道。

  江盈盈接着说:“这可是他的家事,你一定要替他保密,我可向他发过誓。”

  “我知道,你就放心吧!”

  江盈盈长吁一口气,说道:“当时韩剑秋的母亲说,等在城里安顿好后就回来接他们父子俩,可谁知这一去就是五年,他爸爸盼来的只是一张离婚书。从此以后,他爸爸整天喝酒,后来有一年下大雪,他爸爸醉酒后在外面冻死了,死时才36岁。”

  江盈盈眼里噙着泪。我也一阵鼻酸。

  “韩剑秋在叔叔们的帮助下,勉强读完了中学,就当兵来到了边防。”

  “他怎么不去找妈妈?”

  “他恨妈妈,恨!其实韩剑秋是很重义气的人,连里的战士都很敬佩他,只是有些干部看不惯他的倔脾气。有一次,他跟副连长争吵起来,不但做检讨,还罚他扫了一星期的厕所。后来还是在老兵复员时,副连长才知道是他自己没把问题弄清楚,错怪了韩剑秋,当着全连战士的面,向他道歉。不过,他这个人有时做事喜欢一意孤行,到哪都要弄出点响动来,大男子主义放在他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我倒喜欢他这股劲头,男人嘛,就该有点事业心,以后如果嫁给一个比“钢”还硬的男人,一切也就随他了。”

  我真敬佩江盈盈说这种话居然脸不红心不跳,看来她是把我当成了亲妹妹,无话不谈了。

  我风趣地说:“你可以以柔克刚嘛,这一招可是女人的法宝,一招制敌。”

  我们正谈得起劲儿,被远处的韩剑秋看见了,他像是有什么急事,在障碍场的高板墙下向这边招手。’江盈盈笑着迎了上去,全当我这个同乡不存在,我有些尴尬地站在那里望着江盈盈远去的背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轻轻地翻过一页纸。

一、缘祭

  缘

  祭

  秋秋著

  题记:写下这些,只是为了纪念和祭奠我很多曾经的过往,曾经多彩多变的青春。虽然我厌恶矫情的悲伤,莫可名状的惨淡。我本也不想回忆,因为回忆里面有着太多真切的疼痛。最近开始觉得苍老,于是想努力把这以前的很多过往变成文字,祭奠那些曾经的幸福,欢乐和泪水。以此想念曾在一起朝夕相伴现已散落天涯的爱人,朋友。

  开始回忆,其实真不知从哪个时间开始记忆才会恰到好处,终于还是决定从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因为很多的悲喜从那一刻才真正地开始。

  Chapter 1

  放榜

  我只有在可怜的夹缝里面尽量去给别人带来我是个城里人的错觉,以既不象城里人,也不象乡下人的姿态,尴尬地求活。

  今天早上起了一个大早,其实根本也就不存在什么早起之说。因为本就一晚没睡,一整夜和衣躺在床上,翻看床头的小说,杂志,一本不落。每本从第一篇翻到最末,翻来覆去,终于天亮。下床,推开房门,上厕所,然后碰见了起床准备早餐的妈妈。

  :“起来这样早做什么?不是九点才拿成绩吗?”妈妈看着双眼肿肿的我,“再去睡会吧,做好了饭,我再叫你。”

  :“不了,睡不了一会还是得再起床。我帮你做早饭吧,已经很久没有进过厨房了。”

  :“那好吧,你帮我洗菜,再切了就好。许久没有进过厨房了,难免有点生疏。”

  我点点头,开始忙碌起来。

  做好饭,爸爸也已经起床,摆好碗筷,一家人开始吃着早饭,其乐融融。这一刻,让人如此享受。

  清晨,阳光和煦,空气清新。虽已是夏天,却并不十分炎热。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去拿高考的成绩,实在有点真实得残忍。

  :“今天拿成绩?”吃了一大半,爸爸抬起头问我。

  :“恩。”

  :“放松点。”爸爸在我的学习上面总是很少的话语,和他平日里和其他人的谈笑风声相去甚远,也只在此刻,我才会察觉他严肃稳重的一面。

  :“尽力就好了,要知道,你一直是妈妈的骄傲,一直是。一个人去吗?”和爸相比,妈妈在学习上给予的支持显得很温暖,易接受。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妈妈是女儿的避风港”总觉得那样的形容再贴切不过。尽管,我不一定是妈妈的小棉袄。

  :“和先翰约好了,一起去。”

  :“拿完了就早点回家,如果想出去逛逛,先打个电话回家。”

  :“知道了。”转身归房,拿起书包,往学校走去。

  到学校才八点,可是才八点,可是从校门口一路到教室,已经全是黑压压的人群。当然,这其中并非全是高三毕业生。有的是陪同来的家长,有的爸爸陪,有的妈妈陪,有的爸爸妈妈一起。有的除了父母,还有爷爷奶奶,甚至外公外婆。而我,身边只有一个先翰,我高中三年最好的异性朋友。

  :“先翰,他们在亲人的陪同下,怎么感觉像去行刑的犯人。”我尽量想用玩笑,或者说并不幽默的笑话表达我的幽默,借以掩饰我内心的惶恐。其实,我也想父母陪同来拿成绩,但我怕失败,我怕在面对自己失败的痛苦的时候还要去面对我爱的人的失望。因此,我拒绝了妈妈陪同我去考场,同样地,也拒绝了今天妈妈陪我来拿成绩。不是不想,只是害怕。还好,先翰也是一个人,因此,我显得正常。

  :“霞姐,不要慌张,相信我们会成功的。”先翰拍拍我的肩,我抬起头,望着他,点了点头。

  顿时,又似乎觉得勇气倍增。

  面对,面对,勇敢地面对。北京的香山,北外,因着你们,我拿出勇气面对。

  走到艺体馆的时候,碰见了狮王,先翰的一个铁哥们,篮球是他们之间关系的起点,从此,他们的情谊从篮球到人生,从人生到家庭,从家庭到情感,一路飙升,终于成为铁哥们。愿意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那种。当然,我们不是生活在武侠时代,因此,仅仅是个比喻。

  谈论着考试的情况,满怀揣测,终于到了教室。

  教室里早已是人声鼎沸,我走进教室,佳烈,小小立马走了过来:“秋,有什么新情况没?我听说我们这一届的考得并不太好。有的说我们这届的学生太狂太傲,当初估分有点不自量力。我好怕哦。”

  :“哦。我才刚到学校,没有见到老师,什么消息都没有听见呢!”听着他们的话语,我的恐惧立马被唤醒。但是我总是有自制力让自己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得似乎在看别人的一出戏。哪怕那事不仅与我有关,甚至关系异常重大。比如今天,比如现在,比如高考,比如成绩。

  当然,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佳烈,小小一直是我学习上很强劲的对手,明着大家不说,甚至外界看来情如姐妹,暗地却谁也不让谁地较着死劲。尽管我不想,我从来不把任何一个人当作对手,我真的不想,从小我是读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长大的孩子,我的世界是一个单纯美好的世界,那里面自然不该有斗争,应该充满美好,幸福和善良。但是他们已经把我当作对手,因为老师一直给我太多的赞誉,同学也给了我太多的羡慕,当然,不排除有嫉妒的成分;所以,我也只好把她们当作对手,辞典里有个成语叫无可奈何。于是,在那座独木桥面前,我们你争我夺,希冀对方失败;我对抗着,只是,我希望大家都成功。当然,这只是希冀,希冀,意味着不可能实现。

  “我好怕”,佳烈的这句话突然象一记闷雷直击我的心房,带着巨大的电流,留下久久难平的余波。我说过,我是是个胆小的人,异常胆小,尽管我一直在很多人面前表现得坚强,努力坚强,哪怕只是看起来很坚强。

  当时估分的时候,我估了585分,仅仅比文娟,班上的第一名,年级里面的第一名少了3分。估完分,就听见很多的人涌上来向我祝贺“秋,你考得真好”,“秋,恭喜啊……”

  当时我的,讪讪地笑着“只是估分,还不是现实。”从那时起,我就发觉自己有了一种沉静的潜质,总是在很多重要的场合显得足够理性。

  喧闹声在发哥走进教室以后慢慢退却下去。发哥是我们高二开始的班主任。和蔼可亲,面对他,我总是有种面对父亲的感觉。同学们都叫他“发哥”,说那样亲切。可我总觉得是港片看多了。在高一的时候,很多的人就开始在姓名的最后一个字上加上“哥”或者“姐”称呼彼此,就象先翰称呼我“霞姐”一样。

  :“同学们,我知道你们心情很迫切,但是今天可能拿不到成绩,招办还在统计成绩。请同学们先回家去,下午家近的同学可以过来看看,家远的明天再来。如果想提前知道成绩,网上和电话查询已经开始。”发哥说完以后,喧闹声又开始重新聚集起来。很多的人围着发哥问东问西;也有的人离开教室,去找别班的好友;也有的人,比如我,比如先翰,选择离开学校,回家。我并不是不喜欢喧闹,只是不喜欢,甚至厌恶那种没多大意义的嘈杂。先翰说过,我是一个潜意识里悲观得可怕的人,尽管,我在众人面前,笑颜如花。

  :“这么快就回来了?拿到成绩了吗?考得怎么样?和估分差得不远吧?”回到家里,妈妈正在洗衣服。她今天上夜班,所以白天休息在家。这个时候,妈就会去文庙坝菜市场买些好菜,回家烹制一顿美宴,因为,时间充足。

  :“今天可能看不到,招办还在统计成绩。”回答完妈妈,准备回房,一瞬间,有了睡觉的感觉。妈妈那一连串的追问让我有点晕。其实,我也恐惧,只是我已学会了在妈妈面前做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或许因为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对的,我是穷人家的孩子。祖孙四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巴交的农民,更远的年代我无从考察,但我想,祖孙四代,加起来已差不多百年,足够证明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而刚才我所提到的妈妈所谓的上班,就是在丝绸厂里面做下丝工,很难确切地给你们解释那是种什么样的活,我也很少去厂子里面看妈妈。有种地方叫胜地,因为冬暖夏凉;但是,妈妈工作的地方冬冷夏热,冷是刺骨的冷,热是闭气的热。这是我不去的原因之一,我不否认我是一个希望安逸生活的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怕看见妈妈在那里跑来跑去的忙碌,对着上司低声下气,对着同事微笑和善。尽管,这其中的上司不一定把妈妈当下属,同事也不一定把妈妈当同事,因为,她们是工厂正式聘请的员工,妈妈,仅仅只是一个临时工,还是仰仗在厂里当部长的姨父。真的,我去过两次,是因为忘记了带钥匙,两次去都差点掉泪。我是个爱哭的人,当我不知道做什么好时,我就哭,大声地哭,放肆地哭,天昏地暗肆无忌惮地哭。后来,有人给我说:“爱哭,容易哭的人是善良的。”如果他说的正确的,那么我想我是善良的。

  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我现在,刚才回的家是我们租来的,一个月八十块的房租。那个房东我见过两次,是个很慈祥的老人。听妈妈说,他是个很有才华的爷爷,儿女现在事业有成,他喜欢看书,也喜欢读书人。他的儿女们在泸州给他和老伴买了一套房子,和老伴在一起,闲时就看看书、读读报,养养花,修身养性,把生活过得很精致。我突然间想到了一个成语:安享晚年。从那时起,就想,我也要让妈妈、爸爸过上那样的生活,还有我的爷爷、奶奶,我的外公、外婆,疼爱我的姑姑、姑父们,很多很多的人,在真正的家,那个闭塞偏远的小山村,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铁锄,用耕牛,用一切产生在铁器时代的制品,尽管,我们已经在小学开始就知道“我们要建设四个现代化”,我的家乡,我的家乡的人们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家乡叫作“烂泥沟”。顾名思义,就是一下雨地上全是烂泥,走在路上如行走在终年有水的水田里。下雨,泥泞不堪;不下雨,行走也很困难,全是羊肠小道,就像那散开的毛线团,镶嵌于每座山每块土地。很小的时候,别人问我,是哪里人,我总是骄傲而大声地说:我是烂泥沟的。那时,“烂泥沟”在我的世界中那样美好,我并不知道,它代表着贫穷和落后。那是十岁时,我在姨父那句充满了鄙夷的“烂泥沟”里,第一次知道了“烂泥沟”不是一个好地方,并不值得去骄傲,尽管我说不出它的不好在哪里,只是姨父的语气让我不喜欢。我再也不乐滋滋地说着自己来自“烂泥沟”,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决定要努力离开,离开烂泥沟,离开这个别人听着就会笑的地方,同时,从那时候,我就开始讨厌有钱人,用力,努力地讨厌!

  也因此,我一直保持班上的第一名,直到高中,从小学到高中,就像一场蜕变。小学在烂泥沟,初中到了外婆她们那里的镇中,高中我到了县城,一个省示范高中,成了一个在城里居住的人。我从来不说自己是个城里人。是的,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闯入者,一个借宿者,住着用八十元租来的房子,一室一厅加上狭窄的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仅够容纳三个人的饭厅;当然,我也从不说自己是个乡下人,十岁那年我就知道,乡下人是会被人嘲笑的。我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尽量去给人带来我是城里人的错觉,以既不像城里人,也不像乡下人的姿态,尴尬地求活。

  想着这些,想着即将知道的高考成绩,心乱如麻,心慌,恐惧,但是最终还是沉沉睡去。

  沉睡中被急躁的电话声吵醒,一股烦躁无名冒出,我讨厌睡觉被人吵醒,不管以何种方式,不管是亲近的人也罢,讨厌的人也罢。尽管如此,我还是死缠烂打,终日游说妈妈安装了一部电话。城里居住的人,电话只是一个平常的道具。

  “喂。。。。。。”无奈地拿起话筒,带着一股怒火,我不是一个善于隐藏自己情绪的人,尽管,很多的时候我依旧隐藏地很好。

  “霞姐啊?我是先翰。刚才我打了电话往你家,本来想喊你去看成绩的,阿姨说你在睡觉,还说你昨天晚上一晚未睡,好不容易睡着,想让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就挂了,现在刚从学校回来,成绩要明天才出来,但是网上查询已经开始了,狮王都已经查到了,488,他说,还挺吉利的一个数字,尽管不好。我想查,又有点害怕,打电话来问下你查不?”

  “算了吧!反正明天也就看见了,终究会知道的。我不想查,也害怕查!”先翰面前,我不需要隐藏,因为他可以洞察我的内心,我也无从隐藏。

  寒暄了几句,挂掉电话,盖上被子,想继续入睡,却终究再也睡不着了。于是穿上衣服起床。看到书桌上面妈妈留的字条“霞,妈妈上班去了,中午做好饭看你睡得太香,就没有叫你,我知道,最近你都睡得不好。锑锅里有吃的东西,你最爱吃的土豆烧牛肉,醒了自己热一下吃。先翰来过电话,你睡了给他回一个吧。女儿,放松,尽力就好了。你一直是妈妈的骄傲,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红着眼睛,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流下来。我已经习惯控制自己,习惯在这种控制下去表现坚强。

  一看表,都六点了,我这一觉居然睡了八个小时,没有做梦,没有醒来,持续地睡了八个小时。

  进厨房,打开天然气,热饭热菜,吃过,回到房间坐在窗前发呆。被高考成绩牵引着发呆。提起电话:“狮王吗?我是霞姐,听说你已经查了成绩了,还好吗?怎么查,帮我查一下,可以吗?”

  “恩,告诉我你的生日,农历的,身份证号码还有考号就可以了。狮王是个热心的人,一直都是。只是他一直都只是对别人的事情热心,自己的生活平淡而苍白,是个看起来傻楞楞的人。但是,我很喜欢这个朋友,我喜欢简单喜欢真诚,所以喜欢他。

  挂掉电话,坐在窗前等待。心一会儿平静,一会儿狂跳,等待高考的最后审判。

  “霞姐,我查到了,你确定你告诉我的那些数字都正确吗?生日要农历,身份证号码,考号再核对一下,那些数字太繁琐了会不会有粗心说错了的?”这次等待,比任何的预计都短,前前后后只花了两分钟。

  “狮王告诉我成绩吧!你一直知道,霞姐是个细心的人,没有错的,都是正确的。更何况刚才已经核对过了的。告诉我吧!我要成绩!”

  “霞姐,你再告诉我那些号码吧!我再查,或者我输错了信息,你等一下,我在查。。。。。。”

  “没错了,告诉我吧!我要知道,我想知道。。。。。。”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对着话筒怒吼。虽然我明白我不能这样,不该这样面对我的朋友,我不该发泄,即使他是你的好友,即使我是因为心急因为心躁,即使我仅仅是想知道我的成绩,即使我觉得自己的怒吼情有可原。但是,我不该发泄,冷静后的沉默里我对狮王说:“对不起,狮王。我只是想知道一下成绩,只是不想骗自己!”

  “霞姐,要坚强!什么都会好的!”

  “恩,告诉我吧!”我等待着最后的结果。

  “532“狮王也开始在电话的另一头变得沉默,我知道,他在静静地陪我,而我在哀悼,他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尽全力地陪着我。尽管他考得也不好,但是他仍在努力地安慰我,尽管他的安慰不一定奏效,尽管他的安慰方法拙劣。我说过,狮王是个沉默的男孩子,永远对别人对朋友的事热心。

  “谢谢了!狮王,谢谢了!我的朋友,我要休息下,我先挂了!BYEBYE!”

  挂掉电话,转身仰倒在床上,闭眼再睁眼,泪水终于断线般滑落。

  我无声地哭泣,慢慢地嘤嘤啼哭、抽咽、放声大哭,放肆地哭肆无忌惮地哭。泪水打湿了枕头,我转过身子趴在被子上继续哭泣,被子湿了我揭开被子,躺在床单上继续哭泣,一直哭,不停地哭。。。。。。

  在眼泪中,我看到了图片中美丽的香山,满眼红枫;银装素裹的长城,漫天飞雪;清华的年轻的研究生我的校友王,那个十六岁上清华的神童,那个优秀的男人,那个我三年的精神支柱;模糊中我听到了自己曾经的誓言:“我要考北外,我会来北京,和你一起去爬长城,看红叶,吃冰糖葫芦,逛北京的胡同!”王那代表着某种承诺的三个字“我等你!”;然后我眼前晃过姨父的脸,晃过妈妈的脸,妈妈上司的脸,妈妈同事的脸,先翰的脸,爷爷的脸,奶奶的脸,很多人的脸,我在这一切模糊中继续痛哭。。。。。。

  Chapter 2

  奔赴昆明

  车把我越带越远,妈妈站在那里,面孔从清楚变得模糊,然后变成线,变成一个点,最后消失不见。

  她的女儿,第一次远行,第一次离开她,要出这个省。

  就那样哭着,在床上躺着,坐着,半躺着,哭累了自然就睡去了。醒来再接着哭,断断续续,哭了两天。之后,我起床,洗漱,吃饭,一切如常。然后,站起来抱住妈妈,忍不住再哭,妈妈也哭,我们一起抱头痛苦。

  “妈妈,我让你失望了,让爸爸失望了,让奶奶失望了,让整个家族的唯一希望抹去了,我让很多的人失望了;我让姨父得意了,让佳烈、小小得意了,让很多人得意了。我的失败,让很多的人失望了,也让很多很多的人得意了!”

  “孩子,我说了,你是爸爸妈妈的骄傲,一直都是!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孩子,出去走走吧!这是你爸爸给的两百块钱,应该够去昆明了,只是得坐硬座。你小舅和小舅妈明天就要去昆明了,你和他们一起去吧,去你小姨那里,你最爱的小姨那里。从哪里跌到再从哪里爬起来,妈妈相信你!你一直是个乖孩子,只是你太多时候太逼自己了,太好强,太好斗了!妈妈需要好的生活,但是,前提是你生活得快乐!”

  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钱,沉甸甸的。这是我第一次拥有这么多属于我自己的钱,两百块,妈妈半个月的工资。当然,我手里也拿过比这更多的钱,七百、八百甚至一千,但那是妈妈拿给我去交学费的,我的手只是一个站台,不是终点。现在,我拥有了两百块钱,属于我的两百块钱,它将带我去昆明,离开四川,去那个传说中四季如春,处处鲜花的城市,那里有我最爱的小姨,这是我在有钱亲戚里唯一不讨厌的一个人,因为她从小就对我好,对妈妈好,对爸爸好,对我的爷爷奶奶也很好,没有钱的时候就是这样,现在有钱了,还是!并且她一直有着善良的微笑,鼻子高高,眼窝很深,像个外国人,很漂亮!她的丈夫,我的小姨父,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面对所有的人都微笑。我喜欢微笑的人,所以喜欢他们!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提着为我简单收拾的行李,我跟在妈妈身后,去汽车站和小舅舅他们会合。经过大南街水果批发市场,妈妈说:“买点水果在火车上吃吧!”于是我又跟着妈妈去了一趟水果市场。

  三姨父和三姨妈就在这里有个仓库,他们在这里做了很多年的水果批发。从表弟出车祸截肢以后,他们就做起了水果批发。因为需要钱给表弟看病,为表弟接假肢,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我不知道具体要多少,只是什么样的数目,对我而言,都是很多很多,甚至是天文数字。

  我只是一个两百块就足以让自己觉得沉甸甸的女孩。

  “霞,到了昆明好好耍!开心点,其他的不要想了。刚考试了,放松一点!三姨是个粗人,没多少文化,不懂说话的艺术,三姨只想告诉你,什么都会过去,总会慢慢好起来的。这些香蕉是你最爱吃的,带着在车上吃!”

  “三姨,我知道了!三姨,谢谢你!”

  “看你这孩子,和三姨还说什么谢谢,读书给读得。。。。。。”三姨突然打住了,没错,三姨是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只读到初中,就是单纯地不喜欢读书,于是没有再读。所以,三姨一直是想说什么就说。但这次,三姨似乎很细心,“读书”这些词语,他们看来是在我面前的忌讳,尽管她还是粗心地刚刚才提了“考试”,比“读书”更直接的一个词汇,一个忌讳的词汇。

  “读得傻了!”我接了过来,对三姨笑笑。同时,几股目光全投向了我,那么关切,那么担心。

  记得一个人死前总是会突然地特别清醒,人们称之为“回光返照”;妈妈、三姨、三姨父那么急切地看着我,总是担心我的笑容,我的平静一如人死前的“回光返照”。

  虽然,他们肯定我不会死,因为我惧怕死亡,惧怕鲜血,因为我很胆小,因为我曾经很鄙视那些自杀的人说“有勇气选择死亡,为何没有勇气活呢?”所以,他们肯定我不会死,只是他们怕我伤害自己,他们担心一个断断续续哭了两天的人怎么可能瞬间如此淡定,除非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放心!我会好好的啦!只是去昆明旅行,真的,对我放心,就像从前对我那样放心!”现在,我才发觉,其实我也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我不想他们为我担心,我只想说,我真的平静了!可是除了不停地说“放心吧!”,我也想不到其他的词汇可以表达我的心情。

  我真的会生活得很好,不为其他,只为妈妈说“妈妈要你生活得快乐!”亲人之间或许就如此,快乐总是彼此依附,就像妈妈快乐我才会快乐;而我快乐,妈妈才会快乐一样。所以,我会努力快乐,但在这之前,我需要一段时间逃离,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收拾破碎的心情,积聚勇气,重新面对。所以,决定去昆明。

  从水果市场出来,小舅舅和舅妈还没有来。于是,我跑到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先翰,凌晨六点。电话响了很久,在我就要挂掉的时候接了起来。

  “先翰,我是霞姐!请原谅我,在两天内没有接你们的电话。让你们担心了,真的很抱歉。你还在睡觉吧?吵醒你了,真的很抱歉!霞姐只是想告诉你一声,不用再不断打电话给我了,我不在家了,我要去昆明了!现在我已经很平静了,只是我需要更加平静。所以我要离开一段时间,你们对我不要担心,我马上要上车了,挂了!到了昆明再给你打电话报平安。对了,告诉狮王,告诉舒婷,告诉梅,告诉小小,告诉桃桃,告诉每个向你问起我的人,我很好,我去旅行了,去昆明了,那个四季如春繁花似锦的城市,并替我谢谢他们!”

  挂掉电话,一转头小舅舅和小舅妈刚乘车到达车站。舅舅肩上背一个大袋子,手腕上挎一个,两个手一手一个包,舅妈也背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深绿色的包,我满脸震惊,这是搬家吗?

  :“我们是去昆明找机会开个小店的,包里面都是一些平时穿的衣服,四季的都有,还有棉被。出去买,什么都要花钱的,又不清楚那里的市场价。反正年轻,什么没有,力气有一大把,拿得动。”

  接着,我们上车,从短途汽车站坐到新汽车站,从那里坐车到内江,再转车到昆明。妈妈也上车,接着送我,她的女儿,第一次远行,第一次离开她,要出这个省。

  终于,上了内江的车,妈妈没有再继续送我,她还得回去上班,六点半就该上了,迟到了要扣钱,扣除当天工资的双倍,而现在,已经七点半。

  车启动,妈妈又追上来,要司机停一下。妈妈就伏在车窗边:“孩子,你坐车总是晕车,今天还没有吃早饭。吃点发糕吧!你喜欢吃的,空肚子坐车会更容易晕车。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

  我流着泪,拼命使劲地点头。

  然后,车把我越带越远,妈妈站在那里,面孔从清楚变得模糊,然后变成线,变成一点,最终消失不见。在车上,我和着泪吃着发糕。

  第一次, 我离开妈妈;第一次,我觉得妈妈的爱让我难以承载。

  因此,我又放纵自己流泪。

  内江,没有想象中的繁华,没有高楼,也没有很宽敞的街道,甚至很多的古老的破旧的老楼房,一栋一栋立在那里,有的孤单单,有的群聚,但怎么都与这个城市如此地不搭调。我开始怀念隆昌,刚离开,我就开始怀念。

  我不喜欢内江,这个全国的十大暴力城市之一,尽管我也是个内江人。隆昌隶属于内江,我是个实实在在的内江人。但是,我总是说,我是个隆昌人,尽管,很多的人并不知道隆昌。

  在很多的细节上,我总是一个极端的偏执狂,一旦确定,就无法改变。

  不喜欢内江,还因为在这里的记忆实在不太美好,虽然我只在这里待了不到三个小时。

  从内江汽车站出来,小舅舅、舅妈和我,大包小包十足的流浪者形象。在这之前,我曾经在书上、报纸上、电视上看到很多这样的画面。全国每个大中小城市的汽车站、火车站到处都是成天上演。

  我想到了一个词语“农民工”,最近在电视里常常听到的一个词语,因为很多的单位,很多的老板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因为温总理说要坚决站在劳动人民这边,要帮他们讨还工资,要向那些肚大腰圆满脸油光头发埕亮的老板们讨说法。而此刻,我和小舅舅、舅妈正以农民工的形象出现在内江的街道,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媒体给了一个词语“弱势群体”。弱势意味着委屈,意味着忍耐,意味着贫贱。此刻,我们三人正在上演委屈、忍耐、贫贱。

  这已是第三次绕回来了,我们选择步行,只因为小舅舅听人说,火车站就在汽车站附近,拐两个弯,再走一段就到了。打车费钱,还怕被宰。就像小舅舅说的,什么都没有我们有大把大把的力气,因此,不停地拐,拐了左再拐右,绕来绕去又回到汽车站。

  终于,舅妈开始急躁:“打车吧!一点多的火车还得去买票,晚了走不了,在内江住宿还要花更多的钱!”出门在外,我们学会了尽量不花钱;在必须花钱的时候,我们会衡量怎么样花,尽量少花。

  伸手拦车,那车竟然绕了个圈再折回来,车窗拉下,探出个头:“是你们要车?确定要车?”满目的鄙夷。当时,我想起了曹雪芹对王熙凤的描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此刻,眼前的人“一双三角眼,两弯吊梢眉”鼠目寸光,十足的奴才相。

  “恩。”我们把东西搬上车,一个包,再一个包,再一个,一个再一个,终于搬完。

  “小心,不要弄脏了我的车,才换的椅布。带这么多东西,不知是逃难还是搬家。”

  “我们是去谋生。”没等小舅,小舅妈开口,我抢先答道,昂着头,死瞪着那个司机,我想,那一刻,我肯定双目喷火,我说过,我不是一个善于隐藏情绪的人,我甚至想过把我装在衣服里面的那两百块钱抽出,狠狠地砸在那司机头上,说“我们有钱,不弱势”,再潇洒地离开;我还想象我把他痛打一顿,就象电视剧中劫富济贫,路见不平的侠女。。。。。。

  然而,终究我只是想象。

  两百块钱,是我去昆明的路费;我没有武功,打不了人,更谈不上痛打。

  从那一刻起,我不喜欢内江,尽管我是个内江人,尽管我知道象司机那样的人存在于每一个地方,不仅仅是内江。

  然而,我终究不再喜欢。

  终于,到了火车站。

  小舅去买票,我和舅妈看着行李。

  不一会儿,小舅出来了,拿了三张票。59元一张,花了一百七十七元。

  然而,三张都是站票,好的票,包括硬座的票都很早就卖光了,卖给了那些票贩,二手转让,可以赚取一笔可观的收益。

  谋生之道,方式百样,目的只是为了生存,更好地生存。

  “十几个小时,霞第一次出门,没吃过这种苦,站到昆明,能受得了吗?”小舅妈很是疼我。

  “我受得了,受得了。生活要多体验嘛!”看到舅妈开始对舅生气,我连忙开口。

  争执中,一个阿姨向我走过来,向我们走过来:“小妹妹第一次出门吧,该给她买张座票啊。十几个小时,大人还好些,小孩真的受不了。我这里还有几张票,你们给我一点钱,意思一下就好了。我和你们换票。”

  阿姨不多几句游说就明显地起了作用,舅开始掏钱,翻开一层一层的包,小心翼翼,象个虔诚的信徒。

  “就换一张吧,我们两个是大人,受的了。”

  再一次放纵自己流泪。我在心里想,我要努力,振作。我要有钱,我要让舅舅舅妈享受。

  当然,如果我可以变得有钱的话。我是说,如果。

  那个时候,很多的东西,我还只能是在心里想,只能想。

  在火车驶离那一刻,我的心又开始变得愉悦,不再想念隆昌。火车拉着我,奔向昆明。因此,我对隆昌的想念,对内江的不喜欢,全部被对昆明的向往淹没。

  听说,昆明有大片大片的花海,有最明亮蔚蓝的天空,有善良淳朴的人们,有美丽的滇池。。。。。。

  听说,那里真正的冬暖夏凉,那里是很多人梦想的天堂。

  而此刻,它是我此次旅行的终点;同样,我期望,它可以是我郁结的终点。

  乘坐火车旅行是件很享受,很愉悦的事情。当然,前提是你得带着一颗准备享受的心,同时必须得忘掉周围很多的客观存在。比如拥挤,比如嘈杂,比如脏乱,甚至还有偷窃等罪恶的侵袭。

  夜色来袭,睡意全无,一路上月色明亮,给了我很好的条件去欣赏沿途的风景。尽管不真切,却感受到了另一种神秘,静谧,不可侵犯,很多的感觉开始充溢心房,慢慢挤出高考的阴影。

  我想,以后我对火车的挚爱就缘于此。

  Chapter 3

  寻找

  遗忘掉不美好,美好得以延伸,尽管此种遗忘看起来冷漠无情。

  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眼里,我都是一个强者;这次,我也不要例外。

  一路的颠簸,满身的疲惫,终于抵达昆明。

  “霞长高了好多。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你了。变化真大啊!”眼前的男子殷切地对着我们微笑,记忆的碎片告诉我,这是小姨父。昔日的温文尔雅已淡去很多,取而代之的是岁月洗礼下的干练。

  “霞,一路上很辛苦吧,先去洗个澡,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吧。”小姨过来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转身开始张罗。

  趁着这短暂的空隙,我开始打量周围。这是一套被隔成几块的小平房。最大的一部分陈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这就是小姨在昆明赖以生存的百货商店,其他的两部分别作卧室,最大间再被隔开,用作厨房和厕所。

  整个感觉,拥挤,但条理明晰。

  洗过澡,吃过小姨准备的东西。本想休息,却被刚到昆明的新鲜感抹去了疲惫,索性和小舅,舅妈在附近逛逛,当然,主要目的还是小舅和舅妈准备寻找一点商机,投资开店。

  沿途的街道干净整洁,空气清新。风吹来,竟感到有点微微发冷。抬头,望见了想象中明亮蔚蓝的天空。那么高远又那么贴近,更为重要的是如此真实。瞬间,对昆明又萌生了一股喜爱之情。

  回来以后,猜算妈妈差不多已经下班在家,于是打电话向家里报平安。

  “妈,我到了。昆明很凉快,有时还会觉得冷。昆明也很漂亮呢。小姨。小姨父对我都很好。”

  “恩,到了就好。在那里好好耍一下。要听小姨他们的话。心情好一点了就回来。呆在小姨他们那里太久了,也不方便。小姨他们自己好多事情要忙的。你小舅还好吗 ?”

  “小舅他们这几天都在到处看,还没有合适的。可能还要等一段时间吧,你也不要太担心了。”

  “恩,长途电话费贵,没事就挂了吧。”

  挂掉电话,看见小姨父领着三岁的小表妹从幼儿园回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妹,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微翘的小嘴,粉嫩粉嫩的小脸,活脱脱一个从童话里面走出来的小公主。

  “姐姐,你是从四川来的啊?爸爸给我说了,等你回去的时候,我和你一起回去哈!我还没有回过四川呢。表妹活蹦乱跳地向我扑过来,拉着我的双手。嘟着小嘴。

  “恩,妹妹真乖。”面对突然向我扑过来的小精灵,喜悦,但无所适从。所以仅仅说了几个我暂时可以搜索到的词语。

  “姐姐,你要陪我玩哦,等我上完学就回来带你到处玩哦。”

  “恩,”我抱起小妹,对着她微微一笑。

  “姐姐,你笑起来多好看啊。和我一样,也有小酒窝也!妈妈说,有小酒窝的人都很漂亮哦。姐姐漂亮,妹妹也漂亮呢!”小妹在我怀里越发兴奋起来,手舞足蹈。

  小孩子就是这样,不多的理由,甚至根本不需要理由,就足以笑逐颜开。

  不可否认,我也被她的快乐传染。在这瞬间,我自然接受愉悦的蔓延。

  因着新鲜,时间很快就翻去了几天。

  小舅和舅妈已经在小姨父的帮助下盘了一个店,搬走了。期许着生活更新更好的开始。

  我心情慢慢开始平静,于是开始给先翰打电话。

  “先翰,我在昆明很好呢,你还好吗?”

  “很好呢。最近和狮王每天早上出去打篮球。把高考夺去的健康找回来。身体开始变好咯哈。”

  “哦,这就好哈。我在昆明,正慢慢地寻找回自我。”

  “霞姐,大家都很想你,你早点回来吧。录取工作都已经开始了,你不回来看看吗?发哥老是问起你,他一直把那当女儿一样疼的。”

  “过段时间吧。昆明有很蔚蓝明亮的天空,清新雅致。我想再呆段时间。当然,你知道的,主要是勇气还没有积聚够。”

  “霞姐,不要失望啊。我在网上帮你查了。北工商的录取线并不太高,你的最后志愿还有希望啊。”

  “先翰,谢谢你。你呢?”

  “我准备复读,已经报名了。给自己机会,重新来过吧。”

  转身,看见身后的小姨。

  “霞,一直以来我都最喜欢你。因为你乖巧,懂事,为你妈妈争气。你妈妈这一辈子很命苦,把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很懂事,一直都为你妈妈带来很多的骄傲。可是,你要明白,你妈妈最希望的是你快乐,象你小妹那样,象你小时侯那样单纯快乐。不要越活越有压力。小姨还是喜欢以前那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般的你。”

  :“恩,小姨,不要为我担心。我真的很好呢,这段时间已经平静了好多。”可是我知道,我欺骗的不仅仅是先翰,小姨,更在更用力地欺骗自己。

  妈打来电话,叫我去拜访在民族学院执教的舅外公。

  我对舅外公并无印象,据妈妈说,在我尚年幼的时候见多一次。舅外公自幼成绩优异,中央民族大学毕业以后本可以留在北京,但受那个时代“到人民最需要自己的地方去”思想的影响,毅然放弃了高薪工作,到了云南。这其间自是另有很多的辛酸,现在终于稳定,是云南民族学院的教授。

  眼前的老人很精瘦,但精神矍铄。始终保持的微笑让人觉得亲切,慈祥。这种轻松感觉瞬间蔓延开来,舅外公是个很让人钦佩和敬爱的老人。

  “刚考试完,很累吧?今天我领着你上昆明各个大学去看一下,提前感受一下大学校园氛围吧。”

  “恩,谢谢舅外公。”

  拿好一些简单物品,随舅外公开始大学游。

  先后游览了云师大,昆明理工,舅外公和我向着下一站云南大学行驶。

  云大给人的感觉古朴,静谧。很好得切合着云南特有的神秘。参天古木,不时有小鸟活跃于枝头,甚至还有野生的松鼠跳跃其间。

  所有元素恰到好处地拼凑,一幅宁静的画面呈现于眼前。

  “马加爵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他此生穿过的最好衣服就是囚服。”突然,桃桃给我说过的话跳过脑海,瞬间打破平静。

  马加爵,那个举起斧头砍死几个室友的大学生,那个视囚服为最好衣服的贫穷学子。

  而此刻,我正在云大,马加爵曾就读的大学,那起惨案的发生地。

  环顾四周,是古朴依旧的参天大树,灵动可爱的小鸟松鼠,忙忙碌碌的学子。一切依旧,一切美好。

  一瞬间,我强烈质疑马加爵杀人的真实性。

  因着贫穷,所以自卑;因着自卑,所以压抑;因着压抑,所以发泄;因着发泄,举斧砍人。

  媒体说这是一出贫穷导演的悲剧,情有可原,但惨不忍睹。

  说这是一起心理疾病导致的惨案,引发的思考种种。强烈地需要加大对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视与培养。

  一起惨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沸沸扬扬。

  而云大,似乎选择了遗忘,眼前才涌现出如此平和,宁静。

  遗忘掉不美好,美好得以延伸,尽管此种遗忘看起来冷漠异常。

  走出校门时,看到了一对牵手走过的情侣。十指紧扣,看起来甜蜜异常。

  “大学里面对谈恋爱不再禁止,大学生恋爱的特别多。但是问题也很多。大学恋爱来的快,去的也快。大学生经济来源多来自于家庭,两个人在一起难免开销会大一些。当然,也会占据很多学习的时间。所以还是等工作稳定了以后再谈恋爱好得多。”舅外公借此机会,开始给我打预防针。

  “恩。大学里面很轻松,很多自主安排的时间吗 ?”我点点头,同时开始向舅外公询问大学的一些相关情况。尽管现在的我可能与大学相距甚远。

  “大学总的氛围很轻松,比起高中以前的教学,自主安排的时间很多。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太过自由反而会让很多才进入大学的人无所适从,甚至觉得无聊。很多的人会开始睡觉,逃课,慢慢变得懒散。很多以前学习很优秀的学生也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变。学好三年,学坏三天。要想再转变回来就相对困难很多了。”

  结束大学游以后,随舅外公回到他在民族学院的家。

  这是一幢很陈旧的教职工住宅,约五十多个平方米,但收拾得干净整洁。所以看起来却显得比较宽敞。不多却必要的家具整齐陈列,显示出主人一家节俭勤劳的性格。

  “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书房吧。”一间二十多平方的房间,四面靠墙位置都立着很大的书橱,上面陈列着种类繁多的各种书目,让人更可以感受到舅外公良好的修养和渊博的学识。

  “现在虽然还在教学,但年纪大了,教授的课程相对少了。所以闲时就泡在这间房里读书。我是个闲不住的人,总觉得生活要忙碌充实才觉得活得踏实。人的一生太短暂了,而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需要不断不停地学习啊。这是我平时做的一些简报。”舅外公拿出一本画册,上面密密麻麻地贴满了东西。

  “这张画送给你吧,”那是洁白的玉兰花傲然绽放在枝头。“舅外公希望你这一辈子就象图片下的题字那样生活。”

  顺着舅外公的手指方向看去,那是“冰清玉洁”四个字。

  “这两本书送给你吧,我自己编写的。舅外公希望你自己树立好目标,把生活过得精致有意义。”

  我虔诚地捧着那两本《中国的浪费》和《21世纪中国精神》,上面盖着的是那幅“冰清玉洁”,我感觉到那个善斗的自己正在慢慢地苏醒。

  回到小姨家,被告知有人打了无数次电话找我。

  按照号码打过去,原来是桃桃。

  “秋,回来吧。王已经从北京回来了。不过马上要去亚特兰大留学了。学校公费,他在清华的研究生课程已经读完。还有几天,你赶回来可以送他。秋,回来吧。回四川,回到属于你的世界,这里有你太多的牵挂。”桃桃在电话那头越说越着急。

  我在电话这头被一记闷雷击中心脏,泪水瞬间无声落地。走了,出国。留学,我的失败。。。。。。

  努力整理好情绪,努力平静地对桃桃说“桃,我觉得昆明挺好的呢,玩得我都有点舍不得离开了啦。你晓得我喜欢耍的啦。我想再玩上一阵子。他去留学很好啊,前程越来越好了。我不去送了吧。桃,过段时间我回四川再给你打电话,我们出来玩哈。先挂咯哈!”

  挂上电话,同时,泪水泛滥,决堤。。。。。。

  晚上,终于积聚了足够的勇气拨打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王,我是秋。现在在昆明旅行呢。听说你要去亚特兰大了?”

  “恩,你在昆明啊?难怪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还好吗?在昆明玩得怎么样?”王似乎在尽力回避很多隐讳的话题。

  “我很好啊,在昆明玩得也很好。除了高考凄惨的落榜以外。”很多时候的自己就情不自禁地想把一切暴露得赤裸裸。尽管我明白王在刻意地回避高考,回避他的离开;尽管我明白他这样是在真切地回避我的难堪,我的尴尬;尽管他这样很仁慈,很善意,很体贴。

  可是,我的固执和偏激却觉得那是一种施舍的怜悯。我一直有一种本能,那就是用划得自己血淋淋为代价去维持那虚假可笑的自尊。

  “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回来补习吧,秋,我一直知道你是个聪明和坚强的女生。”

  “你还会回来吗?在那里留学几年?”

  “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

  “也许不回来了,是吗?”我突然开始失控。

  “秋,我知道你很坚强。这个世界是很多变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绝对去修饰。一路走来,也许你会慢慢发现,没有谁会永远是你的依靠。所以要学会依靠自己。秋,我期待着你的重生,新生,期待着你的辉煌。”

  “谢谢,你什么时候走啊?”很佩服自己的瞬间平静,虽然这只是一场刻意的表演。

  “后天吧。秋,一定要好好生活,过得开心,健康。走到留学这一步,也原本是我计划以外的事情。要说真有什么放不下,那就是对你有很多的愧疚。”

  “谢谢。不好意思不能来送你了。我在昆明玩得乐不思蜀了。呵呵。过去的随风而逝吧。我一直都是个很善待自己的人呢,所以一定会很好的。你在外面才是要把自己照顾好,不要太专注于学习而亏待了自己的身体,不要为我担心,你一路顺风啊,记得到了报平安。”在失控与伤感中,我努力地找回了残存的理智。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眼中,我都是一个强者。就如在王眼里,我也一直都很坚强,所以这次也不要例外。

  挂掉电话,卸下伪装,放任眼泪放肆地冲刷脸庞。

  在王离开后一天,我回到四川,以一副淡定如以往的神态。

  Chapter 4

  新的开始

  怀揣着新生的希望与希冀,重新上路。

  也许依旧蹒跚,但努力让表情坚定。

  离开家才一个月,再回去,竟恍如隔世。爸爸和妈妈都苍老了许多,尤其是妈妈,憔悴得似经历了一场劫难,实也确实如此,高考,于我,于妈妈,于许多人,都确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劫难,遭劫者无所遁形。

   看着妈妈那双饱含千言却无从说起的双眼,我抬步上前,拥住了她,这个在我的生命里最为重要的女人。

  “妈妈,我回来了,一切都好了。我下午就去报补习班,一切从头来过,你的女儿一直都是坚强的,妈,我会努力再次站起来的,相信我。”

  妈抬起头望着我,眼里产生了一丝的欣慰。

  当过去如巨石沉重压肩时,我惟一可做的只有期望新起点带来的新生,尽管此种新生无可预知,但起码可以怀揣对新生的强烈渴望,坚定上路。

  和先翰去学校报补习班,刚到校门外面就见很多喜悦的红色横幅涌入眼帘,那是我所在的这所学校每年高考后都会有的景象。那横幅上面写的都是本年高考本科上线率多少,重点上线率多少,比起去年又新增多少的辉煌等等,千篇一律,但彰显的是不同样的人的光鲜。

  如果把高考比作一场战役,那就必然会有成功和失败,与此而来的必然会有胜者与败者,与胜者言,那鲜艳的红色如一面面胜利的旗帜,欢歌跳跃;与败者言,与我而言,那就如一些悲情乐器,合奏哀歌。

   “霞姐,新的开始,一起重新奋斗吧。”先翰突然转头对我说道,神情依旧,但目光坚定。

   “恩,好好奋斗,新的开始。”先翰特有的活泼热情总是很容易就可以感触我。

   “小小、阿范、小刀、梅都报补习班了,还有文娟,也回来了。佳烈在内江六中去了。我们这届考的真的很不好。狮王和桃桃都在川外成都学院,一个是本科,一个是专科。”

   “哦,鬼鬼呢?知道她的情况吗?很久都没联系她了。”

   “她现在很不好吧,成绩本来就很差,被中介骗了几万块钱,估计可能去天一,她说打死也不回来复读。”

   “哦,一个月不在隆昌,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舒婷也要回来复读,为大家祈祷吧,希望我们回来补习的人都有个更好的结果”边说着,边望着先翰,三年的好友,已经练就了可以用眼神来交流的绝佳默契。

   陆陆续续用电话送走了去大学的同学,朋友,补习班开班了。

   选择在一中补习,唯一的优势是,相比其他中学来一中的同学而言,对学校的老师、设施,一切熟悉的有种主人般的优越感;而此种优势相伴而来的,是过分熟悉带来的尴尬。

   面对熟人,会时时回想起你曾经的荣耀和光鲜;

   面对熟人,会时时提醒你正视现在的失败的狼狈不堪;

   对比而来的难堪,我倒宁愿一切陌生。

   当然,再把这种我视为生命尊严的难堪与一中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美的硬件设施对比,我还是理智地选择了面对难堪。想想每个补习班都是一百多的人数,选择一中自是没错,虽然不排除有时从众是盲目的、幼稚的、可笑的,起码我自己是比较享受于此种选择所带来的主人般的优越感的。

   体现这种优越感的第一点就是在其他学校的人的活动范围还仅仅局限于前后桌,甚至仅是同桌的时候,我已经活跃于教室的每一个坐标点,甚至还延伸到其他班,其他楼层。

   这种优越感的另一体现就是我可以因着熟悉,随时找老师解惑,谈心;老师也会因着我的了解,尽心格外的关照,当然,自是以一种不着痕迹的方式。

   其实,真正让我觉得打心里愉悦的是发哥继续教我们班的历史,这多少稀释了我不能分到十四班的烦郁。

   这种烦郁的症结是因为班主任的关系。

  我现在所在的班是土豆任班主任。土豆班主任外号的得来是因为此人有张长的极像土豆的脸,还有一个原因,此人教政治,上课时总爱以土豆举例子,我们总会听其说,农民伯伯种土豆,五毛钱一斤、、、云云之类。

   我不喜欢他,原因很简单,甚至我觉得那可以不算原因,就是看不顺眼,说不上哪里不对劲,但又总觉得没一个地方对劲;也说不上哪里讨厌,但却觉得无处不讨厌。

   或许社会上就有这样一种人,让你没得来由的不喜欢,同理,也有那样一种人,让你没来由的喜欢。

   土豆属于前者,而十四班的班主任属于后者,当然还有我可爱的发哥。

   王走后,留下了一个邮箱地址,说有时间联系。

   拿到它以后,我就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把它拿出来凝视上半天,心里是不只一次想过给他发邮件的,可是天生的那种固执让我宁愿选择花上比邮件更多的时间去凝视一个邮箱地址,仅仅因为,我选择后者,王不会知道我的行为,以借此继续可怜可笑的尊严。而此种行为,还可以稍微消融我对王蚀骨的思念。

   也正是从王离开时,我就开始发了疯般地学习英语。以前学习英语,仅仅是因为喜欢,兴趣浓厚,真真正正的为了兴趣做功。这也和我的性格契合绝佳,从不为无兴趣的东西努力,比如我差劲的数学,以及文理分科前的物理、化学、生物,差劲并不是因为学不好,只因为没有兴趣,所以主观上就放弃了努力。

   而现在,我是疯狂地学习英语。那时的自己,单纯地也想去亚特兰大,单纯的想去到那里,即可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生活,朝夕相伴。那时的自己,忘却了出国需要多少费用,忘却了自己曾因两百块就感觉沉甸甸,忘却了我还仅仅在高三后的高四,忘却了自己除了学习,没有任何的特长,忘却了自己是个在十八岁那年才第一次踏离小县城的小女孩、、、、、、、

   出国,仅仅是王离开后支撑我继续奋斗的另一个支柱而已。

   我是个需要梦想才可以存活的人,没有梦想,会觉得整个天空都黯淡无光,整个生活会处于迷雾中,整个人会表现得如行尸走肉、、、、、、

   所以,王走了,北外,出国,成了一条清晰的线,牵引我在高四继续积极上进地生活。

   因为英语成绩的优秀,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英语科代表,另一个科代表是二中的,习惯的称她SKY,她拥有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是个很积极上进的女孩子,为梦想努力拼搏的那种,我很乐意结交她这类的朋友,于公于私,都给了我足够多的理由去和她成为好朋友。

   和SKY一年的合作很愉快,可一直让我到现在都不能释怀的是所有班上的同学都常常忽略了SKY这个科代表的存在,不知是否是因为我本一中,主人般的缘故。

   原来,身处一中,带来的优越感随处潜伏,不经意间给我不经意的惊喜。

   我从不否认我是一个热爱优越感的女孩,我喜欢高高在上,俯视众人的飘逸享受。只是,此刻的优越感,让我些许难受。因为,SKY是个我喜爱的朋友。

   发哥找过我谈话,内容很简单,就是关心我最近的心态怎么样,有没有压力,记得以前听桃桃说过,发哥总是对她们说秋秋是个很忧郁的孩子,感情丰富,情感细腻,可是却异常脆弱,所以该给她更多的温暖和动力。

   所以以前高三发哥任班主任的时候,就会不定期的找我谈话,大考小考,周考月考,模拟考,甚至平时测验后,发哥都会找我谈话。

   发挥失常,发哥会帮我找症结,分析原因,叫我放松,稳住心态,给我鼓励。

   发挥正常,发哥会问问我平时学习安排,计划,甚至仔细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叫我保持。

   发挥超常,发哥会帮我找到我擅长的地方,潜在的天赋,让我继续奋进。

   一直以来,发哥都如一个慈父一般地关爱着我,不计任何的回报。

   也因为如此,我喜欢发哥,也总爱和发哥谈话,让我感受到浓浓的父爱。

   我和爸爸关系一直紧张,他脾气异常暴躁,没来由地烦躁,发怒,在我的记忆中,只要同时想起爸爸妈妈,就是不断的争吵,甚至拳脚相加。

   妈妈是个隐忍的女子,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贤妻良母该有的品质,她一样不少。

   他们曾经不止一次闹过离婚,我也不曾不止一次地被问及“如果我们离婚了,你跟谁?”一直,我对这个问题都保持沉默,然后哭着求他们和好,我要他们每一个,我要一个完整的家。

   于是他们和好,再吵闹,再闹离婚,再和好、、、、、、重复不断、、、、、、

   从那次以后,他们再也没有提过离婚,不管如何吵闹。

   那天,他们吵架,然后动手,妈妈被打得鼻青脸肿,爸爸被抓得伤痕累累。

   “秋,我要和你爸离婚,你跟谁啊?”妈妈含着泪问我。

   我望着妈妈,很久很久,没有说一句话。最后,我开口说出了让所有人吃惊的话。

   :“如果你们离婚,我就跳到堰塘自杀!”

   然后,我跑开了,到我的同学家住了一晚。

   第二天,妈妈爸爸一起来到学校,说他们不会再离婚了,他们永远不会再离婚了。然后,拉着我回了家。

   后来,听奶奶说,他们所有人发了疯似的找我,还下堰塘去打捞,以为我真的投湖自尽了。

   妈妈发了疯似的哭,说不该和爸爸谈离婚。

   爸爸不停地忏悔,说不该打妈妈,不该乱发脾气。

   然后,他们就和好了。

   从此,他们还是会吵架,甚至打架。只是,比起以前,此般已是如鸡毛蒜皮,并且,他们真的再也没有提过“离婚”二字。

   只是,我对爸爸就一直不喜欢起来。相对于对妈妈的温柔隐忍,爸爸的暴躁和火暴显得愈加不可理喻。在他们的争吵中,我也完全地传承了爸爸的坏脾气,并且发挥地更加炉火纯青,出神入化。

   两个急性子的人放在一起,自是更多不断的争吵。我有时甚至会觉得爸爸并不喜爱我,或许仅仅因为农村都重男轻女,仅仅因为我是个女儿。

   所以面对发哥的温言软语,会愈加觉得温暖和感动。

   “补习了一段时间了,感觉还好吧?就担心你的心态,其他都没问题。”发哥微笑着问我。

   “感觉还可以吧,我觉得自己心态比起高三时好多了。更放松,或许因为经历过一次失败吧,觉得还可以重新来过,都已经算不错了。对了,发哥,王出国留学了。”在高三的时候就和发哥谈起过王,因为,我觉得,对父亲,可以完全不设防,尽管,那只是一个让我感觉到浓浓父爱的类似父亲的老师。

   “秋,我以前觉得你是个很脆弱的孩子,很忧郁,很悲观,但有时你却表现得比我想象的坚强。所以我有时想,是不是你潜在隐藏着比你平时强大的力量,我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如何定义你的性格。但我敢肯定的是你是个勇敢的、有追求的孩子。所以,你该比以前付出更多的努力去追求你的梦想。想想北京的长城、北外、香山、烤鸭,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发哥,谢谢你!我也相信新的开始就有着新的希望,我期望着自己可以不再让爱我的你们失望。”

   生活充满着奋进的步调,有旋律地翻过。

  Chapter 5

  国庆假期

  我学会了隐藏很多的情绪,或者很多的东西只有自己才可以承担,无论喜悦痛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会了遗忘假期。因为中国人口众多,数目庞大,我们需要过独木桥,就得去争,去挤,去抢。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可爱的假期被不断地削减。从周六补课到周日补课,从国庆补,五一补,元旦补到寒暑假补,直到补到我开始遗忘假期的存在。

   对即将到来的国庆,我是不抱任何放松的希望的。我明白最多有一天的假期,按一中的惯例来看,何况我们是在高四,一群失败的人,拿什么去奢求安逸潇洒的大假?!

   可刚刚先翰却神神秘秘地跑过来说:“霞姐,听说我们国庆可能要放四天哦,内部消息,绝对真实可靠。狮王中午打电话说国庆回来看我们,到时我们就可以好好耍了,学了一个月了,是时候放松一下了。”

   对于先翰关于假期安排的话语,我从不怀疑,似乎我从来就没有去怀疑先翰的话语,只是,对学校这样的安排有些纳闷,甚至,对这样的假期有点害怕。

   我一直都是矛盾至极的人,渴望放假,越长越好,因为我其实是个贪图享乐的人,我喜欢安逸,放松。所以,只要是学校放假,我就会完完全全真真正正地给自己放假,疯狂地放松。

  我是个懂生活,懂享受的人,在一段忙碌以后会以犒劳自己为借口尽情放松。

   也正因为如此,我惧怕放假。我怕以看似光明正大的理由谋杀时间,在这个时间如金钱的高四,谋杀时间是在潜在地慢性谋杀自我。

   “发哥说是学校在创国重,会有领导来检查,我们补习班会放的比高三还长,好象是补习班规格不太合格,一个班一百二、三的人,多得吓人。”先翰继续以更好的理由印证他的言论正确,消息可靠。

   “呵呵,原来我们补习班的人都是见不得光的人哦!”我又开始我的并不幽默的话语自我幽默,当我觉得沉重压抑的时候,此种方式已逐渐演变为我的一大特色.

   “霞姐,出什么事情了吗?“先翰了解我这样透彻,很关切地询问。

   “没什么,想起王,他出国了。或许很多的东西接近结束,我的直觉。不管怎样,有假期还是值得高兴的。狮王回来叫上我。”我试着用其他的话语来掩盖我的难受,即使是我从不设防的先翰面前。

   一次高考的失败,王的出国,我学会了隐藏很多的事情,有时觉得很多的东西似乎只有自己才可以承担,无论喜悦痛苦。

   每次放假,我都习惯睡到自然醒,然后自己做饭。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享受于在厨房的那种感觉,喜欢做饭,喜欢厨房,甚至我难受的时候,厨房会是个我解压的不二选择。

   和父母吃过饭,看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盆,会有种足以让我满足的成就感。

   收拾干净,觉得有些困惑,回房继续读。

   不一会儿,先翰打来电话,说狮王晚上请吃饭,在德庄。

   于是起来,胡乱地收拾了床铺,又开始收拾房间,把扔在床上、桌上的书全部整理好,即使明白过不了几天又会混乱。高三和高四已经让我学会了忍耐混乱,甚至忍耐不洁净。即使我无法忍受,即使我有洁癖。和高考一比,我早已学会了在对比中选择。

   看着表,差不多四点,打电话约先翰,说是让大家先去飞龙上会儿网。

   到了飞龙,狮王,先翰,还有Q,狮王苦恋了三年至今未放弃的一个女孩。另外还有一个男生,说是他们以前初中,高一的同学。

  狮王变得瘦削了,一米八的个子就显得更加高大,脸上线条也更加明朗,看起来有几分英气勃勃。

  “霞姐,好几个月不见了,变漂亮了哈!”狮王是个善良的男孩,总是喜欢赞扬别人,也喜欢给朋友带去欢笑。

  “呵呵,狮王变得更加英俊了,金庸爷爷似乎忘了狮王其实是个帅气挺拔的小生,胜过他义子张无忌,哈哈、、、、、、”

  大家笑作一团,初识的,已识的,熟识的,瞬间变得融洽。在朋友间,我也习惯去给大家欢乐。或者,我其实是个乐观,幽默的女孩子。至少,我一直在努力扮演。

  那时的我,还并不喜欢网络,也不喜欢聊天。对电脑一无所知,懂的就更加少之又少,除了还会打字外。所以,在此刻的网吧,我闲的有些无所适从,甚至百无聊赖。

  “狮王,教我发邮件吧。”狮王家相比我们,很是富裕,自幼就开始接触电脑,在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神。

   对于我不懂的东西,我习惯称那些能手为神,完完全全真心实意地崇拜。

   狮王很会教导,以我这样对电脑免疫的大脑,竟不一会就学会了。

   我开始写邮件,准备开启那个烂熟于心的邮箱地址,我告诉自己,我很担心他,仅仅是关心他过的好不。所以,说服自己丢掉忽视自尊。尽管,那只是我自以为的丢失尊严,我实在太要强。

   “王,不知不觉你到美国已经三个月了,在那里过还习惯吗?生活、学习一切很顺利吧,我回来补习了,一切都还好。我会执着于北外,奋力地学习,印象中的香山,长城,烤鸭,还有我最喜欢的冰糖葫芦,现在就已经是我学习的全部动力。

   希望你在那里一切都好,要把自己照顾好,担心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隆昌已经开始有些微凉了,你一个人在外,要注意身体。

   王,等你回来。尽管我现在变得很迷糊,不知我们现在算什么,最近很害怕,总在感觉似乎要丢失掉些什么,我害怕会是你。

   发送完邮件,和先翰一行人浩浩荡荡,谈笑间前往德庄。

  四川人有种与生俱来的享乐主义,这从四川话中特有的“安逸”作口头禅,就可见一斑,所以食客茶客遍布大街小巷,尽管隆昌是个实实在在的小县城。但食文化却发展的蓬勃朝气,我想,唯一做支撑的理由就是“民以食为天”吧。

   才不过六点,德庄已是人潮涌动,个个吃得兴致正浓,红光满面。

  服务员领进门,坐定,开始点菜。

  等待的空隙,大家开始闲谈,慢慢地变得热火朝天起来。

  “霞姐,这是送给你的国庆节礼物,国庆节快乐哦,是张林俊杰的CD,曲风很简单,欢快,希望你可以像以前那样释怀,也祝你明年高考顺利杀进北外!”狮王拿出一份礼物。

   我的眼睛开始湿润,我是个容易伤感的人,不多的几句话就可以让我觉得异常的温暖。在我感动的时候,我就会开始选择流泪,面对让我感动的人,我无以回报,只有流下几滴真诚的感激的泪水,并在心底记住他们的好,随时随地的准备同样的给予。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善于记仇的人,我的心里有本账,在上面,我仔细记录着感动与悲愤,随时准备着回报。用同样的感动回报可爱善良的人,伺机回报可恶讨厌的人,用加倍的悲愤。

   我憎恨有钱人,但是我却喜欢狮王,只因,他是个善良的有钱人。在他的面前,感觉的是真诚的关心,平等,不用仰视,不用觉得卑微。

  “谢谢你,狮王,你在大学还习惯吧?我希望我们都好,在生活中少点起伏。”

  “挺好的呢,比起高中松散得多了,很自由,对了,你和Q一个班呢?”

  “是啊,我们以前就认识的啊,还多好的呢”

  在那次饭局里,我不断地和Q互相挟菜,不知是因为只有我们两个是女生还是其他,我们似乎表现的很默契。

  或者,女人天生就是朋友。

  饭局结束后,我们又到兰桂去喝东西,继续闲聊。

  说了很多的话语,开了很多的玩笑。

  那一刻,很放松;那一次,很愉悦。

  回家,接着睡到天昏地暗。

  妈妈在学习上从不逼我,或者她了解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他不会像其他家长一样叨叨不休,我可以实实在在地随意放松。

  四天的假期,看似很长,却眨眼般翻过。

  Chapter 6

  遇见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爱的人在多远的以前。

  四号晚上回校上晚自习,开始写这几天来落下的作业。放松了四天,脑袋里的每根神经似乎都很松弛,终于看不进书,也做不出题。 于是,拿出答题卡给先翰写纸条。

  从高中起,就爱上了写纸条。有时我会觉得自己的嘴并不能完全地表达自己,还要去除很多时候的不知怎么开口。写纸条可以畅快的表述自己,不用怕尴尬:有些话写在书面上和说出来感觉是不一样的。我无法像个老学究那般在生活中用嘴巴之乎者也,所以选择笔头,选择写纸条。

  “先翰,我放松得看不进书,又有点心浮气躁了。”

  “霞姐,我也是,最近遇到点事情,不知怎么向你说,烦躁的很。”

  “又卖关子,啥子事?”

  “我好象喜欢上了一个人,我和她说了。”

  “哪个?怪物,这样的事情居然不和我商量,就擅自行动!”

  “我的前桌,很可爱的一个女孩。”

  “哪个学校的?人太多了,认不完,有些人也似乎没有认的必要,大家都表现得多冷漠的。”

  “七中的,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喜欢她。”

  “她怎么说啊?”

  “不晓得,还在考虑吧。”

  “有时间帮你参考一下哈,土豆来了,不写了,明天面谈!”

  土豆来了,大家开始闭上嘴巴,为了用行动表现鸦雀无声的场景,不管是否真的认真,起码模样是十二分的专注。

  土豆后面跟着一个人,或者是插班生吧,在补习班,总是不断地看着人来人往,不算奇怪。抬头,是幻觉吗?活生生王的翻版,当然,不是长相,是那股儒雅稳重的气质。

  呆呆地望着他,我想起Q说过,她以前的同学李会回来补习,我想就是他吧。Q还说,李喜欢她,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语气似乎是说李回来会和她重修旧好。

  不知道爱慕虚荣是不是女生的天性,但可以肯定的是Q在我面前,用男生的爱慕绝佳地表现了她内心的愉悦。

  张,李,狮王,似乎已给了她足够炫耀的资本。尽管她现在在和张谈朋友,可似乎她并不甘于寂寞,并以此为炫耀的最大资本,乐此不疲。

  但至少,Q是个可以谈论爱情的对象,甚至可以谈心。我把Q当朋友,所以因为了解而容忍她的那一点点的瑕疵。

  我私下把女性朋友分了类,有些只适合谈学习;有些只适合谈吃喝玩乐;有些适合谈爱情、谈隐私;有些适合什么都谈,这类叫死党。因着这样的分类,可以很快地找出适合的话题,迅速地建立某种关联下的友谊,Q或许属于第三类。

  我埋下头去,这个男子是李,喜欢Q的一个人。我的王,已经离开,在亚特兰大,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相隔我与王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太平洋。

  Q搬家了,西怡院,那是传说中的富人聚居地。我回家会打那条路经过,家里租的房子基本接近城郊。于是和她结伴而行,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路上忍不住问起她关于李的情况。

  她几句概括,重点突出强调的是李曾经很喜欢她。

  “或者你们可能重修旧好呢。”我揶揄道。

  或者,本性使然,我总会以反讽的方式去反击别人的炫耀,尤其是女人。

梦中,那二十九棵胡杨  王翔 著

  一直以来,总以为,女人间不会有太多的友情。可一旦拥有,便必定坚不可摧。

  我和Q,或许只算一般的朋友,尽管从一开始是把她准备当好朋友那样为前提来交往的。

  或者,仅仅不习惯她的过分虚荣。

  可有时,却需要一两个伴,而且,看起来似乎还不可或缺。女人之间变得熟悉,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和条件。或许,仅仅因为同时喜欢某部电视剧,同时爱上某件衣服等小事件。

  “我和他不可能的,我现在和张在交往。”Q使劲全力地辩解道。

  之所以认为她是在辩解,是头脑里面瞬间闪过那天聚餐的时候,她和狮王的勾肩搭背,还手牵手,像一对交往多年亲密无间的恋人。

  有这样一种女人,习惯地说着我们是好朋友,纯友谊,并以此为幌子与追随者保持着恰到好处的暧昧,偶尔给其点小阳光,让其觉得希望无限,天地灿烂,以此为动力不断地追随。

  “Q,李的感觉和王很像,我总觉得要失掉王了。”

  “如果有感觉,我介绍你们认识吧。”

  “算了,我的恋人是王,不需要替身。”女生是可以守住承诺,乐此不疲的,为了所谓的神圣的爱情。我不知道这样的女生多不多,但至少肯定我是其中的一个,不管数量是否庞大。

  课间,找到先翰,继续昨天的谈话。

  他说他很喜欢那个女子小菜,很可爱的一个女生,他还说。那个女生的回答是YES,他说他们今天就算正式在一起了,他说,未来的生活想象起来似乎很幸福,感觉什么都是甜甜的那样。

  先翰是个很纯情的男子,一直以来我总喜欢说他是全世界男人的希望。有时,他的纯情会让人鸡皮疙瘩满身那种,用些看似过分的煽情但总是很温暖的语句,心思细腻,总想拥有一份天长地久,海枯石烂那样的爱情,并执着认真地追求。

  “先翰,祝你幸福!霞姐看到你那样,真的很开心。我感觉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女人的直觉,很准的哟!你一直都是那样把爱情当作一种神圣的追求。要好好地珍惜,改改你的脾气,有时有些太急躁,爱她,一定要温柔地对她。”

  在先翰的面前,总是可以找到做姐姐的感觉,尽管实际我比他小,或者更好地印证了女生在心志上成熟的比男生早。

  晚自习的时候,不经意间见到Q出去,或者真的准备旧情复燃吧。我明白,Q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女子,张在成都上大学,正是一个绝佳的契机。何况,适当暧昧,并不需要为此而付费。

  低下头,继续写作业。

  收到一张纸条,是Q写过来的。

  “秋,就是新来的那个男生,喜欢上你了,喊我牵线搭桥,感觉怎么样嘛?或者可以试着交往一下嘛,他还是个多好的人的,王已经出国了,难道你真的要死守着承诺一辈子吗?秋,我希望看到你快乐一些。”

  看着纸条,有些许感动,尽管Q很多的时候太过虚荣。但她对我,却实在的关心。

  感动之余,开始讶异,李,喜欢我?

  “Q,我不想谈感情,害怕去重新了解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我不想把他当作替身。我需要好好学习,高考的失败必须得用新的辉煌才可以掩盖。我会好好的,谢谢你!”

  晚上回到四姨家,打开电脑查阅邮件,里面有王的回复。

  “秋,在美国一切都好,天气和四川的相差不大,所以都还很习惯,一直很想联系你,但又觉得太多的话语,真的不知道从何说起。我很担心你,你是个看起来十足坚强,实际却万分脆弱的女孩子。

  最近一直活在自责和愧疚里。对于以后,总是不知道该讲些什么,我怕计划跟不上变化。我只是希望你可以过的实实在在的好。

  出国以后,对未来,我第一次感觉到迷茫,我现在什么也给不了,包括承诺。

  如果你选择离开,我会用我所有的力气祝福你,没有责怪。

  甚至想或许那样,我会觉得与你而言,是种公平。

  秋,答应我,为了自己,一定要好好的。“

  在因泪水滑落而模糊的视线里,我回复他的邮件。

  “王,曾经很快乐的点点滴滴都全部映刻在了脑海里。我知道很多的东西已在慢慢地走向丢失。曾经那样的深刻地爱过你,现在,依旧。

  前几天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当时我整个人全部愣住,活脱脱你的翻版,尽管,长相迥异。

  我最近也越来越迷糊,今天晚自习的时候,他托人来向我表白,我拒绝了,我害怕他会成为你在我生命中的替身。

  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想等着你回来,只要你回来,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李并没有放弃,或者我在无意中给了他希望,我对他说,做个普通朋友吧。

  仅仅因为这样,他一直在等待着我某天的突然从朋友转为恋人。

  他是个不求上进的男子,如果判断一个人有无前途的标准是学习优劣,那么,他实在不求上进的可以,只是,他对我,的确无可挑剔地好,尽管,此刻,只是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

  慢慢地,我开始刻意回避他。

  我怕欠太多的人情债,怕以后怎么也还不清,更何况此种殷勤的前提是带着某种征服的欲望。

  我也怕,我会在不经意间潜在的消融,把他作为王的替身。因为,李在第一天就让我乱了心神,尽管此种乱神的前提是他翻版的儒雅和文质彬彬。

  佳烈在补习班开始后不久就从内江六中转了回来,不知是否她也和我一样,是因为迷恋那种因熟悉而产生的优越感,抑或是一中有着太多属于青春的印记。

  或者因为彼此都失败过,所以再见面反而觉得久违的朋友般的亲切温暖,也因彼此都真正地痛过,所以反而越发地亲密起来。

  佳烈是个要强、坚强、乐观的女生,尽管我明白她不过是把泪水流在无人知晓的角落,在她一个人静静的时候。一直,出现在众人面前的,乐观,上进,不经意间将那种开朗传染给与她接触的每一个人的那样的一个女孩子。

  她的自信满满,是吸引我喜欢这个朋友最主要的原因。

  因为,我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尽管我也一样以很自信的表现出现于人前,甚至会有不熟识的人称我“高傲”“冷艳”等等。却不知我只是害怕暴露自己的真实,不得不先一步装得冷酷,甚至是所谓的高傲。

  因为我的自卑,所以喜欢她的自信,仿佛觉得那是潜意识里自己喜欢的状态,有些许自己的影子。

  佳烈也曾经很深很深的爱过,对象是我们的学长,很帅气上进并且稳重的一个男子,现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已大二了。佳烈的梦想是北广,那里不仅有她的海舟学长,还有她真真正正热爱的编导专业。

  那时单纯的爱,或者仅仅是喜欢,已足以让我们为之所倾之所有的热情与经历去追求,并自以为这样就算爱过,就算轰轰烈烈,青春一回,年少轻狂,一生无悔。

  此如我与王,佳烈与海舟。

  我和王分隔在大洋两岸;佳烈和海舟分隔在天南地北。

  在高三接近高考的时候,佳烈在英语课堂上哭出了声,整整四十五分钟。听说是她与海舟分了手,听说是海舟在那里爱上了其他人,听说是佳烈提出的分手。

  真的原因不得知晓,我不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也懂现在海舟属于她的禁忌词汇,更明白已经成为过去的爱情,需要分手的理由又有什么用。

  现在的她,依旧执着于北广。她说,秋,真想在异地哼唱着《在他乡》,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很好。

  佳烈下课后把我拉出了教室,问及关于李的话题。

  原来,尽管班上人数众多,可李对我异常的好,已逐渐上升为班上的八卦话题。大家揣测,猜想,生出了许多的传言,版本众多,并且沸沸扬扬。

  佳烈是来向我求证的。

  “我和李只是一般的朋友,他的确向我表白过。我拒绝了,就这样的简单。”

  “秋,难道你要执着的等王回来吗?你可以试着让自己生活得好一些,李不错,尽管学习差劲,但对你真心实意的好。”

  我也不知道怎样,现在的生活很混乱,甚至变得敏感异常,患得患失。李是个好男生,除了学习差劲。我只是怕他成为王的替身,他的文质彬彬很像王,或许其实不像,仅仅是太思念王了。

  他和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一个优秀异常,一个平凡普通。昨晚给王发了邮件,我要等他回来。或者即使和王结束,我也不可能和李开始。你不说了,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的么?

  佳烈看着执拗的我,无奈的摇头。

  我是个倔强认死扣的人,尽管我不明白这是否是所谓的执着。

  Chapter 7

  潜伏危机

  他曾微笑着对我说,喜欢看着你笑的样子,很美!

  他说,我仅仅想做你身边一个称职的后勤!

  国庆暑假前不久,就开始恢复像高三那样的月考,每天做不完的习题、试卷,永远没有尽头的大大小小的考试,忙碌,是唯一适合并切合高三生活的词语。而补习,多的只是更加的拼命。因为有过失败,所以会显得格外懂得珍惜可以重来的机会;也正因为失败,所以必须发疯般努力才可以避免新的失败。

  那时的我们,早早地就已经被历练得一张青春的脸孔,但满目沧桑。

  第一次的月考考得异常的糟糕,发哥照旧找我去谈话。

  “秋,怎么的,是有着什么样的事情发生吗?我听到了一些传言,但我还是希望是你亲口对我说。”

  “没有什么,只是最近情绪上有些波动。但发哥,请相信我,我真的很努力地在学,我真的很努力。至于那些传言,请不要当真,我和他真的是朋友,发哥,不要太过担心我,真的没事的。我会好好的总结,下次会考好的。”

  “秋,要坚强点。有些东西或许会因距离,会因时间而丢失。你只有接受,别我他法。老师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淡定、上进的你。”

  结束谈话回来以后,看到了先翰传来的纸条。

  “霞姐,我和她好象被土豆知道了,今天发哥找我谈话的时候,问我了。我承认了,发哥让我为了高考,果断地放弃,他说小菜的成绩差,会拖后腿的。我该怎么办?对了,你和李到底怎么回事?”

  “先翰,刚才发哥也找我谈话了,我觉得真的喜欢就坚持吧,我总觉得不要太轻易放弃。学习是可以兼顾的,当然,看你如何把握。我希望看到你们很开心地生活着。我和李只是朋友,我想选择和王分开。我只想好好学习,去北外。我不想自己成为王的牵绊。”

  晚上又去四姨家,收发邮件已经成为我生活中唯一的调剂。

  “秋,我要你生活得好好的,或许那个男生是上帝派到你身边弥补我对你的亏欠的。我听说了,他对你很好,试着接受其他人吧。生活中不只是我,走出去会发觉,更多曾被你忽视的快乐。

  今天在这里,很巧遇到了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挺谈的来的,他乡遇故知,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一定要记得多笑,喜欢看着你笑的样子,很美。“

  “王,现在那个男生对我很好,但是我没有办法抹去你的印记,我清楚我对他只有感激,难道我必须要用他所期待的爱情去回报他的付出吗?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还清的。

  但是,我还是选择放手了。我们分开吧。我不是一个执着的女孩子。“

  写着一半,就点了发送。才明白,原来真的会像歌词唱的那样“心痛得无法呼吸”。流泪,应该是最适合的表情。于是,我放任自己尽情的流泪。

  我不是一个善于爱人的人,只能以我理想中的方式,想象可能好的结果。或者放手,会让王少掉足够多的牵挂和烦恼。

  第二天清晨,我对李说“我们交往吧,我做你的女朋友。”

  我只是想少欠一些人情债,以我尽可能的方式,尽可能的努力。或者我其实是喜欢李的,或者我其实是个水性扬花的女生。转身之间,就可以成为别人的女朋友。

  李自从那以后,对我更是体贴周到,以前是以朋友的身份;现在是男朋友,名正言顺。

  而我,还是每天照常地忙忙碌碌,平时基本不和李交谈,仅仅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甚至走在一起我也会不由自主地与他隔开很远的距离。

  我与他交往,仅仅只是为了减少一些内心的愧疚。

  我知道,与他根本不可能,学习上的差距,追求上的迥异,甚至性格的不搭调,让我连试着去喜欢他的尝试也没有做过。

  想安无事,平静地度过着我与他的生活,却慢慢积聚了更多的愧疚。

  我不是一个善于隐藏的女子,我想李该明白,一直对他,我是很淡漠的,甚至简单的敷衍我都不会,也不想。

  我自己一个冲动把自己推到了一个莫大尴尬的境况,自作自受,怨不得人。

  我们彼此似乎都在努力使劲地想用坚持来消磨对方的毅力。他想我爱上他,我想他自觉无趣,主动放弃。

  李用他自己的方式爱着我。

  每天早上为我买早餐,我喜欢吃的南街水粉,郑油条,张凉粉,小南门的凉面,尤其是我还在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来回奔波于城东和城西,只因我是他心爱的女子。

  课间他会送来削好去籽切片的水果,然后默默离去。

  很多很多的小细节,但却洋溢着大大的感动。

  可是,这样的感动积累起来,却成了我更大的包袱。

  我总是固执地认为,爱应该和被爱对等。当我没有办法去接受他那沉甸甸的爱的时候,或许结束该是最好的方式,特别是当选择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的时候。

  回家的时候,我向李提出分手,在我答应当他女朋友的两周后。

  “对不起,尽管我知道对不起没有用。我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女生,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仅仅只是为了满足女生的虚荣心而已。我有男朋友的,他在亚特兰大留学。我们只是暂时的小分别,他很快就会回来的。我答应你,仅仅是因为有些空虚。“

  我用着我可以想到的所有丑陋行为的词语,我以为,男人的尊严是男人最重视的,疯狂地伤害他的尊严,他会因爱生恨,从此陌路。

  或许,生命中有些人是注定要去伤害的,尽管不是主观念头。

  到家以后,妈妈刚下班,问我关于李的事情。

  在男女交往上,妈妈一般不过问我,她是和我一样相信男女间有真正的纯友谊的,比如先翰。我也因为这样,在所有父母谈早恋色变的境况里,我的家庭一直是风平浪静。

  “刚才送你回家的男生是谁?妈妈一直相信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要因为王的离开就失去理智,发哥给我打过电话,他成绩很差吧,你不要忘掉自己的追求啊!”

  “只是个普通朋友,什么都结束了。妈,我一直都在为北外努力的。我承认我现在在情感上一点也不快乐,但我在学习上,是真的尽了所有的力气。”

  “霞,我希望你过的好,无论学习还是生活。一直以来你都是自立的孩子,你要把这些问题尽快的处理好,就快一模了,时间很紧啊!”

  我抬头望着妈妈,以点头结束了这场谈话。

  第二天早上很早就到了学校,昨晚失眠,所以索性很早就起来了。

  班上只有寥寥几个人,我坐下,拿起昨晚没做出的几何题继续思考。

  “秋,吃早饭了。”,没多久,李居然出现在面前。

  “南街水粉哦,今天让老板多加了好多的醋,而且是特辣的那种,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李,你是怎么了?昨晚的话你没有明白吗?你不要再这样对我了,好不好?你这样给我带来的只是苦恼!”

  “秋,我想了一晚上,你和他已经结束了,Q告诉我。你该有权开始新的生活,我不会放弃的。我只会以我的方式对你好,也许这种方式你不一定喜欢,我知道,你爱北外,想去北京,学习上帮不了你什么,只能尽力做个称职的后勤。不要连让我对你好的机会也不给我。不说了,快吃吧,吃了接着看书。”

  “下课后,我找到先翰,这似乎已经成为我们彼此的一个习惯。当有烦恼的时候,总会找对方谈谈。先翰有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我混乱的思绪在瞬间变得清晰。或许,他可以看到我的挣扎,真的洞察我的内心。

  “先翰,我昨晚和李说起了王,以王作为理由拒绝了他,可是他还是不愿意舍弃。你知道,我没有办法去漠视别人对我的好,我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我不想欠任何一个人。”

  “我和小菜已经说好了,把感情冷处理,我们只是在一起吃饭,然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去学习,我要帮助小菜,我要让她和我上一样的大学。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还清的,在没有爱上他之前,你做不了任何事情,别把感动当作爱,最后伤害的会是你自己。霞姐,我看到你那样,真的很心疼。”

  “先翰,我觉得自己好累,身心都好累。”

  “乖,一切都会好的。”先翰拍拍我的头,我靠在了先翰肩膀。朋友间总会有种不言而喻的默契,每次难受时,在朋友的肩膀上靠靠,就会获得新的勇气和力量。

  我和先翰,是相扶持走过几年奋斗足迹的朋友,积聚的情谊已让我们把彼此当成了亲人看待。尽管生活的烦恼很多,但因为有他在,我的步伐走的蹒跚,但坚定。

  我们生活在一个被绯闻,八卦充斥眼球的世界,似乎所有的人也因此学会了以娱乐八卦的态度娱乐生活。我和先翰的友谊成为了班上另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

  听他们说,有人说,我是因为先翰拒绝了李。

  听他们说,有人说,先翰是因为我冷处理了小菜。

  听他们说,有人说,我跟先翰本来就是一对,现在是旧情复燃,情理之中。

  我不知道八卦,绯闻可以造就什么,我和先翰都不是会在意那些喜欢八卦的人。小菜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女子,她知道我们是真正的友谊。但绯闻造就了李对先翰蚀骨的恨意和极度的厌恶,并且随着我拒绝他的次数的增多而逐渐膨胀。

  生活依旧继续,只是传闻的版本不断增多。

  或许人总有与生俱来的窥私欲,当无法从当事人口中得到澄清时,便以自我揣测,并借以添油加醋之法,自创说法,满足求知欲之旺盛。

  TT在课间的时候来还我的笔记本,顺便闲聊几句。

  和TT的相识颇富有戏剧性。她是应届生,算是学妹吧。以前听说过她,学校文艺部的部长,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笑起来深深的酒窝,腻死人那样的迷人,但那时还仅仅在于知晓这样的一个人。

  我有个习惯,每节课间必去厕所,TT有这样的爱好与否不知。只是我们常常在厕所相遇。这种常常使我们慢慢变得熟悉,从陌生到开始彼此点头微笑示意,再到现在的熟识,或许因为我们有着同样的梦想去北京,所以很快地成为了知己。

  TT是很真诚的女孩子,很小女生的个性,总是会把她生活里的点滴和我分享,像一个小妹妹,让人忍不住想好好疼的那类。

  我们很少能触及情感这类话题,谈论最多的就是学习,生活只是偶尔谈话的小小调剂。

  很喜欢TT,一个热爱梦想,总是微笑的女孩子。

  “亲爱的,你一模准备的怎么样了?他们说估计会很难吧?”TT总是爱称我“亲爱的”,她说,这样的称呼会觉得温暖亲近很多。

  “不会的吧,TT,好好复习就是了,没事的。我们还要一起飞北京的哦!”在TT的面前,我总是习惯以一中姐姐的姿态去安慰她,在她身上,有我高三的影子。“

  “对了,亲爱的,我爸今天中午做了你最爱吃的卤猪蹄,我用保温盒给你带了点,拿去吃吧,不要说谢谢咯哦,客气的背后是陌生。我总觉得你心里压抑了很多的事情,要开心点哦,有猪蹄吃啦,笑一个才乖嘛!”

  面对TT,总是很多感动。

  杰哥是我的前桌,也是一中的,但之前并不熟识,可因为他和C的恋情,他,几乎全年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和C相识在高一,不久后开始恋爱。

  杰哥成绩优异,性格内敛,稳重,很传统的一个男子。

  C成绩糟糕,乐观开朗,打扮前卫时尚,性格暴躁,有些小太妹的感觉。

  两种迥异的人走在一起,压力重重。

  老师的谆谆善诱,家长的棒打鸳鸯,甚至,我们同龄人也不理解这样的搭配。

  他们却顶着压力,上演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场景。走完了三年,直到现在,仍在坚持。

  杰哥考试的失败,所有人把矛头指向了C,可C依旧无怨无悔。

  前段时间,还收到C寄给我的信,要我帮她好好照顾杰哥,名为照顾,实为监视。

  杰哥的同桌小文,很幽默的一个男子,总是会说很多的笑话逗人开心。很为梦想奋进的一个人,文质彬彬,很书生气。

  据说,班上很多的女生迷恋他。明恋暗恋的都有,数目不少。

  我们三人没事总是喜欢聚在一起说说笑笑,以此调剂枯燥的学习生活,友谊也在此种交流中渐渐萌生和成长。

  生活就在这样一些朋友的陪伴里,开始逐渐变得有生气。

  Chapter 8

  圣诞节

  为何我们总是一脚踏在过去,一脚踩在将来,却不愿意踏实地活在现在呢?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开始狂迷外国的节日。离圣诞节还有几天,街上已经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我不是一个重视任何节日却又每个节日必过的人。仅仅是因为喜欢那种所有人笑意盈人的感觉。在所有人都面对着你笑的时候,你不会有太多的理由去想到哭。所以,我不重视任何节日却对每个节日都有着赤忱热爱。

  每个周六我都习惯一个人沿着金鹅江散步,尽管现在金鹅江已经变得水体浑浊,很多地方还已经断流,昔日美景不在,就如我和王已逝的情感。

  一段时间,我就习惯独处,远离所有熟悉的人,可以静静地整理自己混乱的思绪。选择金鹅江,是因为以前和王常来这里。金鹅江边散步已成为一个习惯,或许追忆,或许纪念,但,真的,已成为一种习惯。

  步行到东门广场的时候,去飞龙上了会网。

  收发邮件已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只是,似乎已经断了所有的希望。

  “秋,看到你提出分手,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喜悦大于悲伤,还是悲伤大于喜悦。我只是想单纯地想你过的好一些。或者我们选择把彼此放在心上最重要的一个位置,是最好的结束。

  我清楚你所有的挣扎,只是,或者我不会再回来了。

  秋,让我们像朋友那样相处吧,就像你和先翰那样。

  快圣诞了,祝你节日快乐哦!

  圣诞我们学校有舞会,我会和上次向你提起过的那个同学去参加舞会,她做我的舞伴。应该会玩的很开心吧。”

  “王,今天我又去了江边,现在那里的水已经被污染得不成样子了。可能到冬天了,柳树也光秃秃的,江里有的地方已经露出了泥沙的底,很衰败的样子。

  我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但又分手了。或许会试着去再爱他。我会试着对自己好一些。

  一直在你面前,我都是一个坚强的女孩。这次,我也不要例外。

  圣诞了,彼此快乐吧!“

  我有翘课的习惯,在我心情极度抑郁的时候,会偷偷或者光明正大地离开学校。因为偷偷和光明正大没有区别。

  一是班上人太多,桌上书太多,教室太拥挤,偶尔的缺席老师不会在意。

  二是老师那里,我似乎有可以随时离开的权利,不用申请,都说了,他们最担心的是我的心态,总是给我足够的自由。

  三是妈妈不会过多的干涉我是否上课,不是娇纵,是明白我吃软不吃硬,明白我讨厌被人逼,一逼即反。

  所以,我基本定期不定期地逃课。而今天,我闲逛以后就直接回家睡觉了。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有三个让自己开心的途径。

  或者是昏头昏脑的大睡一觉;

  或者是疯狂的洗。洗衣服,洗澡,洗头,洗一切有灰尘的东西;

  或者是进厨房做满一桌子的菜,自己疯狂地吃。

  一般郁闷选择一两样就可以了;重度难受时三样一起选择。

  不久后,接到小文打来的电话,说杰哥在喝酒,怎么劝也劝不住。

  来不及多想,急急赶往那个店。

  在那家麻辣烫店里,杰哥面前已经摆了几个空酒瓶,杰哥一直是个稳重的男子,第一次见他失态的样子,旁边是一直在努力试图劝阻的小文。

  “杰哥,小文,这到底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杰哥下午到学校就一直闷闷不乐,后来就拉我出来喝酒,直到现在除了不停地说‘喝’以外,就再没讲过一个字。我又不知该怎么办,就打电话叫你来了,你以前也是一中的,应该会更了解他一些。”

  “杰哥,不要喝了,是不是和C出事了?”

  “小秋, C不要我了,我们分手了,C出轨了!”因为酒精作用,杰哥双眼已经布满了血丝,这是第一次看他暴跳如雷。“

  “小秋,为什么?即使不爱我,即使要离开我,好好说不行吗?为什么要选择让我如此难堪的方式!三年多的恋情啊,说断就断了。”

  杰哥不停地念叨着,发泄着,狂饮着、、、、、、

  然后,扑在桌子上,哭的声嘶力竭。

  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声;一种悲痛欲绝的哭声、、、、、、

  我没有阻止,只是和小文坐在他身边,一直静静地陪着他。

  我总认为,在一个人伤心欲绝的时候,所有安慰的话听起来却只会像电视剧的台词,软弱无力;或许让他安静是最好的方式。

  人不管如何坚强,达到极限时总一定会崩溃,发泄或许是必然的自救。

  有时,看似悲伤的发泄不一定就真的有害。在大悲以后,人总是会成长,总是会成长。朋友可以做的,只有默默的陪伴和支持。

  平安夜前的下午,拉上先翰陪我去选CD送给杰哥,想让他开心一些。只知道杰哥喜欢外国音乐。不是很懂,我喜欢听歌,但很少听国外的,所以拉上先翰给点意见。

  走了几家店,终于选好了西城男孩的一张CD,包好回学校。

  “杰哥,昨晚看到你那样,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很多时候都会觉得自己的嘴或笔并不一定可以完全袒露我的内心。我想,不管经历多少,只要心中梦想还在就行吧。

  一直觉得你是个很优秀的男孩子,什么都会过去,但未来还在。

  为何我们总是一脚踏过去,一脚踏未来,却不愿意踏实活在现在呢?

  杰哥,圣诞节到了,祝你快乐!

  振作!努力考个好大学!“

  叠好卡片,一起放在了杰哥的桌上。

  然后拉上先翰去逛,以翘自习作为庆祝节日的方式。

  很冷的一个平安夜,所以街上行人无几。或者说现在的每个节日都被情侣给过成了情人节,理由堂皇的相聚,独享二人世界。

  先翰一路上都在谈小菜。土豆找小菜谈过话,次数越来越频繁。甚至还对小菜用过很伤害的言语。说小菜成绩差,拉先翰后腿;说小菜自己不好好学习,还要拉垮他的种子选手 ;一次又一次,言语愈加恶劣,态度愈加强硬,要小菜离开先翰,远离先翰。

  小菜开始拒绝先翰的帮助,拒绝先翰的感情,直到今天提出了分手。

  先翰表情沮丧,一直问我,成绩优异就算作是个优秀的人吗?

  我无言以对。

  从那个时刻起,我似乎愈加丧失如何去安慰一个人的能力。在我最好的朋友伤心难过时,我丧失了安慰人的能力。因为在他们的故事里,折射着自己。

  有些这样的人,总会不自觉地窜入你的脑海,因着他曾给过你的感动。不管如何把握,他就会不自觉地植入你的脑海,并无法抹去。

  李已经逐渐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一个习惯,以他一直不悔的付出为代价。

  不自觉走到了教堂。很多人在那里聚集,欢庆圣诞。

  先翰说,多想在这里举行一场婚礼,和小菜。从来没有一刻那样恨自己的年轻,希望快长大,毕业,工作,好好爱小菜。

  推门进去,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挤满整个教堂,很喜庆的场面。

  祈祷,许下身边所有的人都快乐的心愿。

  当自己不快乐时,或者,可以从别人的快乐里得到满足和慰藉。因为总在不开心时,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关心,所以也总怀着一颗感激的心去为他们祝福。

  游游荡荡又回到了教室。

  我的桌上竟然堆满了苹果,很多祝福的小纸条点缀其间。没有富丽堂皇,没有鲜花美酒,我却为此流下了泪水。那一夜,我因为一堆苹果而哭泣。

  真诚的祝福,让我觉得幸福原来简单得触手可及。

  李过来叫我出去聚餐,一些在补习班聊得的朋友,还有小菜,先翰。

  一伙人集体翘自习,或者选择以此为解压,以此庆祝节日,以此犒劳自己,以此作为补习压力的释放,作为生活烦忧的调剂。

  在那个时候,总觉得大家做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甚至合情合理。

  一群失意的人相聚,可以做的,是肆无忌惮的宣泄,因为,这里没有指责,没有错误,展现的是灵魂的最真,有种惺惺相惜的感动和温暖。

  大家不停地吃菜,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发泄着心底的不快乐。

  熟识的,已识的,未识的,在屡次碰杯后变得熟络。

  那晚,我发了疯地喝酒,一杯一杯都一口气让它杯底朝天。或者从那个时候开,习惯把狂饮当作一种解脱的方式。尽管,在每次酒醒以后,都会发现那其实是一种自我折磨并且最愚蠢的所谓释放的方式。

  古人有云“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先翰,小菜一左一右不停地阻止我,先翰甚至屡次抢过我的杯子,一饮而尽。

  李一直看在眼里,先是默不作声,既而开始疯饮,然后胡言乱语,最后左摇右晃地离席。

  最后大家也各自回家,我拒绝了先翰送我回家,拒绝了小菜的搀扶,拒绝了所有刚刚熟络起来的人的担心,独自回家。

  有时很多的事情总是与我们想象的背道而驰。我总想借这次聚会冰释所有的误解、尴尬,却把彼此推向一个更为难堪的境地。

  醉酒前,难受,纠结;醉酒后,依旧难受,纠结,并且多了的,是身体的痛处。

  在经过李家楼下的时候,李截住了我,抱着一个很大的流氓兔,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

  他说:圣诞快乐!

  他说:怎么难受,也不要折磨自己的身体!

  他说:我明白自己成绩差,明白自己没有斗志,明白和你之间有差距。可是,我真心真意的爱着你,让我在你身边陪着你,即使只是个普通朋友也好。

  他说,希望看到你一直微笑的样子,用我所有可能的努力。

  或许我已经习惯麻木,在内心很感动的时候,依旧冷漠的走开了。

  一直以来,我分不清一个男人很感动你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已经喜欢上他。桃桃总是说,人是因为寂寞而恋爱,因为感动而开始爱。

  先翰总说我是个天真、感性的女孩,我总是容易感动,总怕感动是恋爱的开始,所以开始拒绝感动。

  一个要开山沟沟的人,一个高考失败的人,没有理由不全力学习,当学习成为我可以抓住并且唯一的捷径时。

  Chapter 9

  风波不断

  因为学习,我们错过了泰坦尼克,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种种惊险与不惊险。

  我们,还将继续错过。

  圣诞过后,我们迎来了内江市的一模,第一次的摸底考试。

  这次考试,我的成绩从前几次月考的糟糕中跳出,回到了年级的前几名。

  在学生时代,成绩成了证明自己的全部筹码。发哥欣慰了,妈妈笑了,土豆也不再念叨我和李的事情。

  可似乎,我却在不经意间证明了,心无旁骛,全心学习,是学生义无返顾的责任。

  先翰在这次考试中成绩继续降,土豆不断找他谈话,找小菜谈话,并以我为例子,以杰哥为反面教材,试图拉回他钟爱的弟子。

  关心,的确,甚至让人感动,可惜方式却一错再错,结果自然越来越糟。

  先翰是个感性的男子,愈加反叛,在那样年轻气盛的年龄,总以为自己可以为了爱丢弃一切,并以为这就是爱情了,却不明白在那样尴尬的年龄,我们没有一点爱人的资本,怎么好好去爱一个人。

  先翰说,阿姨昨天知晓了小菜的存在,忍无可忍,动手打了他,然后很伤心地哭泣。

  他说“霞姐,我真的不想伤害妈妈,我真的不是一个不孝顺的孩子,可是却让妈妈那样的伤心的流泪。难道因为年轻,就必须错掉丢掉那样多的东西吗?”

  我望着他憔悴的面容,想起了桃桃曾写给我的一段话。

  “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十四岁时就可以经历那样一段刻骨铭心的真情,我们呢?我们的青春都拿来学习了。因为学习,我们错过了泰坦尼克,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种种惊险与不惊险、、、、、、我们注定还将继续错过、、、、、、”

  “先翰,振作吧,很快就要高考了,当我们有能力资本去爱的时候,再好好追求,还有几个月,把问题留在高考后,全身心投入学习吧。不要再让阿姨流泪了。坚持,很快我们就可以自主选择生活了。”我拍拍先翰的肩膀,期许传递给他一些力量,整理混乱的心情。

  我决定找小菜谈谈。

  小菜是个善良的女子。一个人如果善良,就总会期许别人幸福,必要时甚至愿意自我牺牲。

  “霞姐,我知道你是先翰最好的朋友,你心疼他过得不快乐。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为他做些什么,只能选择离开。他是个优秀的男孩子,不可而已因为我而被牵绊。他太固执了,他还总是和土豆起冲突,甚至和他的家庭。总说不会影响学习,可他一次次下降的成绩却成为了最无力的说辞。

  霞姐,多劝劝他,让他好起来。

  那时的我们,总以自己想象的方式去爱自己想爱的人,总希望对方好起来,总以为自我牺牲得很伟大。却不明白,因为太爱太在乎,所以总着急得用错方式。

  先翰开始疯了般的转变。

  爱到了极致总是会转变为恨,先翰发狂地恨小菜,恨老师,恨所有和小菜接触的男生;并把这种恨转化为疯狂学习的动力。

  先翰的成绩开始逐渐上升,可是他变得不再多话, 并且总是以充满仇恨的眼光怒视小菜以及很多人。

  骞是先翰的另一个好友,和我不停地轮番劝说,希望他真正宁静地生活。可每次先翰总是固执地一两句话就把我们驳回。

  骞是个不多话,很书生气的一个男孩子,对人总是很多的热情。因为先翰渐渐变得熟悉,在理科补习班,成绩很好,一直深爱着妮,我的高中同学。只是,一直放在心中,默默关心着她,在一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默默关注。

  骞说,因为太爱,所以总怕一旦说明,丢失现在全部的拥有。

  屡次拒绝李,让李把更多的责任丢给了先翰。

  当我们不可以得到爱的时候,总是会找出千万个理由让自己平衡。或者像先翰那样恨小菜,或是像李这样把矛头指向根本无辜的人。

  李是小菜的前桌,他于是开始没日没夜不停地和小菜闲聊,说笑,以此作为报复先翰的方式。

  先翰更加恨小菜,认为小菜离开他是为他好是借口,认为小菜离开以后却生活得更加自在愉快,认为小菜是水性扬花的女子,认为自己是被小菜愚弄的小丑。

  李更加地恨小菜,认为先翰抢跑了我,他的所有努力归于徒劳皆因先翰的出现。

  班上的八卦传得更加地沸沸扬扬。

  TT端来她十九岁的生日蛋糕,说谢谢我一直的帮助。

  我拉住她,问她,感动可以是爱吗?

  “或者感动可以成为爱的开始。有时人本就不是在一起前就互相看对眼的,在每一场爱情里,总会有人爱的多一些,爱和被爱真的不可能完全对等的,亲爱的,怎么了?”这是第一次和TT谈起感情。

  “如果有人总是让我很感动,我可以答应和他一起吗?”

  “你要想想如果在一起,彼此可以更加快乐吗?有些东西想得太多,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初衷,忠实于自己的感觉吧!亲爱的,选择让自己快乐的方式生活。”TT谈论起感情,俨然像个爱情专家。

  在回家的路上,我再一次对李说“让我做你女朋友吧!”

  李一脸兴高采烈,一路的手舞足蹈。

  或者,接受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或者,时间可以让我慢慢地有感觉,慢慢地喜欢,慢慢地爱。

  李不再故意和小菜说笑。先翰对小菜的恨意开始缓和,李把所有的心思转到怎样去让我开心,并且,开始努力的学习。

  一切看起来,安静平和。

  或许,这样是我可以为所有人做的最后努力。

  李其实是个性格很好的男孩子。爱上你,就会尽所有去疼你呵护你并且不花心的那类。人相处久了,总会变成习惯,慢慢由习惯产生感觉,或者喜欢,或者爱。

  我慢慢会答应和李一起逛街,像所有恋人那样,不再刻意保持很远的距离,像两个陌生人。慢慢地,我开始习惯了李。

  李的父母在火车站那里开工厂,家里算是小有成就的那种。与我相比,家庭条件好我很多。这居然成了新的八卦的起源。

  很多人说,我不爱李,先前的拒绝是故作清高,自抬身价。

  很多人说,我不爱李,现在的答应是因为李的家境。

  也有很多人说,我和李成绩的差异,注定高考毕业后就玩完,带着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如此种种,纷纷纭纭。

  我总以为,回击流言最好的方式是努力生活得更加幸福,所以我花了更多的力气去爱上李,把先前的习惯变成喜欢,把现在的喜欢变成将来的爱。

  很多时候,我只能本能地选择本能的方式尽可能生活得快乐些。

  和李在一起后,很多的朋友开始找我谈话,他们总怕我引火自焚,带着实在的关心的神情。

  杰哥不断以他和C活生生的例子告诫我,追求不同的人总是会以悲剧收场。

  先翰总是怕我把李当成王的替身,忧心忡忡。

  TT屡次地提醒我北外的梦想,说李根本去不了北京。

  骞总说感动不是爱,不要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别人。

  我以我真的喜欢李为理由,以差距不会成为爱的阻力为理由,驳回了他们所有人的说辞。我是一个特别爱做梦的女孩,总相信自己有很神奇的力量,总天真地认为,只要有爱,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我开始爱得义无返顾。

  偶尔我会到李的家去。他的父母、姐姐和家人对我都很亲切。或者因为我成绩好,或者因为其他,总之,他们把我当作珍宝那样宠爱着。

  慢慢地,我开始真正地接受李全部的感情,同时,逐渐把王放在了不会轻易触碰到的位置。

  我是个把学习和生活分的很清的人,也许正因为这样,我的成绩一直没有滑落的迹象。很多的人总是说“秋是个上帝宠爱的孩子,爱情学业两丰收,生活的如鱼得水”

  朋友们开始慢慢接受李,以觉得我真正过得好为前提。

  土豆又一次找我谈话,说李是个没出息的孩子,说李配不上我。

  发哥不断地找我谈话,只是以更含蓄的方式让我放弃李。

  我选择了表面顺从,但继续和李交往。

  我感激发哥像来自一个父亲般的关爱,甚至因我并不喜欢的土豆的劝说感动。只是,我也是一个固执的孩子,喜欢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想在无可奈何的有限自由的生活里面尽量生活得无限自由。

  可终于还是被爸爸碰见了送我回家的李。

  爸一直不是一个脾气温和的男子,面对这样的场面,他理所当然的暴跳如雷。

  他像是走火入魔般地骂我,说我是个报应,是个婊子,连一只发情的母猫都不如,用尽一切狠毒难堪的词语。

  我说过,我一直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我以同样的暴躁回击他,说“龙生龙,凤生凤,畜生生畜生”,说我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说我正好就是一只处于思春期的发情的母猫……

  爸爸气急败坏,忍无可忍开始痛打我。

  尽管爸爸一直以来和我关系紧张,但从来没有对我动过粗。记忆模糊的小时候,他还似乎对我微笑,逗我玩耍。

  长大后,我们开始频繁的争吵,但总是以他或者我的摔门而去作为战争的结束。

  这次,爸爸第一次打了我……

  我依旧摔门而去,带着满脸的泪痕,冲到了学校,抱着先翰痛哭了起来。

  然后,回家收拾东西,趁爸爸不在的时候,搬到了李家,他姐已经出嫁,我住在他姐姐的房间。

  妈妈开始到处打电话找我,也到学校找我,可我总是固执不要回家。

  其实妈妈是个什么都明白的人,她知道我和李在交往,只是她不会逼我,想把所有交给我自己去想一下,弄明白。

  第一天, 我给妈妈打电话,说一切都好,我心情开始回复,让她放心。

  第二天, 我给妈妈打电话,说我已经开始有心情学习。

  第三天, 妈妈打电话给我,说爸爸想我了,让我回家。

  我开始觉得想家,一周后,我搬回了家。只是,依旧不理睬爸爸。

  靠的最近的人,总会互相伤害,因为太在乎,只是,那时的我,只看到爸爸的过分无理,并抓住此作为自己光明正大反抗的理由,并到处博取同情;忘记了细细品味爸爸急躁背后那颗对女儿疼爱的心。

  Chapter 10

  结束

  一直觉得自己是上帝最宠爱的孩子,却一次次地被愚弄。并且,以重复的方式。

  一切,以混乱的方式,突然地结束。

  自从先翰和小菜真正结束以后,先翰开始热衷于结识低年级的小妹,并以此作为遗忘真爱的方式。期待着迷糊,期待着麻木,伪装成一副花花公子,玩世不恭的样子,并乐此不疲。

  我和爸爸的争吵开始变成了家常便饭,整个家庭,变成了战场。

  爸爸先是骂我,说我是个不争气的死人;说女孩真是世上不中用的东西。

  骂累了,吵累了,开始转头骂妈妈,说一切都是妈妈造成的,说妈妈实在没用,生了个最反叛无用的女儿。

  然后,我会因此与他继续争吵,我无法容忍妈妈因我受一丁点的委屈。

  满肚子郁闷地到了学校,让先翰晚上陪我吃饭,想与他好好谈谈,为了避免尴尬,我让李回了他家吃饭。

  先翰拒绝了我,为了更加逼真地表演,他的理由是要陪几个刚结识的小师妹吃饭。

  尽管明白先翰所有刻意的表演,可我却失控地把所有不愉快全部发泄在了他的身上,我愤怒地吼向他,然后丢下了两个字“绝交”

  晚上,先翰回来不停地自我解释,向我道歉。我一直以沉默作为回应,并且一直一脸漠视的神态。

  他不断地解释,我不断地重复着“绝交”

  有的时候,我是习惯被人重视,被朋友,被家人,被爱人。似乎可以从那其中找到自己真实的存在。

  此刻,先翰的不重视让我觉得莫大的难受。

  骞来做说客,不断地举例先翰的好,他清楚我是个容易感动的女子,所以试图以过去的感动让我忘却先翰的丁点瑕疵。

  可我始终没有原谅先翰,在我需要朋友的时候,他以让人无法容忍的理由拒绝了我,我是个敏感多疑的人,总是会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得到感动,却也因为过于细腻变得开始质疑先翰的友情。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会突然一下,莫名地惊恐,觉得天地之间,孤单得只剩下自我;觉得一切都做假兮兮的可笑;觉得莫名地害怕和忧伤。

  也因为这样,我开始异常冷漠地对待先翰,他写来的所有纸条,我一字也没回,并且,不再和他说一句话。因为太在乎这份友情,所以开始变得蛮不讲理。

  一模以后,时间便开始以秒计算,大家开始发了疯地学习。记得李大钊说过,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花在一件事上的精力多了,相比另一件事上的精力自然就少了。慢慢地,班上少了很多的八卦和传闻。

  我也一样,奋力地学习着。包括李,也用行动履行着他的诺言,学习开始缓慢,但持续地进步。他的家人,或许感激,或许其他,对我愈加的好;并因此更加害怕毕业后我无情甩掉李的结局出现。

  我总是会没理由的发脾气,就像对着爸爸发脾气一样,我也会不时地对李发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千奇百怪的理由。

  偶尔,我会嫌他的成绩太差,太没追求,不停地责骂;

  偶尔,我会怪他心不够细,关心不够,体贴不够;

  偶尔,我会以他和Q的过去,不断地发火;会以他和很多女生的过去,不停地争吵,只因以前的李,是个花心十足的男子。

  那时的李,对我百般的牵就,并总因此被男生们取笑,说是隆昌耙耳朵第一。但李,从不计较,或者因为,那时的他,真真正正地爱我。

  而且,他一直以行动在努力进步。

  历史课上,先翰缺课了。

  先翰和我一样,最爱的就是发哥。或许是种不成文的定理,你爱一个老师的时候,就会尽所有地支持配合他,不缺课只是基本要求。

  我开始慢慢地有些担心,逐渐地心神不宁。出了事吗?

  骞在下课的时候找到我,先翰胃病犯了,进了医院。在我与他冷战的一周时间里,先翰基本没吃什么东西,本来胃就不好,终于进了医院。

  我本能地跟着骞到了医院,先翰很虚弱地躺在床上,苍白的脸颊。

  “霞姐,真的对不起了。我以为不断地和其他女子交往,会让我从失去小菜的悲伤中得到抚慰。我真的在乎我们之间的友情,真的在乎。你原谅我,好吗?”

  “不要说了,看你苍白得那样子,快点好起来,才有力气和我吵架的啊,才有力气去和小师妹交往,吃点东西吧!霞姐还没有欺负病人的习惯。”

  矛盾在微笑里被稀释。

  二模如期来临,我和先翰在二模中成绩继续进步,慢慢缓解了各自家庭的矛盾。我会开始慢慢和爸爸沟通,表面上看来一切风平浪静。

  佳烈从成都考试回来,很喜悦的表情,通过了北广的面试。她更加奋力地准备着文化课的考试。通过面试,已意味着成功了一半,确实是个够大的鼓舞。

  生活似乎在我们的抗争里面逐渐变得温顺,并慢慢铺就出来未来幸福朦胧的模样。大家都愈加地自信,以一副必胜者的神态。

  时间飞快地流逝,很快补习就接近尾声了。

  发哥最后一次找我谈话。

  “秋,补习一年了,我想你变得成熟了不少。你是一个勤奋的孩子,很快就高考了,发哥希望你取得你想要的一切!也祝福你新的人生里一切如意!”

  带着感动的泪水,我拥抱了发哥,这个一直像父亲一样无私关爱我的老师。

  朋友,同学之间的见面问候,全化作了高考的祝福。

  或者,人真是情感的动物。面对分别,一切的敌对和不满都化为了依依的不舍;而曾经的感动更凝聚成了无声的眼泪。

  我们就这样,怀揣着曾经有过的,现在有的梦想,第二次奔赴高考。

  第一天, 阳光明媚,一切正常美好。

  第二天, 文综考到一半,我开始发高烧,失去控制,头脑混乱。中午回家打了一针退烧针,却因高考不敢随便吃药。下午带着滚烫坚持考完了英语。

  一切,以突然的方式混乱地结束。

  出了考场,我抱着李,开始痛哭,预感着再次的失败。

  晚上,先翰,小文,TT,杰哥,很多的朋友给我打电话,关心询问我的身体,我却失控地一次又一次痛哭,在真正关心我的人面前,总是无法掩饰悲伤。

  他们在电话那头静静地陪着我,直到我哭累睡去。

  我习惯以哭去表达很多的情绪,恐惧,哀伤,感动,脆弱……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上帝宠爱的孩子,却一次次地被愚弄,甚至以重复的方式。

  第二天上午,很多人迫不及待地对答案。即使今年是四川第一年拿分后再填志愿。妈妈早早地去买了答案回来,让我估分。我以我忘记了答案为由不断拒绝,尽管,我明白妈妈一直知道我是个记忆力超级好的人。

  下午口试,我甚至想放弃。TT跑到我家,生拉活拽地把我拉出去。

  口试很简单,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对面试老师不断说着“Very good! Very good!”,幻觉间,却听成了 “So bad! So bad!”

  出来以后,不断的人涌上来问我估分了没,失去招架的力气,昏了过去。

  到了医院,昨天的发烧反复,整整到了四十度,打着点滴,我突然惧怕自己就这样死去。我一直都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惧怕死亡,惧怕很多的东西。

  我哭着闹着让李打电话通知先翰,尽管知道他依旧不喜欢先翰,他表面的客气是碍于我的关系;让他打电话通知小文,通知杰哥,通知妈妈……

  我怕自己会就这样浑身滚烫地死去,并且是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就像逃离。

  终于,烧慢慢地退下去。

  出院的时候,见到了土豆。他关切地问我考试怎样。我说不出话,然后勉强挤出几个字,“很差,很差,老师,我昨天文综考试发高烧,头脑混乱。老师,我又失败了,我不敢估分,但一定很差”一开口却又停不下来,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土豆很可爱,很可亲。

  在一个人伤心绝望的时候,总是会自我想象很多的温暖和感动。

  土豆不断地安慰我,“你是个优秀的女孩子,相信自己的实力,不是相信现在的预感。”

  回到家后,我试图让休息一会儿。可是却怎么也睡不去。于是跑出去上网。

  那个时候,网络已经逐渐成为我的一种依赖。在很多时候,我无法释放的时候,就会到网络上无休止地写东西,也偶尔会给王发邮件。

  “王,我又高考了。有时总在想是不是很多的东西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我开始相信宿命。考到文综的时候,我开始莫名其妙地发高烧。难道是注定我这辈子去不了北京?!难道注定我要永远地丢失你?

  是不是我是个太要强的人,却独独永远无法面对自己的失败?!”

  Chapter 11

  宿命

  我说过,自己喜欢把内心划得血淋淋去维持那不多并且可怜可笑的自尊。

  那一刻,我不过是一个被自己愚弄的小丑。

  我总是习惯以一副坚强的样子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在无法伪装的时候,就用逃避来装作无所谓。去年高考我逃避成绩,今年我依旧,在所有人忙于估分,忙于网上、电话查询的时候。

   一直我都是个胆小的人,只不过此刻愈加凸显而已。

   高考对于我而言,意义重大得不仅仅是自己梦想的北外,喜爱的漫天飞雪的长城,满山江枫的香山等等,更重要的是高考凝聚了我们全家人的希望,飞出山沟沟的殷切期盼。

  与其说我不能正视失败,不如说我无法承受众人的失望。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承受太多的希望,就必定得到做好准备去承受更多的可能的失望。

  李悄悄打电话帮我查了成绩,只是一直不敢告诉我。或者总以为心疼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隐瞒所有可怕的真相,只是,不明白,那只有,也必须由当事人来承担。

  李也不断地说,一定是对错了什么号码,急切的神情一如去年的狮王。

  不同的时间,同样的情景,以讽刺的方式召告着我的再次失败。

  不同的是,我不再哭泣,很麻木冷漠的神情。

  李的父母很担心我,或者是更担心我的父母把这一切归咎于李的出现,以我已经听得麻木的“没事的,会好的”,安慰得如此蹩脚。

  傍晚的时候,佳烈打来电话,说王回来了,明天结婚;说让我一定找王问个清楚,讨个说法,很愤愤不平的语气。在她急切的语气时,我静静地挂了电话。

  趁着李的姐姐,姐夫为了让我心情平复带我出去吃饭的时机,我发了疯地拿起了啤酒瓶猛灌,一瓶接一瓶,不顾所有人的阻挠。

  我总是习惯选择这样的愚蠢的方式发泄所有的不快乐,以看起来等同于自虐的方式。

  然后,就如电视剧的情节一样,一场大雨像刻意安排好那样如期适时而降。我在大风大雨里,吐得一塌糊涂,哭得唏哩哗啦。李跟在我身后,满脸心疼。

  大自然的真实,在于它不会因为某人的喜怒哀乐改变一点,哪怕一丁点。

  心痛得难受异常,天亮还是如期来临。

  天亮,今天的来临,意味着王真正永远的失去。王,我深爱三年的男子,在天亮以后,就会成为别人的新郎,并且,打扮的帅气十足。

  佳烈打来电话,说王的妈妈找她去做伴娘。王的妈妈是佳烈的小学老师,佳烈曾是她最得意宠爱的学生。

  佳烈还是要求我去找王问个清楚,在一切还未完全成为定局之前,说不要事后再去书写后悔,并说她不会去参加婚礼,那样可恶的一个男人,没有丁点的担当。

  她,仅仅想以这样愤愤不平的语气,表达她对我的心疼。可我,却觉得这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召告着我的无助。

  “佳烈,告诉在哪里,我要去参加婚礼,把伴娘服给我,我要去做他婚礼的伴娘。”我想用所有人尴尬的方式结束所有的曾经,更想用这样的尴尬刺痛自己到麻木。

  当我出现在婚礼的时候,王的妈妈变了脸色,却又难得地不断挤出笑容迎接所有的客人。今天,是他心爱的儿子,她一直引以为傲的儿子的婚礼。

  她一直反对我和王的交往,并想以一副居高临下,趾高气昂的姿态,敌视一个企图抢走她儿子的闯入者。因为,他的儿子优秀得是整个县城的传奇,而我,仅仅是一个山沟沟里平凡得可笑的女子。

  我的出现给王带去了意料之中的尴尬,但他终于还是很得体地把我介绍给他的新娘,说我是他妈妈学生的朋友,原本预约的伴娘临时生病,抢掉了所有我准备的台词,以一贯并令我曾经为之疯狂的儒。在此刻,以一个新郎的身份。

  新娘微笑的那样甜蜜,在她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地点。

  那刻,我像一个被愚弄的小丑。

  那天,我以一个伴娘的身份,笑容满面地见证王和新娘的爱情。

  我说过,自己喜欢把内心划得血淋淋去维持那不多并且可笑的可怜的自尊。

  一切结束以后,我一个人跑去酒馆,继续一瓶瓶地畅饮,想象自己是个千杯不醉的女侠。一边喝酒,一边用力地扯掉了那七个耳钉,那七个在王出国的时候打的耳洞。七,王名字汉语拼音的字数。不多不少,整整七个耳洞。

  整个耳朵,鲜血淋淋,并不断有新的鲜血涌出,源源不断。

  七个仅仅一两毫米的小洞,让我鲜血淋淋。

  李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找我,佳烈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找我,先翰,TT,小文,杰哥,骞,不断打来电话。

  我用力扯掉了电池,狠狠地摔在地上。电话清脆着地,像我在婚礼上摔碎一地的心。

  他们开始一家一家饭馆地找,所有我曾经爱去的地方,全城不停地奔跑。

  隆昌是个小县城。不花多少时间就可以徒步行遍县城的每个角落,但是,要找一个落魄的人,却成了大海捞针。

  他们怕我会自杀,会去投江,会为这场婚礼送上生命作为礼物。

  其实,他们着急得忘记了我是个胆小的人,怕痛,怕鲜血,更怕死;所以,我只好选择不停地喝酒,选择半死不活的状态继续悲伤。

  在我喝得开始出现幻影的时候,李找到了我。

  “为何总要折磨自己?多少人那样地心疼你,除了我,你的那些朋友全部不断地奔跑着寻找你,TT更是一边找,一边流泪!你为何总要那么要强,一个女孩子,温柔一些多好,宽容一些多好。有些东西是可以和人一起分担的、、、、、、

  我在李的着急而心痛的话语里醉得不省人事。

  李把我背回了他家里,不断地为我换着毛巾,喂我浓茶,一直陪伴。

  先翰他们打电话到我家,说今晚在TT家留宿,和TT做伴,TT一人在家,让妈妈放心。

  当我醒来时,我失去理智地把李叫醒,借着残余的酒劲,执意要把自己献给他。在撕裂的疼痛里,我成了一个女人,泪水滑落在心里。

  李呢喃着“我会让你做一个一辈子幸福的女人”慢慢睡去。

  我起床,到他的房间,打开电脑,想删除所有的邮件。看到了王婚前给我发的邮件。

  “秋,我明天就要回国了,和以前和你提起的那个女孩,我的同学。她一直很喜欢我,在一次酒醉以后,我们发生了关系。她有了我的孩子。

  我没有办法不去做一个负责任的男子,我想你也应该会了解和支持我的。我想,也会随着时间慢慢地爱上她,成为一个家庭以后,至少会有亲情的存在。爱情也总是在转变为亲情以后才会真的永恒。

  只是很抱歉,很愧对你。尽管对不起显得讽刺,可我除了“对不起“,却找不到合适的说辞。

  没有办法去反抗我的父母,很多的时候我是没有自己的生活的。小时候一路走来,都是沿着父母的安排有序进行。

  你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自己选择过的,可是,我们到底无法把你变成我的新娘。

  即使算是为了我,也要好好的生活,过自己的生活!“

  一封一封,永久删除,我已经麻木得失去了哭的表情。

  我开始相信宿命,学会认命。

  李不是一个优秀的男子,但可以自己全心地为我做所有。

  或者一切冥冥之中安排好,不能违反,不能忤逆。

  考分公布后,就开始填志愿。

  土豆很关切地要为我指导,我没有拒绝。早早到了他家,土豆很热心地去张罗早饭,看着我,要我吃完,要我注意身体。

  在真正关心我的人面前,我无法拒绝。一口一口,吃了个精光。尽管我一点胃口也没有,我总是习惯以别人期望的方式去做很多的事情,只要可以让他们不再为我担心。

  不久后,来了两个应届班的学生,土豆和她们一起,从南挑到北,从东挑到西,要么太高,要么太低,总是不断地摇头。

  我插了一句“同学,你们多少分啊?”

  “考的很差,六百二十多一点”,目空一切的表情。

  那年文科重点线559,两个文科补习班,上六百二的仅仅一个。我,557。

  一句简单的话语,把我弹劾得失去再度开口的力气,继续低着头吃我的早餐,一大口,一大口,很用力地咀嚼。

  我工整地在重本的志愿里填上北外,尽管我差两分才上重点线。

  应妈妈的要求,应老师的指导,应李一家人的推荐,我在二本一志愿上更加工整地填上了川师。妈妈说,这样离家近,以避免太想家的情绪;土豆说,填川师把握大得多,你知道的,我接过去,“是的,那样尴尬的分数”;李一家人说,北京空气太差,冬天太冷,夏天太热,因为,李填了川师旁边的学校川邮。

  我以为,以这样的方式可以去收获平凡的幸福。

  佳烈的文化分没有上北广,填了浙广。她说,爱不在了,曾经的梦想没有丢失,从此,就把一切青春给可爱的传媒事业。

  TT如愿地去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圆她的警花梦。打来电话“亲爱的,北京的一切,我会每天写信给你,完完全全真实地勾勒北京。请一定好好的!”

  先翰选了广西中医。他说,等学成回来,做小菜的私人医生,让她真正健康起来。

  杰哥为了避开C,弃川大而填了重庆的西师。

  小文选择了成都,说朋友总可以在一起的。

  骞填了秦皇岛,说要远离在川师的妮,远远地,躲到北方去。

  选择的理由千万,却是真正地开始自己选择未来,并开始为这样的选择开始新的起航。

  Chapter 12

  再度丢失

  曾经,我以为自己幸福得足以让我害怕遭天谴

  现在,所有一切给了曾经所谓幸福极端可笑的讽刺。

  拿到通知书以后,开始了漫长的假期。

  李的姐姐开了个小店,让我和李到她店里帮忙。每天,和李相守于小店,平凡而真实的生活,包围着我整个心房。

  狮王放假以后回来看我们,约好在他家自己动手煮东西吃。

  快十二点的时候,狮王来店里接我,也很热情地邀请李,李以看店为由拒绝了,我知道,或者他还恨先翰,或者他总觉得在我的朋友面前自卑,他走的专科,我朋友全走本科,并且还是因着很多的失败为前提。

  我没有勉强他,只是开始生气。

  很多的人,先翰,Q,骞、、、、、、满满一屋子。

  大家一起动手,很开心地忙活着。席间,开始展望未来,谈天说地,天南地北地海吹,此刻,一切丢在脑后。

  和朋友一起,总是会很容易被他们的快乐感染。

  下午,李打电话,为他上午的失礼道歉,一次又一次。

  我固执地要他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我渴望我的恋人和我的朋友友好地相处。在他固执的不过来中我一次又一次地挂掉了电话。

  一起去滑冰,先翰努力地去勾兑那些场内的妖娆女子,一脸喜悦。不听我们任何人的劝阻,以这样才可以感觉很快乐为理由,尽管他很快坦然地承认这是麻木。

  我开始觉得,一场补习后,有种物是人非的惆怅。

  李的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李是不太懂事,说李太在乎我。然后,说在烤鱼店等我吃烤鱼,他们全家人,等我一个。

  我可以拒绝李的道歉,却无法拒绝他们整家人。

  李阿姨拿出一个盒子,一个玉佛,希望我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并亲自帮我带了上去。她说“很多的抱歉不知道怎么说起,只能把你当作亲生女儿那样地疼爱”

  一直以来我都是容易感动的人,并从此开始觉得自己幸福得几乎害怕遭到天谴,在我的朋友全部都不幸福的时刻,我如此幸福,这让我如此地不安宁。

  李在家里是个暴躁十足的男子,虽然他从未对我说过一句脏话,他一直是个尽全力迁就我的男子。

  但他还是和他姐姐吵架,然后打架,摔很多的东西。李阿姨被摔碎的烟灰缸划破了脚,鲜血不断地涌出。

  鲜血制止了这场恶斗,李姐摔门而去,李跑上楼,锁在屋里怎么也不开门。

  我帮李阿姨简单收拾好伤口,开始打扫屋子,然后,努力想敲开李的门。

  李抱着我“乖,我要离开这个家,我不再读书了,我要去闯荡,我去成都找小竹,我在成都等你”那时的年轻气盛,以为生存是件太容易的事情,总一点点的矛盾,就想离开家人。

  我追在他身后,怎么也拉不回来。纯粹的担心,我跟着他去了成都。

  夏天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在我们下车后,成都倾盆大雨直下,伴随着肆虐的风。我们对成都的不熟悉,身上所剩无几的金钱,尝足了流浪者的辛酸。

  我的身体开始发颤,慢慢变得滚烫,李慌了手脚,他朋友小竹的手机一直占线。我们只有站在约定的地点,死等。

  在觉得快要倒下的时候,给已搬家到成都的狮王打电话。狮王很快赶了过来,要把我接去他家,而李,依旧拒绝着狮王的好意。

  我执意要和李等下去,在小竹到来之前,我晕倒了过去。

  狮王的父母是很善解人意的人,为我请医生,深更半夜,忙里忙外,没有休息。我却在温暖的被窝里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李打来电话,说李叔叔找了来,叫我也一起赶回去。他总是这样,一旦冲动起来,把身边所有人弄得人仰马翻;而一旦冲动过去,就忘了所有。

  狮王妈妈尽了力挽留,我还发着烧,不能再舟车劳顿,必须静静调养几天。我努力地挣扎,却又倒了下去。

  李和李叔叔回去了隆昌,打电话给我,说我总是太固执,然后挂了电话。

  三天以后,我执意回了隆昌,李到车站来接我,说阿姨和叔叔等我吃饭。

  “在成都是住在你同学家吧,他在哪个学校啊?”吃到一半,李叔叔开始问我。

  “恩,以前高中的同学,他在川外成都学院,学英语,因为他爸爸石油单位,工作调动,所以搬去了成都。”

  “川外,比较好的啊,他们家还可以吧,石油单位效益好,工作不累。”

  “他们刚在成都买了房子,是很好的朋友”我以为那只是一般闲聊,据实回答着。

  “秋,一直以来,我都在想,你和李在一起,总是会影响学习的,你们还是分开吧,等以后有了自己的事业,再在一起,平时打打电话联系就好。”

  原来之前只是一些串词,李叔叔开始说出了他的真正的目的所在。

  饭梗在喉里,我咳嗽了起来,包着双眼的泪水,咳嗽较好的为我保留着我一直万分重视的尊严,泪水不停打转,却始终没有流下来。

  那个时候,以为只要控制住了泪水不滑落,就是所谓的坚强。

  “恩,我知道了,叔叔,先回家了,妈妈一会该担心了。”李追出来送我,终于泪水失控地滑落,洒了一地。

  “乖,爸爸只是有些误会他以为你和狮王之间有些关系。他说,你既然可以在醉酒以后把自己献给我,也可以在发烧时候头脑模糊、、、、、、”

  使尽所有力气,甩了李两耳光,不停地想以奔跑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李追上来,“乖,我只是不善于说话,过些天,我向爸爸解释清楚。爸爸他们一直都是疼你的,只是觉得你的做法有些欠妥。不要哭了,没有谁可以把我们分开的、、、、、、

  我推开了李,招手拦了辆车,找到了先翰家,抱住先翰,哭得瘫了过去。

  曾经,自以为幸福得害怕遭到天谴;现在,给了曾经那些虚幻幸福莫大的讽刺。

  我开始呕吐起来,我慌了手脚。TT把我强行拉去了医院,陪同一起的是先翰,小文,杰哥,佳烈,曾经,现在,一直陪伴身边的朋友。

  漫长的等待,虚惊一场,TT转头抱住我“亲爱的,一切都是新生!”和我一起哭泣。

  我却在虚惊里倒了一次又一次,我明显地看到从前那个天真单纯的我被活生生地杀死,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定罪的元凶。

  先翰说过,我总爱故意表现出很憎恨一些伤害我的人,可其实,我不是一个善于恨人的人。他总是说,我是个心地善良,爱做梦的女子。

  或者,先翰是真的了解我,甚至甚过我自己的了解,那么,我也就该如他说那样,是个潜意识里悲观得可怕的人。我始终清醒的明白,在那一刻起,我丧失掉了所有做梦的热情,尽管,我的确恨不起来。

  曾经那些真切的感动还历历在目,曾经那些体贴的关爱还清晰可辩。我总是不愿意去接受这个世界太过阴暗的东西,总觉得世界该是只有美好才可以作为贴切的形容词的。

  与其说我是个宽宏大量的女孩子,不如更为贴切地说我是因为太过胆小而努力以逃避来自我欺骗。

  李打来电话,要我给他时间让他可以扭转一切。我已经习惯他那种盲目的自信,说着“谢谢你”挂了电话,蒙头大哭。

  很感谢我被生活活生生杀死的时候,为我保留了哭的表情。

  在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我总习惯哭泣,放声地哭,肆无忌惮地哭,昏天暗地地哭。

  李再次打电话,“妈妈说给你三百块钱,我现在并没有挣钱养活你的能力。我不可能愚蠢地放弃学习。我如果固执地选择了和你继续,我将失去我现在所拥有的所有。妈妈说,这三百块钱,让一切两清了。她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我拔掉了电话线,哭得更加用力,在眼泪模糊中,我烧掉了所有一切和李有关的东西。

  然而,我终究宁愿选择痛苦漫长的活着,也不愿选择短暂的死去。

  即使,此般看来,如半死不活。

  我是个胆小的人,惧怕死亡。

  因为我如此胆小,所以我只好也只能半死不活。

  Chapter 13

  成长

  后来,终于在眼泪总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永远不会再重来,那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或者,当我开始学会独自承受生活的很多东西时,我正在逐渐地真正坚强。

  佳烈跑到家里,想劝慰我,我以一脸嘻嘻哈哈的表情,屡次打断。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学会了以最喜悦的神情去表达想哭的心情。

  佳烈无可奈何,丢下了两封信,离开。

  过了许久,我拿起那两封信阅读起来。一封是在大学的桃桃寄给佳烈的,另一封是佳烈写给我的。

  桃桃的那封信很长,足足五页,我无法重述里面的每一个字。

  桃桃叙述了她和兵哥哥的所有感情纠葛,兵哥哥是桃的小学同学,初中毕业后因成绩不好去当了兵,足足追了桃三年,桃在高三的时候,答应了退伍回来时的兵哥哥,做了他的女朋友。

  当时的桃,也总是固执以为有了爱,就可以创造奇迹,并觉得兵哥哥完全不同的生活轨迹,成为了对她的莫大吸引。

  也曾经,很幸福,到了像我那样害怕遭天谴的地步。后来,桃怀孕了。在做人流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陪伴,他和战友去打麻将,彻夜未归。

  桃以爱的名义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他。以为,当自己已经爱上的时候,当自己变得在乎的时候,迁就会留住幸福,至少不会消失得太快。

  直到五一回家,撞见兵哥哥和单位上一个女人赤裸裸地躺在床上。

  桃的体重曾一度跌到七十斤,一米六的个子。五一的天气,穿着冬天的棉袄,还叫着冷。做着不停的噩梦,人流掉的孩子来向她索命。

  她说,走过以后,才发现自己曾经的幼稚与可笑。可正因着经历过那些幼稚与可笑的过往,才学会了依靠自己。

  佳烈在她写给我的信里诉说了和海舟分手的真正原因。一夜醒来,爸爸合伙开店的人卷跑了所有的钱,一夜之间,她家变得一无所有。

  爸爸在外面和女人鬼混,讨债的人不断找到她和妈妈,尽管只是十几万的欠债,却让她和妈妈忙得几乎失去喘气的空隙。十几万,对一个小家庭,可以成为天文数字。

  她怕成为海舟的负担,打电话向海舟提出了分手,当想明白以后,海舟却不同意再和好。就这样,她放弃了揭开真相的目的,接受事实,当然,在没有人的角落,哭得死去活来。

  从此,佳烈就发了疯地学习,想考北广。她说,秋,不仅仅是因为喜欢传媒,而是这个专业可以让我更短时间内帮妈妈还掉所有的债。尽管外界一直传言甚至中伤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子,不顾家境,选择如此昂贵的大学和专业。

  她也不是一个善于辩解的人,坚定着梦想,无奈地坚强,无视流言。

  她说,秋,经历过彻头彻尾的痛后,才可以真正成长。

  在所有人即将进入大学的时候,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曾经一起经历过很多的朋友,一路相互搀扶走过幸福和忧伤的朋友,将凝聚成生命中最大的财富,并且,不会随时间而消损。

  彼此幸福,彼此道着珍重,奔向祖国的各个地方。

  寒假回来,街上闲逛时,遇见了王和他的妻子,手上抱着他们的可爱的孩子。他的妻子如婚礼上那样微笑“我们婚礼漂亮的伴娘,谢谢你,有你的帮助,我才没有在婚礼上出丁点差错。”

  她说:“这是我们的女儿,王忆秋。”一脸幸福的表情。

  她,并不知晓我的存在,我曾是王相恋三年的女友。

  “王忆秋,很诗意的一个名字。多可爱的一个孩子。”我也微笑,并想尽力以此去配合王妻子满脸幸福的表情。

  忆秋,我在心底不断地念叨这个名字。

  王,谢谢你,愿意以这样的方式记忆我一辈子!

  王,一个负责任的男子,一个体贴的丈夫,一个称职的父亲。

  或者,像亲情般的爱情,王慢慢会收获很多平凡但真实的幸福。

  王,愿你真的幸福。

  然后,回家的时候撞见了李和他的家人,手里挽着他的新女友,一家人,其乐融融,似曾相识的景象,幸福得足以灼伤人。

  这个曾经说着要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女人的男人,在没有我的生活里,依旧如鱼得水。

  先翰的中医学的很棒,在兜兜转转以后,不再以麻木的方式去忘记过往,很安静的生活,闲暇时间以钻研佛经来安神定心。他说,或者某天会出现一个小女生和大女人的综合体,组成幸福平凡的家庭。

  佳烈在浙广很出色,每期的头等奖学金,一步步跨近她的梦想,只是,一直单身。

  桃桃大三毕业以后去了深圳,期待以此作为新的人生起点,也是,一直单身。

  我慢慢变得平静,没有哭,也很少笑,爱上了阅读,迷上了写作。不再动不动就像以前到处求援,也不再放肆地哭。

  总是在祈祷,生命中曾真实存在过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得快乐幸福,因为,我们一直不停歇地追求。尽管,偶尔会在此过程中被刺的伤痕累累。

  经历,总让我们不断告别幼稚,告别年少轻狂,告别自以为是,告别曾经过于天真的梦想。

  或者,当我开始学会独自承受生活的很多东西时,我正在逐渐地真正坚强。

二、(原创)温情励志小说:生命是夏树繁花

小说梗概:这是一个爱和宽恕的故事。身患重病,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女孩,为消磨生命中最后一段时光去旅行,在途中遇见了失去双亲故作坚强的男孩。他们从兰州开始,沿着丝绸之路,走过辽阔的戈壁滩、沙漠、草原,在自然中感受到了生命的真谛,相互鼓励,相互拯救,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

  这不是死亡之旅。这是往生之路。

  作者博客:

  【引】

  我要告诉你们的,不是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重生的故事。

  依然喜欢在旅途中思考人生。许多年后,回顾我和秀树共同经历的那段艰难时日,非常庆幸我没有继续选择逃避。幸福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每个人都能得到。要勇敢。有的事情,当你直面时,并不困难。

  至少我做到了。

  ——菊地

  【一】

  导游举着旗子,焦急的等着。还差一个人么,再不来就要误了飞机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

  本想说她两句,看了看她,导游最后只说了两个字:走吧。

  对美丽的女孩,是不忍心责备的。

  【二】

  她不是第一次坐飞机。熟门熟路,在狭小拥挤的过道内,慢慢的找到自己的座位。靠窗,正对着安全门。有一种远离喧嚣的安全感。

  太阳眼镜就像面具,可以把“自己”和“他人”隔开。

  扔掉虚伪的面具。厌倦了扮演不同的角色。一个人在飞机上,自己就是自己,谁也不用搭理。这也是幸福。

  自己吃饭,自己睡觉,自己坐飞机。原来自己的世界,就是最美好的世界。原来幸福可以这么简单的。那么我一直在追求什么呢。她哑然失笑,却又无比酸楚。

  她盼望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城市,去荒无人烟的大沙漠,挖一个坑,把所有腐烂生锈的记忆掩埋起来,最好连自己一起埋葬,永远也别回来。永远。

  说好不哭,视线又慢慢模糊了,她取下太阳镜擦着眼睛。

  他刚才就看见她了。她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也许是黛玉般惹人怜惜的幽怨吧。无法用美丽两个字来形容。

  等到上了飞机,他发现自己的位子在她边上。心里竟然有点高兴。但是不敢说出来:要是被袁姨和莲舟发现,该笑话他了。

  只是萍水相逢罢了。

  从她的外表看不出年龄,职业,也看不出表情。她简直是一个迷。她慵懒地靠在椅背上,并不搭话,也没有摘下墨镜。淡淡的,冷冷的,就像夜间青雾升起的荷塘中间的一朵莲花。紧紧闭着花瓣,不让任何人靠近。

  有那么一刻,他真的想对她说点什么。但是说什么好呢。谁也不认识谁。这时候她突然摘下太阳镜,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他这才发现她哭过浮肿的眼睛。

  【三】

  犹豫了很久,他说,你不舒服么?

  没有,她说。

  他递给她自己的口香糖:要么,对晕机有帮助的。我每次坐飞机都少不了这个。

  她说,谢谢,不用了。我不晕机。

  他欠起身,把半包口香糖夹在她座位前面的袋子里。看见那里没有杂物袋,怕万一她不舒服的时候来不及,把自己的杂物袋抽出来,一并夹在那里。

  她还是静静的靠在椅背上。戴着太阳眼镜。没有表情。

  哥,你能帮我把这个包包放到顶上么?秀气的年轻女孩过来拉他。

  莲舟!自己放,别老麻烦别人。跟在女孩后面的中年女人轻声说。

  我够不着呀,妈妈!女孩撒娇一样的撅着嘴。

  虚,有人睡了。给我吧。他站起来,行礼架刚好擦着下巴。青春期刚刚长成的细长的小臂上,看得见隆起的肌肉。

  妈,我要和哥坐。

  那是别人的座位,你坐到妈妈这里来。快点。

  莲舟哀求地望着他。

  那你问问人家吧,看看他们愿不愿意和你换。他无奈地摇头。

  请问,您能和我换一个位子么。

  坐在左边的老太太几乎是一口回绝了:我这么大年纪了,上厕所不方便。

  一排三个位置,她坐在右边。他坐在中间。

  算了嘛,没几个小时就到了。你坐在袁姨那里不是还可以看看窗外吗?

  莲舟看看那个带着墨镜睡着的女人,也没敢问,终于还是坐回自己的位子去了。

  【四】

  她听得见他松了口气,不由得笑了笑。

  把你吵醒了吗?对不起。

  其实还没睡着。你妹妹挺可爱的。她淡然,由衷地说。年轻真幸福。

  其实莲舟不是我妹妹。怎么说呢……他停顿了一下。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

  袁姨。她又淡淡笑了笑。

  恩,他说,袁姨很照顾我。妈妈把我寄养在袁姨家。我妈妈是做外贸生意的,很忙,经常坐飞机到国外去。一直到她坐的飞机失事,我都没和她好好的谈过一次心。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来。她走的时候,我才十四岁。

  生命是短暂的。死亡才是彻底的永恒。她说。我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死神来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只有迎接他。

  但是,我们还可以选择怎样活,不是吗。他轻轻的说。

  瞬间的沉默,各自想着心事。在两人之间,时间被拉长了,仿佛过了一个漫长的纪。

  其实……两个人同时说,同时打住。又是瞬间的沉默。然后一起笑起来。

  他说,妈妈离开八年了。我伤心了很久,突然明白,不管有多伤心她也不会再回来了。袁姨说,死去的人希望活着的人幸福,而不是一辈子沉浸在悲伤中。

  她默默的听着。看着自己的手指,蓝色的指甲油已经有些脱落了。这曾经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晴空蓝。而明年又会有新的流行色。潮流也好,回忆也好,没什么东西可以永垂不朽的。她想,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吧。

  看,这是我妈妈的照片。这是唯一的一张。她怀里抱着的孩子,就是我。他举起手机,让她看吊坠下面小小的水晶相框。是不是很美?

  年轻的女人,怀抱小小的男孩。男孩的眼睛又黑又亮。

  他露出孩子气的笑容:妈妈在我心中,永远那么年轻美丽,多好。

  恩。很多宗教都把死亡当作永生,人死了反而会快乐地庆祝。她说,如果相信有轮回存在,就不会觉得太悲伤,因为她不过是去了远方,而那个地方有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去。

  但是,她默默的想,假如等待漫长而且徒劳,还会有人继续的等么。死去的人,和逃离的人一样,不管有多么思念,最终还是被遗忘。

  他看出了她悲哀的绝望,自悔多嘴,便不再言语。

  干嘛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些呢,惹她不开心了。

  她为什么那么悲伤呢。上帝造就了喜怒哀乐,独独不让人们心灵相通。所以一个人的痛苦,无法和别人分享,只能自己慢慢品尝。

  【五】

  飞机慢慢起飞了。地上的一切慢慢变小,消失,看不见了。

  透过强烈的光,却看不见天堂。眼前全是白茫茫的一片。云朵在高空就像雪,被风堆成各种形状。它们看上去是那么近,却又是如此遥远,不可触摸。假如,上帝和死去的人们真的住在这个地方,想必也是孤单的吧。

  机舱外面仿佛很冷,连金属门框都是冰凉凉的。他看见她打了个寒噤,想起空调也许开得太足,就伸长胳膊替她关掉。她简直瘦的不象话,好像冷风一吹就倒似的。空姐推着小车,问他要喝点什么。他先点了橙汁。

  她说,咖啡。不要糖。

  苦苦的麦斯威尔,热烈的冒着水汽。有点烫,她皱着眉头喝。他又要了一杯纯净水,放在她的桌子上。她什么也没说,接过,兑了点在咖啡里。

  没事,就有点冷。她笑笑。

  要围巾么?

  夏天还带围巾出门么?

  出门前不看天气预报么?早晚温差大,上到海拔高的山上去,气温只有三度。不比南方。

  他等空姐推着小车走过,便站起身,拿下自己的包,翻出两条围巾,方的,展开像小薄毯子。男士的扔给她,女式的扔给莲舟。莲舟睡得迷迷糊糊的,也拿起来裹在身上了。

  羊毛手感的围巾,很柔软,也很温暖。她道声谢,披在身上,果然暖和了许多。

  不冷了吧?

  恩。你真够细心的。

  习惯了。我妹妹老是丢三落四的。他说。

  你多大了?

  刚高考完,嘿嘿。再过几天就要过20岁生日了。

  考得不错吧,哪个学校。

  一般般啦~同济大学。他得意的笑笑。

  【六】

  高大帅气的空哥开始发报纸了。每人一份。粗粗一看,到处都是不好的消息。矿难,大桥塌方,车祸和凶杀。好像死亡总是司空见惯,如影随形,活着倒是来之不易了。

  她叹了口气,把报纸插在座前的袋子里,随手抽出另外一本杂志。很多页广告,余下的文章都关于旅行。黑底色上的美丽图片——曼谷的丛林,北京的场馆,拉萨的天空。

  雄鹰,祥云,拉萨的天,蓝得真美好,仿佛没有杂质的纯净水,能感受到浩瀚宇宙。她在电视里见过磕长头的人,双手合十,依次移动到额头,鼻子,胸口,然后匍匐在地,双手前伸,让每一寸灵魂紧贴大地。每伏身一次,以手划地为号,起身后前行到记号处再匍匐,如此周而复始。据说,虔诚的信徒一生至少要磕十万个长头,沿着公路一路到拉萨,连累死在路上都无上光荣。无论是相貌堂堂的僧侣,还是衣衫褴褛的百姓,脸上的表情都是同样的虔诚,宁静,带着圣洁的光。磕头主要是为了祈求智慧,更多的是属于一种修行。他们祈祷,有时仅仅是为了完成一个藏人生命中重要的仪式,并非带着功利的世俗的请求。

  杂志里写了这样的故事:一个记者采访已经磕了70多万长头的喇嘛。他问喇嘛这70多万个长头是几年当中完成的,喇嘛说三年。记者又问,打算磕多少个长头?喇嘛说,250万。记者很好奇:为什么要磕这么多?喇嘛回答:为了众生的幸福。

  他默默的关注着她,感觉她的心情从忧郁渐渐转成明朗。随手抢过她手里的杂志,便看见作者在最后写道:“如果要达到他的愿望,还需要差不多十年的时间,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众生的幸福。”

  她把墨镜推到头顶。亦不作评论,只是微微笑着。她的眼睛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眼角一颗朱砂痣。

  他读出了暗含的隐喻。

  他说,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七】

  如果为了众生的幸福,需要一个喇嘛磕二百五十万个长头,可见幸福得来不易。那么两个人萍水相逢的缘分,不知道要修几生几世才能得到,若再次相逢时候错过了,岂非辜负喇嘛的美意。

  闪电般的记忆碎片,把他带回到多年之前。

  那是夏天。夜幕刚刚降临,下着很大很大的雨。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走光了,他一个人搬着小凳,坐在传达室门口等妈妈来接。妈妈一直都没有来。穿白裙子的姐姐,撑着油纸伞,从对面中学走过来,问他是不是没有带伞,要不要一起回去。他看见她光脚穿一双缎带凉鞋,细细的脚踝上系着蓝色的蝴蝶结,琥珀色的眼睛下面,有一颗朱砂痣,还以为遇到了传说中的天使。从此他就很盼望下雨,也许,一下雨,天使就会给没人接的小朋友送伞。

  天使现在就坐在他的旁边。

  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曾经遇见过。

  她仔细的打量着他,他的笑容有一种穿透人心的纯洁。她摇摇头。

  忘记了啊。他有点失望。不过也是,她没怎么改变,而他那时候还是个拖鼻涕小子。

  你知道么,我以前在石板巷幼儿园,在你读书的学校对面。

  她当然还记得自己的学校。附近有一个幼儿园,路口没有红绿灯,每天放学的时候小朋友们排着队伍过马路,这时所有的车都会停下来。有时她们也会跟在后面一起走。

  好多年没有回去。我读的学校已经搬迁了。她想起离开小城的前一天,骑着单车去寻找童年的碎片,却在一片钢筋瓦砾的废墟中,看见自己亲手栽种的向日葵被连根拔起。

  再小的城,也要发展。他轻声说,我记得,下雨的时候,有一个不认识的穿白衣服的姐姐,曾经借给我一把伞。我盼望下雨天能再见到她,可是后来搬家了。你看,现在连我都要上大学了。

  再也没见了吗?

  他摇摇头,我一直以为她是天使,路过人间,最后又回到天上去了。

  她轻轻的笑起来:半大孩子,还是相信童话和圣诞老人。我怎么从来没看见过什么天使啊。

  这个迷一样的女子。猜不出她是真忘了还是装傻,少年涨红了脸,不好意思继续说下去,低头拿起杂志,胡乱翻着。

  为了掩饰,看着杂志上天南海北的旅游介绍,他做了一个示威的动作:以后我要走遍中国!

  呵呵。还是用微笑来掩饰一切吧。

  【八】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这几天太累了。

  可怕的梦境。白色的浓雾般的光笼罩在四周。所有的人都惊恐的散开,躲避着她,她成了白色海洋中孤独的珊瑚岛屿。低头看见自己满手的鲜血,红色的液体还不停的从指缝往下滴,在雪白的地上绽开一朵一朵血菊花。

  死亡的阴影,就像无法摆脱的噩梦,一直笼罩在她周围。

  她出生的时候,算命的人说:这孩子命硬,克人。在闭塞迷信的小镇,她从来就不是拯救人类的天使。因为她总是直击死亡。

  这个无数次重复的可怕梦境填满了她的童年。仿佛死神巨大的黑暗羽翼。只要一做这个梦,都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也许她是天生就能预知灾难的幸运儿。但对她而言这绝不是幸福。

  最早梦见这个场景,是九岁的时候。第二天,在小学校的门口,看见新造好的马路上轧死了人。人已经被抬走,只剩下长长的红色痕迹,和一只小孩的白鞋子。

  接着是疼她的姑妈。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来接她的时候遭遇了车祸。只来得及喊一声姑姑,就看见一秒钟前还在冲她招手微笑的人,如同巨大的蝴蝶飞过头顶,软软的飘落。眼睛一阵刺痛。断掉的雨伞飞向旁边,在地上翻滚。鲜红的颜色随着积水漫过脚背。

  再后来是妈妈,在工厂加班的时候无缘无故出了事故,引起了大火。痛苦地活了一星期,还是离开了她。

  没有了妈妈的庇护,就像连根拔起的芦苇草。她的初潮,就在妈妈走了的第二天。没人告诉她是怎么回事。她对恐惧这个词最初的理解,就是看着红色液体不停地从身体里流出来,流出来,流过白皙的小腿。她不停的洗澡,想洗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和罪孽。最后甚至患上了晕血症。

  她的少女时代是苍白的,所有的衣服也都是白色,因为白色简单,干净。不会联想起血。

  曾经打心底讨厌这个世界。作践自己,麻醉自己,都是为了逃避,却变得更加伤痕累累。

  爸爸很快就娶了新姨娘。新姨娘倒是没有虐待她,但是带来一个三岁的弟弟,从此放了学,她的任务就是照顾弟弟,再没有过被人疼爱的日子。

  有一天她在厨房做饭,弟弟爬上浴缸,去看爸爸养在里面的锦鲤。结果不知为什么头朝下跌落,溺死在浴室里。

  姨娘哭喊着打她,骂她妖精,是给别人带来不幸的扫帚星,而爸爸只是冷冷的看着。

  大家都开始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她会克死身边所有的人。

  一切都像是一场电影,仿佛与她无关,却真实得让她害怕。也许她真的是不详的东西。也许她就是会给爱自己的人带来不幸。她不知所措,唯一能做的,就是落荒而逃。

  白色浓雾渐渐散开了,她突然发现自己正悬在半空,脚下是悬崖,她惊叫着从高出跌落,心悬着,就像被一只手紧紧攥住……

  【九】

  默默的看她熟睡。他不出声。连报纸也不翻。害怕她惊醒。她果然还是惊醒了。

  我是不是睡了好久?她自言自语。

  半个小时不到点。做噩梦了?

  没……。她仿佛已经全然忘记了他的存在,陡然听到他的回答,有点意外。失重感还是紧紧抓住她的心脏。他指着窗外说:你看,我们就要降落了。

  飞机缓缓的降落在兰州。

  【十】

  一下飞机,阳光炽烈。和江南软绵绵的阳光大不相同,这里的阳光火辣辣的,空气非常干燥。

  兰州的天,也蓝,但是蓝中带灰,不那么单纯。都市和旷野的蓝天,有完全不同的气质。

  这个坐落在黄河边的古老的城市,从汉代就成了边关最大的中心。瞟骑将军霍去病奉命“将万骑,出陇西”,在这里建起了一座城堡,取名金城,希望城池能够固若金汤,抵御匈奴军队的侵扰。古代兰州也是茶马市场,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互相交易的地方,不过军事防御依然是这里的主旋律,远远高于商贸互市的地位,所以整个城市雄险有余而繁荣不足。

  于是,历史给兰州留下的,除了铁桥,就剩下慈恩寺了。

  慈恩寺上,既有佛堂,又有道观,倒是别处少见。小时候看西游记,道士跟和尚,好像永远是死对头。不过佛道之间仅限于斗智斗勇的较量,没听说有过中世纪欧洲焚烧迫害异教徒的惨案。中华文明历来倡导以和为贵,奉行拿来主义,大多数游客见佛就拜,没有固定信仰。这也许是五千年来大中华多民族一直保持团结的原因吧。

  慈恩。她喜欢这个名字。她自觉罪孽深重,需要忏悔。需要原宥一切罪孽的慈悲而宽容的胸怀。

  旅游车缓缓开过市中心。她坐在前排,他被莲舟拉着,到后面去了。

  那天真烂漫的女孩子,好像很依赖他。

  想起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苍白如纸。痛恨自己的美貌,走路低头。长发编成辫子,紧紧扎起。从来不穿花衣服。她是真不愿意被卷入是非漩涡。并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庸。情愿丑陋不被注意,只要躲在角落就好。

  喜欢他的男孩子,其实很多。但他们大多缺乏勇气。接二连三的死亡,仿佛都与她有牵连。她好像成了死神的使者。她是荷塘中间孤独的花朵,凄美哀婉,不能触摸。谁都不敢贸然靠近。

  梦见白马王子骑着白马,拨开众人来接她。梦醒来后,抱着枕头,觉得很无助很孤单。过去一直幻想有谁来拯救她,等到最后,唯一能拯救的人只有自己。她选择逃避。当灾难紧追不舍的时候,看谁比谁跑得快。

  现在终于可以摘掉面具和厚厚的盔甲。呆在陌生人中间更有安全感。这里没有人知道她是个二十七岁的老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安静的坐着,不说话,不想事情。听着mp3,就一首歌,忧伤旋律一遍一遍的充满内心。意识慢慢模糊,仿佛香烟迷雾,升腾坠落,替换所有的惨痛回忆。

  他坐在最后一排,心不在焉的看着窗外。与其看风景,不如说是欣赏她映在玻璃上的倒影。眼睛,鼻子,嘴唇,下巴。

  是她。她就是天使。他简直可以断定。

  可是记忆中,天使总是带着亲切的笑容。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变得如此沉默?他猜不透她。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号码,一切可以找到她的线索。

  茫茫人海,两个互无交集的人,相遇两次的几率多大?

  又随时可能消失,像滴入大海的水,从此再也找不到。

  【十一】

  下一站,嘉峪关。

  兰州到嘉峪关,坐火车要十个小时。

  也许是源自母亲的洁癖,她不喜欢和人靠得太近。距离能保持安全感。但在这里做不到。火车站拥挤而且肮脏。被各种气味熏陶。有人抽烟,劣质烟叶的气味让眼睛流泪。说话需要很大声才能被听见。大家都在挤来挤去,好像害怕火车会扔下他们独自逃跑。紧张会感迅速传染。一群缺乏安全感的人,丧失了对生活信任。也许,他们都应该去寺庙修行,学习平静的力量。

  终于,在嘈杂的候车大厅等了近两个小时后,他们上了火车。行李沉重。从身体到灵魂都非常疲惫。

  他不想在车厢里停留。号称有空调的豪华列车,不能打开窗户,空气浑浊,充斥着二氧化碳和铁锈的神秘气味。穿过充满陌生人的走廊,他走过许多节车厢,直到不能再走。

  离开同伴,跑到一辆火车最尾端看风景,是什么感觉。有点大胆吧。

  英语课上有过这样的课文:到别的车厢去看朋友的人,因为列车从中间分开,驶往不同的目的地,结果被送到另外一个城市。不知道这样的巧合会不会发生。

  火车开过平原。没有大树,都是黄土。大风刮过的地方,扬起尘埃,又落下,最后还回归地平线不见。太阳慢慢落下去了,夜色像巨鸟的翅膀,把整个大地都罩住。开动的火车,相对大地是动的,而他和火车之间,却是相对静止。

  他还是喜欢一个人。也许是因为独生子的原因吧,喜欢静,不爱热闹。人一多就局促,面多那么多声音,不知道怎么应付。于是沉默。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早就已经习惯。初中的时候,班里的同学,都以为他是沉默的人。女孩子们总是说:班长好酷哦,……班长好像流川枫哦。其实不是。只不过,掏心掏肺的话,应该留着和妈妈说。不然宁愿对着墙洞说,或者烂在肚子里。男孩子应该学会忍耐。

  ——也没什么情绪可以说的。

  ——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的吧。只是有点想妈妈了。

  【十二】

  也许是没有爸爸的缘故,他从小就依恋妈妈。为了让他过上好日子,妈妈是改革开放最早一批辞职下海的。他们把家也搬到了大城市,那里有她的朋友,他叫他袁姨。每次出国做生意,就会把他带到袁姨家,说一些那就麻烦你了之类的话。然后告诉他,每天放学去袁姨家吃饭,乖乖听话,别给人家添麻烦。

  袁姨的家,比自己原来的家,大多了。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稳定而体面工作的人。袁姨对他,和对自己的女儿小舟一样好。小舟有的他都有。……不,可能比对小舟还好吧。早些年,大家都不算富裕,像这样的人家,一个星期也就吃上两三顿肉。袁姨总是偷偷的留几块给他。

  也不是不喜欢。但是,总是别别扭扭的。

  因为这里终究不是自己的家。他还是不停的想妈妈。表面上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妈妈说了,不能给别人添麻烦,所以也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在想她。

  甚至后来,连袁姨都说,这孩子,怎么和亲妈不亲呢。

  在忧伤中成长的少年,像顶破巨石的竹子一样变得清秀,变得挺拔。

  他是伪装的高手。因为爱,所以怕受伤。把心一层一层包起来,从不拿给别人看。他早就知道,美貌是一件武器。只要微笑,什么都能掩盖过去。

  有时候遇见妈妈以前的同事,同事们总是故作吃惊,用夸张的声调说:这是这就是美子的儿子啊!长得好漂亮啊,真像他妈妈。然后一定会接着问他:秀树啊,你想不想妈妈呀。

  最讨厌别人这样问她。但是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于是女人们就会尖叫:天啊,他笑起来真的好可爱哦。——顺其自然地忘记了原先的问题。

  谁说想妈妈,非得要说出来才算数呢?

  【十三】

  一直以为,只要心里想想就够了。她不管出去多久,都会回来的。可是突然有一天,她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像做梦一样不真实——别人的妈妈,都活得好好的。他只剩下她一个亲人了,自己的妈妈,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还没有对她说过晚安。

  还没有亲口对她说过我爱你,我想念你。

  他现在已经会做好多好多好吃的菜了,可是还没有给她尝过。

  还没有让她看看录取通知书。

  还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对她说呢。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倔强的少年,伪装出什么都不在乎。当着全班的面,却怎么都不愿意朗读读课本上那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他多么害怕自己没开口就已经泪流满面。

  成为男子汉,必须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面对现实,慢慢稀释悲伤。他终于还是走出了雨季,走进了阳光。

  十八岁生日,为了纪念长大成人,袁姨非常隆重的给他过了生日。生日礼物是一本存折。那是妈妈留下的遗产,一笔一笔寄回来的血汗钱。袁姨一分没动,全给他存着,总数,是五后面好几个零。

  两个妈妈,都为他付出一切。那天,他看着袁姨的白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十四】

  天黑了。他还不太想睡,去盥洗室,擦了把脸。回来一看,莲舟正和她玩呢。巧得很,她俩正好是上下铺。

  他咧开嘴笑。这个小丫头,和谁都是自来熟。

  “姐姐,你怎么会讲这么多故事啊!对了,我叫莲舟,这是我妈妈,我妈都叫我小舟。那是我哥哥,我哥哥叫秀树。姐姐叫什么名字啊?”

  “菊地。菊花的菊,大地的地。就是菊花满地的意思。”

  菊地啊。原来如此。

  【十五】

  第一次见到莲舟的时候,她拖着鼻涕,衣服脏脏的,一看见生人,就躲妈妈背后。袁姨说:小舟啊,快叫声哥哥,跟哥哥去玩吧。她睁着大眼睛,死命的拽着衣角不肯撒手。袁姨生气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她还是怯怯的,看着他不说话。

  最后还是他说,要不要吃糖葫芦,我们一起去买,好不好。她才点点头。

  他大她一年。心境,却不止大一岁。

  莲舟小的时候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所以智力比常人低一点点。这是他从妈妈和袁姨的交谈中,拼凑出来真相的碎片。有一次他偷偷问,莲舟是不是有点傻,就挨了一巴掌。妈妈从来不允许任何人叫她傻子。她喜欢蹲下来,捧着莲舟的脸说:小舟真聪明,小舟是乖孩子。声音无限温柔,温柔得他心生妒忌。

  她第一次叫他:哥,他一愣。她又叫他:哥。他摸摸她的头,对她笑,她就特别高兴,哥哥,哥哥叫个不停。

  最讨厌听见“秀树有个傻妹妹”——为了这个妹妹,小时候没少被同学们嘲笑,也没少和别人打架。打完架,小舟抱着他哭,一边哭一边轻轻的给他吹伤口。

  她的作业老是做不完。学校的老师很凶,会罚。他如果不帮忙做,她第二天不敢去上学。

  她的书包,老是要她整理好,作业本教科书铅笔橡皮钥匙水杯。不然等放学回来,她肯定会呆呆地坐在门口说:哥,我忘带钥匙了。

  她记忆力不好,念书很吃力。去学校接她,老远就听见老师咆哮“背不出来就别回去吃饭”。黑板上老是写着她的名字 “莲舟,上课说话”、“莲舟,作业没交”。考不及格不敢回家,每次都是他出去找,找遍角角落落,终于在落满积雪的楼梯口,看见她冻得通红的小脸。

  他秉承妈妈的想法,努力把她当成普通女孩子。每天对她说,你真聪明,真懂事。

  但是她哭着对他说:哥,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我就是怎么都做不好。

  初中毕业,她坚持要念职高。她说要早点挣钱,让哥哥上大学。

  从职校西点专业毕业,她到一家不错的餐厅做西点师,每天早上都给他做美味可口的小蛋糕。

  他一直作为她的保护者而存在。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小舟已经长大了。她比袁姨还高,穿上时髦的衣服,真像个大姑娘。说话也不像从前那么没头没脑的,反而透着可爱。

  有些人老是嘲笑她。做错事后冤枉她。但她很少对他提起,不愿意哥哥再为她打架了——彼此都已经长大。

  其实她也一直在保护着他。

  “姐姐,你刚才那个谜语,太难了,我猜不出来。”

  那就换个简单的吧,菊地说,恩,二小二小,头上长草,是个什么字呀?

  “猜不出来……姐姐,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傻子呀?”

  他心里一凛,回头看她。

  她摸摸莲舟柔软的头发,微笑着说:怎么会呢。其实姐姐也猜不出来。

  “真的?”莲舟眨着大眼睛问。

  对呀。她说,小舟最聪明了。小舟是个乖孩子。

  莲舟开心地笑了。

  他转过头,拼命抑制涌上眼眶的泪水。

  【十六】

  清晨六点半,火车停了,太阳正在缓缓升起。窗外是茫茫戈壁,遍地是看不到尽头的小白石子。戈壁的晨曦有无法形容的美:辽阔,宽容,坦然,一切自我都消失了,仿佛自己也变成了小白石子,变成大海里的一朵浪。心变得很静很静,很轻很轻,轻的变成一片能飞翔到天空的羽毛。

  她早早醒了。披着他的围巾,坐在窗边,沐浴着阳光。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好早,他说。

  睡不着了。看看风景。

  昨天,谢谢你……安慰小舟。小时候生病,把脑子烧坏了。

  不,那不是安慰。我是真心的。

  小时候,只要谁说她傻,我就和谁打架,他说,可是,突然有一天,小舟哭着问我,隔壁的胖子说,只有傻子才会害怕别人说她傻。打架是不是因为我是真的傻。

  她说,其实你不要带着成见。也不用刻意掩饰什么。只要付出真心,她就自然会有自信。

  你……刚才说那句话的时候,特别像我妈妈。

  ——?她用略带起伏的声调表示了困惑。哪里像了?

  表情,声音,都好像。她也那样对小舟说过,你好聪明,你好乖。小舟很喜欢我妈妈。因为妈妈从来不把她看成不一样的孩子。你也是。

  是吗。

  没什么不一样吧。她其实很羡慕小舟。至少还有漫长的人生可以期待。身边还有能够保护她的人。

  在数不清的石头中,只有几个能被游客捡起。被捡起的到底是哪一颗,石头不知道,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生命的隐喻尽在于此:不管有多难,活着毕竟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不易的事。而有的人,却担心着还能不能再一次看见日出。

  【十七】

  哥,小舟想吃玉米。莲舟说。

  好啊,你等着,哥去给你买。他刚走出去没几步,又折回来,对菊地说:要吃玉米吗,我帮你带。

  毫不意外地,她摇摇头。但还是说谢谢。发音清晰而微弱。

  下去走走吧。一路上都没看见你吃东西啊。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终于点头。

  是因为你才下来的。她笑出声。

  那你要谢谢我。他说。坐这么长时间火车,不下来走走,脚都伸不直了。

  我上大学的时候,为了看兵马俑,和同学一起去西安。没钱,就买了个站票,结果站了两天一夜。

  啊,你真厉害。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到了呗。脚肿的鞋子都脱不下来啦。

  他微笑。喜欢她讲话时候宛如清泉般自然而美好的神情。顺理成章。不带一点矫揉造作。

  卖煮玉米和花生的小贩们,一边喊着方言,一边高举着他们的商品。有个小女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身上还背着弟弟,也这群在靠卖玉米糊口的人行列中。菊地默默地看着她。她的眼神特别清纯,眉间却带着幽怨,碎花土布装饰的竹篮里面,还有很多玉米,如果再卖不掉,就全冷了。

  玉米多少钱?菊地说。

  一块五。大姐,这都是昨天才摘下来的,新鲜。

  菊地掏出一百块。小女孩急忙退回来:这么大的钱,俺找不开。

  找不开就算了吧。把些玉米都卖给我,好不好?这样你可以早早回家。

  她用的是温柔的口吻。好不好。好像在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那怎么行,都卖给你也不到一百啊。小女孩很认真的说。

  没关系,就当是大姐送给你的。希望你好好学习,好不好。菊地蹲下,几乎仰视着女孩的眼睛。风轻轻吹动刘海,拂过被太阳晒得黑红的脸。

  许久,她郑重地点了点头。

  诶呀姐姐,你是干什么工作的,这么有钱。他开玩笑的说。一百块买一堆玉米。

  有钱吗?恩,算是吧。她呵呵的笑起来,我把房子卖了,一百五十万呢。

  什么?你受打击了?他吃惊得嘴巴都张成O型:别人使劲攒钱买房子呢,为什么要卖啊。

  哈哈,为了旅行啊。旅行就是我的职业。上去吧,她说。火车要开了。

  【十八】

  她是天生的旅行者。向往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犹如热烈狂舞的吉普赛卡门。关于这一点,十几年前,在图书馆昏暗角落里,和三毛神游撒哈拉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晰了。

  小时候的愿望,大概是因为大多数都是按着父母和老师的喜好,随口说“想当科学家”的吧。而她,从小就因为 “想要去当流浪诗人”,被看成怪孩子。所谓怪孩子,无非像歪七扭八的根雕,不肯按照大人的想法成长,内心却是最诚实最善良的。她不愿意撒谎,也拒绝了谎言带来的善意保护。

  自从妈妈去世,家这个字眼,在心里越来越陌生了。那个地方已经不属于自己。她拼命读书,想考外地的大学,然后远走高飞。十八岁,终于来到千里之外的城市。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她不知道自己算成功还是失败。因为这个城市同样充满陌生气息。

  她不适合城市生活。天生就应该流浪。仿佛不屈不挠的囚鸟,不停的用头撞笼子,要挣扎着回到天空去。

  二十七岁,终于实现自己的梦想。只是,戏刚开演,很快就要散场了。

  【十九】

  他们坐在窗边。他傻傻的望着窗外。风景越来越让人乏味,除了沙漠,还是沙漠。最后一根玉米也吃完了。

  在想什么呢。她说。

  想妈妈了。他老老实实的回答。

  你和妈妈……感情一定很深吧。

  恩。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那爸爸呢……她在心里想。同时也想起自己的爸爸。这也是“唯一的亲人”,但是她就是不愿意原谅他。

  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从来不说起爸爸?他微微笑。

  啊……不是那个意思。她满脸都是被看穿心事的慌乱。

  告诉你也没什么的。虽然我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他说。眼睛看着远方。

  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他是个画家。我出生前不久,他离开妈妈去西藏写生,就再也没回来。也没找到尸体。有时候,失踪比死亡更残忍,不是吗。连墓碑都没有。

  很抱歉。让你难过了。

  为什么要道歉呢?这又不是你的错。这么多年时间早就教会我坦然。我已经长大了。

  【二十】

  打开尘封的记忆大门,就像面对跌破了的膝盖上结成的痂,很多人选择不去触碰,因为害怕流血。

  但是总是要面对的不是吗。何不勇敢些。

  关于自己的父亲,他没有记忆。对 “父亲”一词的全部感觉,几乎都是从小舟爸爸身上捕捉到的。懂事以来,他一直以为是父亲抛弃了母亲,因为对那个从没出现过的人,母亲只字未提。

  他在心底默默的恨他,却也无比想念他。这复杂而矛盾的情感折磨着他的整个童年。而且在母亲去世后的最初几个月,这感情变得非常强烈。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收起所有父亲母亲的照片。他一遍一遍的怪罪他,也怪罪自己:如果他还在,妈妈就不会为了赚钱整天回不了家,更不会死。如果我不上学,妈妈就不会那么辛苦……

  母亲常年在外面做生意,和他聚少离多。他依稀记得,她在家的时候,常常打开书桌最下面一个抽屉,取出一个梳妆盒,放在怀里摩挲着。没有当面打开过。他曾偷偷的取来看。不知道装着什么,好像有点沉重。木制雕花的古旧盒子,做工考究,好像老一辈传下来的,上了一把铜麒麟锁,锁头氧化变成了黑色,锁芯却锃亮锃亮。

  好奇归好奇,他一直以为那是些普通的陪嫁首饰,所以没在意。母亲去世后,他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匣子的钥匙。那是一大串银白色的现代钥匙中唯一一把铜钥匙。终于按奈不住好奇打开,原来盒子里全是纸。是信。密密麻麻的一捆,整整二百零八封。最早的一封,可以追溯到他出生近十年以前。有的已经发黄变脆,有的字迹模糊不清。

  他花了两三天时间,来整理这些珍贵的史料。父亲的身影,终于一点一点从黑暗中走出。

  【二十一】

  假如把这些这些信件都编辑出来,简直就是一部动乱年代波澜壮阔的爱情悲喜剧。

  那时父母都还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都是支边的解放军。一个是文工团里的百灵鸟,一个是通讯团里的毕加索。那时部队里的纪律很严格,不允许士兵之间谈恋爱,他们只能偷偷的传递感情。这一时期的信件,用的是五花八门的信纸,甚至写在包装袋和香烟盒上。

  后来,好像是母亲先回的乡,父亲暂时没有回城的名额,两人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从地址上可以看出,父亲随军辗转了许多地方,从新疆到青海到格尔木。

  父亲获得了回城的机会,却差点断送了他们的姻缘。说来简直像演戏——父亲救了一个差点被狼吃的姑娘,而这个姑娘居然是团长的女儿。团长看到了他画的画,大为赞赏,想把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调到城里当老师,还想把女儿嫁给他——父亲在信里这样说:“我坚决拒绝了首长,说我在老家已经定了亲事。虽然不能当老师了,可是只要能回城和你在一起,我做什么都愿意” 。从斑驳的泪痕上看得出来,母亲大受感动。又过了一年,父亲来信说很快就要回来结婚了。之后是一段空白,不知道这段时间都发生了什么,也许因为他们一直陪伴在彼此身边,所以不需要写信了吧。

  再后来,也许是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父亲说他加入了一个杂志社,他们要举办一个画展,希望他能参加。这段时间的信特别密集,大约半个月一封,父亲详细记录了自己云游中国的经历,说青海湖的风景最美,厦门的天气最舒服,东北的人最好客,四川的小吃最美味……最后还提到“肚子里的宝贝”……看到这里他眼泪忍不住掉下来,父亲曾经满怀希望的期待着他的降临,却没机会亲手抱抱自己的儿子。

  最后的信,是父亲的同事写来的。地址是西藏。整个考察小组遭遇泥石流塌方,失踪两人,其中第二个名字就是父亲。

  本来以为这就是结束。他一直以为,死亡就是把一个会说话会笑的活人,变成墓碑上冰冷的名字,也许到最后连名字也消失,变成符号,变成永远不愿提起的往事。

  但是在母亲的记忆中,父亲没有消失。她并没有停止写信。虽然一封也没有寄出。即使他无知无觉,她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纪念着他,回忆着他,触摸着他。

  她把自己和儿子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有快乐的,也有悲伤的。他从信中看到另一个自己:小时候怎么也教不会叫“爸爸”;看到莲舟被爸爸抱着会偷偷的哭;从来不许别人提到爸爸;甚至每一个沉默的细节都被敏锐的感觉到了。

  难道是自因为自己的倔强,因为一提到那个人就会沉默和抗拒的态度,才让大家都不敢提起父亲的吗?他已经习惯了内敛和忍耐,尽管如此,完全因为猜测误解父亲,而且让大家变得小心翼翼,这个想法让他有些不安。

  他突然明白,原来母亲曾经是多么想和儿子讨论关于那个人的所有的事情,却统统被他挡在门外。

  【二十二】

  不管怎么说,他说,是这些信让我了解了真相。伤疤也奇迹般的慢慢愈合了。

  那么,你为什么会对我说这些呢。她说。我还是赞同不要去触碰伤口,在它完全长好之前。那样会带来更深刻的疼痛。

  也许,是因为信任吧。他慢慢地说。你有能够让人信任的力量。

  【二十三】

  她不是妈妈。不是墙洞。到底是为什么。从不对别人提起的心事,愿意对菊地说?她竟能叩开他尘封的心门。

  【二十四】

  号称天下第一关的嘉峪关,位于河西走廊的最西端,迄今为止已有六百多年了。

  嘉峪关在明朝,是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地理分界线。古人说西出阳关无故人,出了嘉峪关,就是西域,是胡人的天下了。胡汉相争的时候,这里经历无数次战火和洗劫,汉代就设有城关来阻挡匈奴人。不过,单凭一坐城关,是不可能挡住胡人的脚步的,必须和长城、烽火台相互配合。直到明朝,嘉峪关历经一百多年的完善,直到1539年建成为一座完整的军事防御系统后,才成为天下第一雄关。

  走在嘉峪关市的街头,几乎看不见乞丐。虽然街上的建筑没有大城市的繁华和时尚,但是非常干净整齐。

  黝黑粗壮的地陪导游是本地人,天庭饱满,颧骨高耸,看上去有威武的士兵气质,特别像兵马俑。导游说,嘉峪关市是个工业城市,18万人口里只有两万农民,96.3%都是汉族,说他们是朱元璋派来守城的汉族将士的后代也不为过。今天的嘉峪关,既是天下第一雄关,又是西北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所在地,所以又被称为“戈壁钢城”。

  嘉峪关早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有了钢铁,古老的军事城市焕发了新活力,确实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她说,若是有一天钢铁用完了,这里的人们该怎么办呢?

  总会有办法的嘛,他说,至少还可以发展旅游业啊。

  恩,是啊。也许是我太担心了吧。她说。

  这里的长城,是用黄土夯实而成的真正的土城,被六个世纪的大风吹成了矮矮的土垛。她站在城墙上,长发在风中飘舞,差点飘上他的脸。他措手不及,几乎摔倒,自己忍不住哈哈大笑。

  喂,可别被风给吹走了!像无极里面一样,腰上系根绳子,把你当作风筝放天去。难道你不信?我的本事不比张东健差。

  信,我信……不是说春风不度玉门关吗,怎么反而越西边风越大了。

  哈哈,不是春风不愿意去,是春风一到这儿,就变成飓风了!

  难道这边的护城沟,也是被风吹矮的啊,厉害。她赞叹道。

  何止啊!导游不是说,长城刚造好的时候很高的吗,这才过了六百年,就被吹得这么矮了,别说蒙古人,连动物都拦不住。

  绕指柔……真是以柔克刚啊。

  城楼的墙比较考究一些,用砖砌,那时候没水泥,用糯米糊砖缝。当地流传一个传说,说是修嘉峪关时,主管官员给工程主持人出难题,要求他预算用材必须准确无误。工匠们经过精确的计算,工程竣工时,所备的砖瓦木石恰恰用完,只剩下一块城砖,称为“最后一砖”。 他们找来找去,终于在西瓮城门的城墙上看到了那块多出来的砖,感慨现代的豆腐渣工程太没有敬业精神。

  他赞叹地看着宏伟的城门楼。经历这么多年亦安然无恙。如果感情也能这样坚韧该有多好呢。

  站在城楼下,说话的时候,会有回声。

  他故意张开双臂,大声喊到:希望菊地变幸福——希望莲舟变幸福——希望袁姨变幸福——

  她笑他的傻样:诶呀,干嘛叫那么大声,万一砖头被震掉了怎么办。

  嘘,你听……

  强烈的回声还在城门间缭绕。

  幸福——幸福——幸福……

  【二十五】

  关上燕子其多,长得也比江南柔燕巨大,无数燕子擦着头顶飞来飞去,发出细碎的呢喃声。

  导游说:古时有一对燕子筑巢于嘉峪关柔远门内,一日清早,两只燕子飞出关,傍晚雌燕先飞回来,等到雄燕飞回,关门已闭,不能入关,于是悲鸣触墙而死。雌燕悲痛欲绝,不时发出“啾啾”燕鸣声。悲鸣而死的雌燕,精魂不散,每到有人以石击墙,就发出“啾啾”燕鸣声,向人倾诉。

  她说:那些死掉的燕子,会留下什么痕迹吗?

  他看着她,不明白。

  她又说,我的意思是,人死掉以后,怎么向后人证明,她曾经来过这个世界呢?

  会的啊。会留下很多东西,照片,衣服。还有记忆。

  可是,那些都会消失。

  ——连历史都会消失。

  ——连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都会消失。

  不会的啊。他说。至少我会记得。

  【二十六】

  至少我会记得你。

  你的琥珀色眼睛。你的滴泪痣。你的微笑。你说话时候的语气。我全都记得。

  【二十七】

  古代的城门洞,还完好无损的伫立着,守城的士兵和马车夫已经做古。

  这里曾经是车水马龙的边境,脚下的青石板,被往来商客的车轮碾出深深两道辙印。莲舟没见过这样壮丽的景色,兴奋地在门洞和门洞之间地钻来钻去。

  “哥,快来,来抓我呀。”

  别乱跑了,当心丢了。他着急喊道。

  算了,让她玩吧,高兴。她说。

  你不知道,小舟不认路,在家都会走丢。

  “哥,抓我吧,你能抓到我吗?”

  真没办法。他苦笑,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啊!

  好。她点点头。

  秀树转身朝莲舟跑过去:看我能抓到你不……莲舟尖叫一声跑向人群。

  在那么多人中间穿行,一下子就不见了。

  来这里的游客很多,也有很多外国面孔,他们面对中国古代的军事建筑,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Excuse me……can,can you speak Japanese?”突然一个女人拉着她,结结巴巴的说。

  她不懂日语,偏偏日本女人只懂这一句英文。两人连鞠躬带比划,搞了半日才知道是要找洗手间。比划洗手间在那里,又费了好多功夫,日本女人又鞠躬,一脸歉意地表示不懂。

  最后还是亲自带她去。

  他牵着小舟回来,却不见了她。问袁姨,袁姨也不知道。

  也没有她的电话号码。

  她去了哪儿呀。一滴雨掉进水里,怎么能看得见。

  茫茫人海,没有任何通讯工具。

  ——来抓我呀。

  ——是什么东西能证明我存在过。一切都会消失。

  ——谁会记得我。

  阳光非常亮,皮肤很烫。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刺痛。风刮起漫天黄沙。脑海里反复幻觉一样的回声。关于她的一切,都是符号,都是主观感受,也都是虚空,如今没有一个可以连接彼此的真实物件,能证明她存在过,能知道她在哪里。在极度茫然中,她的形象迅速褪色,以至于喊不出她的名字。

  假如和妈妈一样,一去不回。假如失去她,那会是深深的恐惧。

  把小舟和袁姨送上车,他执意要在原地等她。

  直到她出现。

  我……刚才……。她看着他脸上的焦急和汗水,一时无话可说。

  整个世界,仿佛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只剩两个人,相顾,无言。

  他抬起手指,触碰她的肩膀,然后无力的垂下。本来想拥抱她,最后还是没有做到。为了这场毫无预兆的失踪,他已经消耗了所有的力气。

  回来就好了。他说。什么都好了。

  【二十八】

  她不喜欢旅游团。导游老把游客拉到无聊的地方去,购物,拍照,走马观花,真正的风景反而被忽略。

  她喜欢这样的旅行:到一个地方,喜欢,就住下。徒步深入沙漠腹地,走不动了就搭车。和当地人一样,喂马劈柴。或者找一份其他的工作。总之,把自己变成黝黑的农妇。但是,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她过游牧民族的生活了。像漏了的木桶,力气正迅速流失,走不远就感觉到累。疼痛深入骨髓。她只能坐在车上,眼巴巴望着美丽的风景出现和消失。强烈克制想跳下车拍照的愿望。

  进新疆了。

  去吐鲁番,不能不去看古代的遗址。特别想去楼兰,可惜那一带破坏的太厉害,如今已经不对游人开放了。

  他们去的地方是交河。交河故城。一个故字,写不尽沧海桑田的悲凉。在古代,这里是两条河流交汇出的绿洲,也曾姹紫嫣红过,现在是荒芜的废墟,是坍掉的井,是断壁残垣。

  这里曾经是车师人的王都。后来设立过西域都护府。房子半掩在地下,墙上都是箭孔。听说这里毁于战火,出土过上百具婴儿的尸体。考古学家猜测,是大敌当头,父母心知大事不妙,为了不让孩子变成俘虏而采取了集体屠杀。对车师人来说,尊严是高于生命的东西。他们没有活下来。千年的风沙,连血迹也吹得干干净净。其实要不了那么久。几年,几十年,就什么痕迹也不留了。也许亲历过的人都变成了黄土。剩下的,选择集体遗忘。

  坎儿井的水很凉。导游说,当地人喝这里的水,是从高山上留下来的雪,没有污染。但她没有喝。她继承了母亲的骄傲和洁癖,却没有继承宽容和温柔。小时候,没学会伪装,连心事都写在脸上。就像洗得脆薄的白棉布裙子,一眼就能看出来,经不得一点点脏。大了,不喜欢后妈,就把脸变成面具。不论打还是骂,都没有表情。这总是让后妈更生气。

  后妈说:你老穿着白布裙子,像吊丧一样。

  她就是要穿白色。用沉默对抗劈头盖脸的大雨,既不哭泣,也不求饶。

  如果不那么倔强,人生是否会不一样。

  【二十九】

  走累了,她就会脸色苍白。他觉察到她微妙的变化,拉她离开人群,到通风的地方坐下。

  她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打火机是精致的zippo,金属色,黑底上镂空着莲花。细细的女式烟,带着薄荷的芬芳。

  他说,你脸色不好,怎么还抽烟啊。

  我不抽的。只是偶尔。但我喜欢收集打火机和香烟盒。想不到这里的机场,也能买到这个。你看。她满心欢喜的掏出烟盒。铁制的cherry,很有女人味,可惜放的是最代表男性气质的香烟。

  喜欢的东西,即使看上去毫无用处,也会像宝贝一样收藏着的吧。他笑她孩子气的神情。

  那当然。她说。我一般都会把烟送别人,盒子留给自己。最近发现,香烟能缓解胃疼。所以偶尔抽烟。

  胃怎么了?

  没什么。她躲闪着目光。你不觉得,这些盒子很有艺术感吗?

  她甚至掏出笔记本,给他看贴在上面的照片。

  这些是我的宝贝呢。她咯咯的笑。

  是她的收藏。打火机,烟盒,还有其他零碎的小东西。全部用相机拍成平面。好像很少有人,旅行的时候把自己喜欢的照片背在身上。她一直都是这么特立独行。

  我也有好多小时候的东西,都是枪啊刀啊什么的,可惜搬家的时候丢了。他说。

  这是我的房子。我的床。我的小碎花的窗帘和枕头。我的衣橱,现在它们空空如也。

  一片纯白的羽毛。

  跳棋用的玻璃珠子。里面是粉红色的花纹。

  她指着那花纹说:我小时候以为那是奶油花,用了很长时间琢磨,是怎么把奶油放进去的。诶诶,他大笑,我也是啊!

  一颗很大的珍珠,没有孔。是吃河蚌的时候掉出来的。装在打针用的小药瓶里。她说。为了得到这个瓶子,我第一次很勇敢的打针没有哭。护士就把瓶子奖励给了我。

  这是什么?他指着一段铁丝问。那是用回形针弯成的衣架,造型很逼真。如果不是放在旁边的大拇指,他还以为真的是衣架。

  衣架啊,看不出来吗?

  当然看出来了!可是,这么小的衣架干什么用啊?

  晾……布娃娃的衣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再往后看,很小很小,只有指甲盖大的信封,很小很小的手提包,很小很小的衣服和拖鞋。你……你还真喜欢小巧的东西啊……他简直有点哭笑不得。

  那个是一套。都是娃娃的。

  娃娃呢?

  ……丢了呗。

  女孩子的想法好奇怪。他无奈的想着。继续往下翻。

  还有她骑单车时的照片,长发随风飘扬如同猎猎的黑色的旗帜。

  原来你也喜欢男人的游戏啊,哈哈。

  骑车的时候,我喜欢速度。她说。那种超越感,非常棒。

  一枚草戒指。诶?这是什么?戒指??谁送你的?他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起来。

  忘了。

  她的轻描淡写让他很失望。

  可是,她呆呆的想着,是真的忘了。

  是那个下雨天脱下外套给他穿的男生吗?还是经常替他交作业的班长?还是打她,但是很快说对不起的同桌?

  爸爸也会编草戒指,但她不记得他送给她过。也许是强迫性遗忘。她是在心底恨着他,又难以察觉的爱着他。

  那枚草戒指带来的快乐,远比后来的钻戒带来的多。可她不明白,为什么幸福总是比痛苦遗忘得更快。

  她随手抽出路边的一茎野草,编了个戒指,套在他尾指上。送给你。她郑重地说。

  【三十】

  他们走进了她生命,给了她期待和希望,最后离开。又或者,是她自己一定要走。她总是拒绝相信美好的东西。拒绝得到爱。

  直到最后终于明白,人生孤旅,相逢亦是缘。

  【三十一】

  上喀纳斯,要走很长的盘山公路。

  狭小的盘山路,窄的只能过一辆车。大巴上不去了,要下来走,等景区的区间车来。海拔三千多米的山上,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一下又变成乌云密布,气温一下降到10度以下。大风吹得人打寒噤。

  怎么下雨了。她自言自语的说。

  猛然觉得光线一暗,回头看,他在后面,替她撑着伞。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已经开出了许多伞花,就她一个人后知后觉。

  你傻了呀,出门都不带伞,雨下大了不怕着凉吗!他语带嗔怪。

  我带伞了……。让他撑伞,总觉得不安,她一面嘟囔,一面在包里翻找自己的伞,结果越急越找不到。

  笨笨……你真的比我大吗?他又好气又好笑。算了,一起打吧!

  把围巾还给你吧。她看他只穿短袖和单薄运动衫,于心不忍。

  我不冷。穿着吧,你连长袖都没带。

  可是……你牙齿都打架啦……

  牙齿没打架!我真的不冷诶,姐姐~你就穿着吧……

  那你把袖子拉下来啊!

  为什么啊?

  你不冷我冷啊!我看见你袖子卷那么高,很冷诶!拉下来啦!

  好好,我拉下来~是不是很听话?那你也不许拿掉围巾!

  乖。她满意的拍拍肩膀。

  两个人并排走,突然不知道说什么。

  给你讲个冷笑话吧。他说。

  嗯。

  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它太无聊了,就一根一根的拔自己的毛。最后,所有的毛都被拔光了。于是,他大叫一声道:好冷啊……

  沉默。

  怎么不笑啊……少年局促地抓着头皮。

  你讲的不是冷笑话吗,笑了就是犯规啊。所以我故意憋着……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我也讲一个冷笑话吧,她说,小白很像他哥哥,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

  因为……嘿嘿嘿。她笑个没完没了。

  讲笑话的时候能不能专业一点啊?你这样谁也听不清楚~他简直是哭笑不得。

  因为:真像大白 。哈哈哈,哈哈哈……

  他愣了一下,果然真的很像大白,也忍不住笑起来。

  你知不知道,以前我给同学讲这个笑话,他笑死了,结果在讲给别人的时候,就变成“真相为什么很像哥哥”,还一本正经得告诉人家“因为小白”,哈哈……

  喂,这个人也……

  他刚想笑,就看见山路上面飞快地下来一辆面包车,司机在里面大呼小叫,好像刹车坏了,下坡完全没有减速的样子。

  她还在眉飞色舞的比划,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慢慢靠近路中心。等周围的人发出惊叫,失控的车已经离她很近了。

  小心——他使劲拽着她的胳膊,硬把她拽了回来。她站不稳,几乎跌进他怀里,头顶就是他急促的呼吸。

  你,你没事吧,啊?他脸色发白。

  她亦苍白着脸,慌乱地回头张望,惊恐地发现面包车在空中翻滚数次,跌入另一侧的万丈悬崖。

  所有的人都恐惧得忘记了呼吸,甚至忘了尖叫,几秒钟之后,山下传来沉闷的爆炸声,才有人手忙脚乱地打电话报警。

  【三十二】

  不是亲眼看见,根本无法想像,生和死在短短的零点几秒之间擦肩而过。如果没有人拉她一把,也许活下来的是司机,死的就是她了。

  人群中传来啜泣声。袁姨紧紧抱着吓哭的莲舟。手机信号时好时坏,打不出报警电话的男人大声咒骂着。哈萨克族导游为死难者做了祈祷,表示诚挚的哀悼。

  秀树,秀树,我闯祸了,闯大祸了。她情绪失控,泪流满面。我把那个司机害死了。

  那辆车刹车失灵了,不是你的错,真的,不是你的错。面对她的眼泪,他手足无措,只能反复的安慰她。

  过了快半个小时,交警和医生出现了。

  车里唯一一个人,并没有生还。

  经过目击者证明,菊地没有越过警戒线,而且当时那辆车确实刹车失灵,这只是一场单纯的不幸的事故。交警示意“你们可以走了”之后,菊地还一直在哭泣。她自己也不知到是为谁而哭泣,为死去的人,还是为自己。

  一定是那个噩梦。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她再一次直面死亡。

  害怕她摔倒,站立不稳,秀树一直拉着她的手臂,直到拉上汽车,最后一排最角落的位置。手心密密的出了汗,滑滑的。即使裹着毛毯,她的手臂还是那么细。她一直在发抖。他不明白,刚才还无比坚强的人,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他直觉,她心里面有伤痕,很深的伤痕,只不过和他一样,不善于倾诉。

  姐姐,你怎么一直在哭呢。莲舟说。是不是你认识那个开车的人啊。

  菊地,他焦急地说,你得告诉我。曾经发生过什么。

  然而她只是摇头。

  菊地,别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我们可以一起分担啊。他说,你看,我把我的故事都告诉你了。

  这事不怪你,孩子,连交警都没怪你啊。别哭了,啊。袁姨也说。

  但她只是摇头。

  【三十三】

  秀树告诉导游,菊地受了惊吓,身体不舒服。于是导游先把她送到到旅馆里。她找到自己的房间,手指僵硬,钥匙无法插入锁芯。他微微叹息,帮她打开门。

  她挣脱鞋子,迅速躲进床和柜子的角落,蜷缩起来,像重新钻入子宫寻找庇护的婴儿。所有的被子堆在身上,还是觉得好冷,不可抑制地颤抖。内心充满恐惧和内疚。

  他说,我和袁姨说过了,留下来陪你。

  不要。她的脸色是倔强的。手臂上因为冷而立起了寒毛,如同黑暗中弓起脊背准备自卫的小兽。

  别这么倔好不好!他大声说,语气急促而绝望。告诉我怎么才能帮你。

  谁也救不了我。

  低沉而沙哑的声音,瞬间苍老。之后是漫长而压抑的沉默。他看着她,感到心痛,却无能为力。看不透她的内心。感受不了她的痛苦。甚至不能让她停止恐惧。

  怎么才能让她平静下来呢。他想起小时候,也曾经哭闹着发过脾气,妈妈总是蹲下来,按住他肩膀……

  他慢慢靠近她。蹲下,一只手按在她肩头,另一只手轻轻拍打她后背。直视着她,仿佛在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样,用无限温柔的语气说:

  菊地,我来救你,好不好?

  过了很久,她说,……好。

  那我们不哭了,好不好?

  好。

  那你告诉我,在害怕什么?

  她猛然抬起头,对他说:是梦。那个噩梦。这么多年,噩梦一直纠缠我。我快崩溃了。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我有时候分不清梦和现实。她说,语气轻的像叹息。这么多年,我总是做同一个噩梦,梦见自己在一片白茫茫的大雾中,所有的人都远远躲开,我看见手上沾满了鲜血。

  那不过是噩梦罢了——

  不!不是梦!是死亡的呼吸声……只要一做这个梦,就有人会死。

  巧……合吧?

  恐惧像吐着红信的蛇,嘶嘶爬上他心灵。

  她已目光涣散,语无伦次:我九岁的时候第一次做这个梦,第二天学校门口有个小孩撞死了。十一岁,我姑妈车祸死了。十四岁,我妈妈在工厂被烧伤,也死了……后来,是后妈带来的弟弟……

  她说,前几天我在飞机上做了这个梦,现在又有人死去了……是惩罚,还是警告我要远离所有爱我的人?

  结束了。他说,都结束了。不会再有下次了。

  你走吧,离我远点。她无力地闭上双眼。算命的说我是扫帚星,会克死身边所有的人,他们都恨我害怕我。所以要离群索居。

  我不会害怕。他说。相信我。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三十四】

  她觉得,好像很久都没和一个人面对面的好好谈话。从没有人愿意倾听。不堪回首的童年,就像一颗掉进体内的黄豆,不停的膨胀,腐烂,引起炎症,散发恶臭。

  他想起小时候是听说过一些关于晦气的女人传言,只不过他那时候还小,不关心这些东西,而且妈妈也从来不对他说起。没料到,流言的女主角就坐在面前。

  在那种闭塞的小镇,这些迷信的东西总是广为流传,他说,但是在我记忆里,你远都是圣神的天使。

  不。她说。我的身体里流淌着黑暗的躁动的河流。充满腐败和死亡。它不停的要求得到。最后让所有靠近的人窒息。

  她不停的说。记忆是支离破碎的,感情却无比真实。她对他讲了从出生到现在除了旅行的目的之外几乎所有的事情:算命的言论,镇里的流言,死亡的阴影,还有自己的逃离。从没有想过幸福是什么颜色,只要有个角落就足够,然而在家乡,连这样的角落都没有。

  “你是妖精,你会克死所有的人”

  后妈的咆哮声还时不时飘过耳边。偏见一旦形成,就连惊天的美貌,都成为妖精的绝好注脚。

  高中有自己喜欢的人,但是他妈妈禁止他和这个“不干净”的女孩子来往,当着她的面,拎着耳朵把他押解回家。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学费做援助交际。成为有钱老板的情妇。爱上有家室、年纪足以做爸爸的有钱男人。也许别人不可能理解,但他们彼此真心相爱。她爱他,完全是由于恋父情结。因为她恨自己的父亲,和后妈结婚后,漠视她的存在。

  那个男人给她温暖和父爱。她也确实比他亲生女儿聪明懂事的多。她就是他的灰姑娘。他给她所有的一切关心。她没想过要和他结婚。只要被关心就已经足够。但是得知她怀了孩子后,他为爱发了疯,为了想让她做自己的新娘,竟然亲手谋杀了自己的结发妻子。

  最后,他被判死刑。所有人都以为,是她逼迫他,用结婚要挟他,他才会去杀人。即使他在遗书里说,不关她的事,也没有人相信。他的亲生女儿,比她还大几岁,叫了一群人闯进她家,殴打她。孩子没了,他被枪决那天,她住在医院里,全身是伤。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也没能看他最后一面。

  出院后,收到了他的信。满满的四大张纸。她看完几乎嚎啕大哭。他是早有准备的。他说,是他厌倦了没文化没品味也没素质的妻子和女儿。她们每天只知道消费。他为她,瞒着所有人,在另一个城市的海边买下了一栋房子,希望她开始新的生活。他还说,有机会希望她能来看他。就像女儿对父亲一样。他不知道的是,她一直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一直叫着他名字。

  她一直住在海边。隐名埋姓。读书写字,靠做自由拟稿人为生。她的文字,华丽而洞穿人心,在网络上流传甚广。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作者的真实面目,于是传言,作者是极其丑陋的中年男人。她一笑了之。

  总是把所有的窗帘都拉上,所有的门窗都锁紧,她害怕光,害怕一切抛头露面的场合。尽管如此,偶尔不施脂粉的出门采购商品,也时常遭人惊艳。她就是这样天生丽质,即使无意苦争春,也总是被当成苏妲己。

  她拒绝所有的约会邀请。再也不相信爱情。她把自己变成谜一样的女人,永远融入不了社会。她甚至相信,自己就是中世纪被绑在火柱上烧死的女巫。

  原以为从此就这样青灯古卷,了却残生。好像也很不错,她却还是放弃这样的生活,选择旅行。那是因为,她被确诊了胃癌。在这个世界上停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还没有实现小时候的梦想。

  她还是没有告诉他,为什么突然出来旅行。为什么把房子都卖掉。为什么把照片背在身上。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害怕和失落,只是强烈地感觉到,不能告诉他。她害怕失去他。

  听完长长的故事,天都快黑了。她和他都陷入了沉默,彼此感到筋疲力尽。死亡诅咒,情妇,堕胎,谋杀,仿佛都只在电视上看到,以他的人生阅历,很难承受这些事情。他感到紧张,心脏不受控制的疯狂跳动。从没想过,白衣白裙的天使,原来过这样的生活。童话般的梦幻灭了。

  你听,他们回来了。她说。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一会。

  【三十五】

  喀纳斯山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馆。因为喀纳斯是神仙住的地方。

  这里是属于蓝天,白云,野花和牛羊的。任何世俗的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在这里都显得格格不入。豪放洒脱的图瓦人,带着宽边帽,唱着蒙古语和哈萨克语的山歌,打马过山坡。图瓦族小伙子的皮肤,是久经考验的古铜色,脊背宽厚,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英俊轮廓,也许是高原的阳光和马奶子,还有尚武尚猎的生活方式,把柔弱少年磨练成了男子汉。

  没有哪个少年不想成为文武双全、能独当一面的男子汉的。城市里的运动,只锻炼身体的力量。而在这个原始的地方,角斗,狩猎,才能激发最真实最原始的野性。他看看自己白皙的手臂,忍不住羡慕起这些同龄人来。

  晚上,住在山坡上的小木屋里。只有两层高,红屋顶,木头墙,还有一个大阳台,听得见草丛里小虫的低吟。闻得到泥土芳草的气息。一切都让城里来的客人如此新奇。

  少年睡不着,偷偷溜出去。外面的冷风吹得他打了个寒噤,头脑异常清醒。他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下去。脚下经常踩到软软的东西,从气味和白天的经历来看,是牛粪。有点黑,每隔好远才会有一盏路灯,所以天空才如此深邃。他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夜空。那些长久以来只存在于神话和传说中的星座,一下子全部出现在头顶。有的认识,有些不认识。自从外婆去世,再也没有人拿着蒲扇,给他讲牛郎织女的故事了。城市的夜空是灰色的,许多星星都躲了起来,如果有人抬头看星星,就会被当成傻子。他甚至一次都没有看到过鹊桥相会,也许传说就是传说,仅此而已。

  曾经问过老师,宇宙的外面是什么。老师说,宇宙是没有边的。当时很不理解老师说的话。小孩子的眼睛,看到的都是直白的东西,总觉得,就算有海那么大吧,坐着船最多坐一年,也能到达对岸。是什么东西大的连边都没有呢?科学家写的书,对宇宙的边界,也一律含糊其辞。也许,不,是肯定,他们也没有到达宇宙的边,所以不知道的吧?一个大的连眼睛都够不着的东西,是多么神秘啊。遥望星空,你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微不足道。当心胸变得像宇宙那么开阔,所有的悲伤和愤怒都那么的微不足道。

  肉眼能看到的无数的光点,在我们的头顶,是无数星球的目光。它们有的遥远,有的很近,有的娇小,有的巨大。那些遥远的星球,亿万年来一直在用光向我们打招呼。光跑得再快,到达我们住的星球,也已经是亿万年以后了。我们偶而抬头,对着的,是他们亿万年前的问候。而它们发出问候的那一刻,地球上还没有人类。

  看电视剧,总能发现很多巧合。比如女主角丢了钱包,男主角上班迟到,刚好捡到一只钱包,两人就在丢钱包的地方相遇。怎么会那么巧?如果她没有丢钱包呢?如果他没有上班迟到呢?如果钱包被别人捡走了呢?也许他们就永远不可能遇见彼此。宇宙那么大,两颗星球的相遇,也和人与人的相遇一样,需要无数的巧合累积叠加而成的吧?

  他无法回答,相遇过后是什么。是远远相望的平行线?还是擦肩而过的交线?

  抑或是,重叠。

  两条直线,不可能两次相交。唯一的例外,就是重叠。

  每一点,每一刻,都心心相印。就像婚礼上的吉祥话:白头偕老,永渡爱河。

  【三十六】

  回到旅馆已是深夜,第二天就要坐飞机回去了。

  心情是惆怅的。宇宙的思考让他开始惴惴然:不知道以后是不是还能遇到她。

  真不想失去她。

  十年中两次遇见同一个人,冥冥之间还是有缘分的。也许应该道个别。至少说点什么。他站在门口,犹豫着该不该敲门,或许已经睡了?

  里面传来挣扎的声音。玻璃杯摔碎在地上的声音。他推门,门竟然没有锁。他直直的走进去,望卫生间里一看,就惊呆了。

  终于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脸色惨白。

  终于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随身带着药片。

  她这么倔强,把什么事情都一个人扛了,就是不肯告诉他。

  甚至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

  她跪在马桶边,大声呕吐,仿佛要把心掏出来。白色的长裙,白色的瓷具上,都绽放出大朵大朵的红花。

  他着急起来,不停的喊,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她露出一丝虚弱的微笑,刚要说我没事,甜腻的液体又涌上嘴边。眩晕让她的眼前一片漆黑,嘴角挂着血,看上去像吃人的女巫。

  是什么病啊?多久了?他手足无措,死命的抓住她的胳膊,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膝盖上。

  对不起,吓到你了……别这样……会把你衣服弄脏……

  我问你什么病啦!都这样了还管人家衣服会不会脏!快点起来,跟我去医院……

  不去——她哑着喉咙,低低喊道。我哪也不去。

  听话,都吐血了啊!快点……

  她突然伸出手,拽他。他呆在那里,不知到该站起来还是蹲下去。

  她摇头,含泪的眼神近乎哀求。

  ——不去医院……好不好。

  ——治不好的。

  ——是胃癌。

  每一字,每一句,都敲打着他的神经。呆在原地。好像一下子变成了石头。脊背上潮涌着刺痛感,手在这里,脚在那里,嘴唇在这里,可是怎么都使不上劲,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话来,耳朵里是成千上万的鸟一起飞走的轰鸣声。

  她又要飞走了。能不能不要飞走。能不能啊。

  【三十七】

  爱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多磨难呢。

  他等了她十年,终于再次来到她身边,却要永远失去她了。

  如果这就是相逢的代价,那他宁可永远不要再见面。只要知道她好好的活在世间就足够了。

  现在她要死了。

  她茫然的眼神,已经失去了生命力。打火机躺在地上,摔成两半。

  他使劲的抱着她,想给她一点力量,却什么也不能为她做。她还是冷得像块冰。

  其实……一点不疼。真的。她在他耳边低低的说,就昏迷过去。

  还是说了。虽然大脑一直在说,别告诉他,可是嘴唇完全控制不住。

  她讨厌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总让她想起死去的孩子。所有的光线都暗淡下来,所有的寂静都离她远去。时光仿佛幽暗隧道,末端有一个眼睛形状的孔,透着微弱的光,吸引着她。她觉得灵魂已然升入彼端,正朝着那光线飘去。周围响起教堂的唱诗声。她看见另一个自己,一身白衣,也在那唱诗班的行列。背上隐隐作痛,好像那里有一只蛹,正在蠢蠢欲动,破茧成蝶。

  给我一把刀吧。割开它,流点血,也许会好受些。她呻吟着说。

  不,在唱诗班队伍里的自己说,神情严肃。你必须忍耐。不可逃避。

  求求你,她说,救救我。我很累,我已经坚持不住了。

  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另一个自己说。

  她看见自己正在慢慢下坠。非常缓慢的,仿佛沉入海底般下坠。光线和歌声都渐渐消失了。

  菊地,菊地。醒醒。我是秀树。

  【三十八】

  吃过药,清理现场,已经是凌晨了。她有了点精神,就爬起来,打开冰箱,拿出两罐啤酒。

  不要喝这个。喝点热的。我帮你倒。

  他站起来,被她拉住。算了,我不喝。

  什么时候开始生病的?他说。语气尽量保持平静。

  上个月确诊的。也许早就出问题了。它一直在里面,吃掉我的力气。她说。冷漠的表情就像在说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

  为什么不去医院?

  去医院能救我的命吗?她自嘲似的说。与其说死在那里,还不如死在路上。

  你为什么就,就不能关心一下自己呢?他气急,连唇齿都僵硬了。

  我不配得到关心。只能得到惩罚。因为我身上有太多罪孽。

  他刚想说点反驳的话,被她打断了。

  秀树,她说,你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一切,我都明白。但是我不适合你。真的。莲舟是个好女孩,而我不是。而且我很快就要死了。给你看的照片,就是我的全部财产。我把房子都卖了,本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就让我的告别之旅简单一点吧。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再坚持一会好吗。他忍不住恳求她。也许还有办法。拜托。别放弃。

  不。活着就像一场梦,不能因为梦很美好就拒绝醒来。你最好远远躲开我。我只会给别人带来不幸。

  可是……那次车祸,和你真的没有一点关系。我不许你拿别人犯的错惩罚你自己。

  秀树,你是大人了,要理智。想想看,我一无所有。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才不管呢!秀树开始语无伦次起来。现在是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就是要给你幸福。让我来照顾你。我等了十年才等来这一天。我不是小孩子。我喜欢你。

  眼睛里慢慢涌起泪水。透过扭曲的光线,她看见秀树清澈的眼神,那里是孩子般的天真和诚实。没有世故,没有贪婪,没有谎言。她不要让他承受一点点不幸。

  她垂下头。一字一句的,说出最残忍的话:不。我不能接受你。我也不需要你。你走吧。

  可是……

  我-不-爱-你。不爱。也不需要。

  反复跌落山谷的回声。全身冰凉。仿佛折叠起伏的瀑布,从最高地山峰坠入黑暗深渊。

  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些故事,如果不了解她这十多年来的经历,他也许会立刻离开。但是,穿透冰冷生硬的字面,能看见含泪的滚烫的内心。他都能理解。

  她不是不需要他,相反她此刻像暴雨中的野草一样脆弱无助。她只是不愿意变成别人的,他的,负担——体面的死去,比委屈的活着更有尊严。

  也许明天会有办法,他想。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

  好吧。他说,声音是无力的。照顾好自己。别再喝冷的啤酒,真的不好。

  【三十九】

  直到门轻轻带上,轻的不能再轻的一声响,她绷紧得像弓一样一动不动的身体才松弛下来。疲倦顷刻间将纸糊的坚强冲垮。卷起的毯子盖在身上,为什么还是觉得冷。非常冷。她静静的躺着,睁着眼睛,却看见群莺乱舞。眩晕。连关灯的力气都丧失了。

  他坐过的地方,有一个痕迹,还是温暖的。

  是对的吧。反复求证,拒绝他是对的吧。即使说假话。对他,对莲舟,都好。

  反正,反正明天都要走了。如果不能走,就永远留在这里吧。装安眠药的小药瓶还在口袋里,每转动一下,就传来里面满满的声音。想起无名诗人的句子:让他们狂欢,我独自伤悲。这些彩色的小小药片,足够在走不动的时候,送她静静离开。

  就让所有的雨点,都落在这个将死之人身上吧。

  愿他们上空,永远晴天。

  我-爱-你。她用唇语说。黑暗中一遍一遍,寂静而诡异。

  【四十】

  他出去以后,并没有离开。在门口站了好久。里面一直没有动静,让他好担心。死一般的寂静是不详的。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他听见门锁喀哒一转,知道她没事,才放心离去。

  他回到房间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了。却闻到幽幽的花香。黑暗中立着一个人影,眼睛是亮的。

  小舟……你怎么还没睡?

  她是不是生病了,哥。

  ……谁?

  她。你没去看她吗?

  ……恩。去了。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袁姨会担心的。

  你怎么去了那么久啊,哥。我好怕。

  小舟去睡觉好吗。

  我听见你们在吵架。

  我们没有吵架。听话……

  今天是小舟十八岁生日,可是你忘了。你以前都不会忘的。

  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却听出声音里的幽怨。

  对不起……

  十八岁,就是大人了,所以可以谈恋爱了,对吗。

  他不出声。她也不出声。微妙的对峙,彼此都心知肚明。

  哥。我喜欢你。

  小舟……

  嘘。我知道,你从来都当小舟是妹妹。但是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情。和你没有关系。哥,你是自由的。

  她从身边走过,消失在夜色中。一起消失的还有发梢荷花的香气。那么清纯美好。此时此刻,不安和内疚把心变成被风穿透的空荡荡的走廊。但他心里最牵挂的还是菊地——明天要走了,不知道她一个人上路行不行。小舟和菊地是不一样的。她有家,有妈妈,还有无限美好的春天。

  就算菊地她不需要我吧。但喜欢她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与她没有关系。

  如果留下,还来的及。如果走了,一定会后悔。

  【四十一】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想发短信给袁姨,告诉他自己的决定。刚打上去几个字,又一个一个删除。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袁姨是他最敬重的人。她是妈妈的好友,多年来又这么照顾他,而且大家都看出来了,小舟喜欢他的。他这样做,会不会伤她的心呢?会不会变成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可是,就这样把菊地孤零零的丢在这里,他实在是放心不下。

  想了很久,还是发了短信。

  “袁姨,菊地的身体状况很糟糕,她孤零零一个人,我很担心,想留下来陪她,你们先回去,可以吗”

  当屏幕上出现“确实发送本消息吗”,他深呼吸一下,闭上眼睛,按下确定。手指都有点微微发抖。

  很快就有了回音,手机的振动让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尊重你的决定。好好照顾她”

  【四十二】

  清晨,她起床,收拾东西。很久没有睡到自然醒。旅社的其他人应该已经去赶飞机了吧——他们还要赶回去工作,旅行只是闲暇时的消遣罢了。可是对她来说,旅行就是全部生命。她要在最后的岁月里,把最想去的地方走遍。尊重内心的愿望。不留遗憾。

  下一个地方是青海湖。接下来,是墨脱,拉萨,那些远离尘嚣的圣洁之地。如果有力气,还要去丽江和西双版纳。巨大的旅行包,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缩水,变小了。有人说,缺乏安全感的人喜欢把什么东西都背在身上,从牙刷到枕头。就像蝜蝂,那是一种喜欢负重的小虫,见什么东西都喜欢驼在后背上,直到被重物压得爬不动。

  但是旅行久了,慢慢发现,其实不用什么都带着,也可以生活的。缺了可以买,至少不会让自己不堪重负。她发现自己还是喜欢这样漂泊。喜欢流浪。也许骨子里是热情奔放的卡门,不想做关在笼子里的鸟。在陌生的面孔中间,反而更容易放松,不会触碰伤痕累累的记忆。假如记忆也可以像行李一样丢掉该有多好。假如真有一碗孟婆汤,所有的不快乐,喝下去就忘了,并且不用担心它会跟在后面,多好。幸运的是,还有这样的机会,用双脚丈量梦里的地方,一直走到再也走不动的时候。

  生命的最后一段光阴,能用在朝圣途中,是一种幸福。

  宁静的早晨,拉开窗帘,满满的阳光让人心生眷恋。她留恋地驻足,深呼吸。

  门口传来敲门声。

  【四十三】

  他怕惊醒了她,直到听见窗帘拉开的声音,才敲门的。看到开门的一瞬,她变了好几次的表情,他忍不住笑起来。

  你……你……

  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你怎么还没走”呢,还是说“你来干什么”,好像说来说去都是一句废话。面前站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已经足够,所有的理由都微不足道。

  ——我留下来,照顾你。

  ——放心吧,袁姨和小舟都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其他的事情,我们一起安排。可是不要放弃自己,按时吃药,好吗。

  三言两语,说破心中疑虑,他微笑着,眼神温暖,牙齿雪白。

  好。

  全身的每一个器官都争着说:好。

  我会乖。不放弃。哪怕最后一丝希望。

  他们约好了,从青海湖回来,就去医院。前提是她要乖乖吃药,不能马马虎虎,不能抽烟,喝酒,喝冷水,讲丧气话,不能不按时吃饭。她一一答应了。也许是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了吧,脸色也变得活泼起来。

  两个肩膀扛一个问题,是不是很轻松?他在她耳边悄悄说,眨眨眼睛。

  可是不只一个问题啊,问题好多好多。

  那就一个一个解决吧。他说。笑容干脆明亮。

  【四十四】

  塔尔寺的海拔不高,只有2500米,她已经有一点高原反应了:头晕,胸闷,气喘吁吁。

  一会到青海湖,海拔还会增加的,你要不要紧啊?

  我没事。这也许是我最后一个愿望了。以后没机会……

  诶诶,说好不许讲丧气话的嘛!

  啊,我错了……

  到了!同行的人兴奋起来。

  他们看到远处山上金光闪闪的庙宇,全都惊讶地睁大眼睛。

  塔尔寺是宗喀巴的出生地,宗喀巴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寺庙的规模和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都是与众不同的。寺庙藏语称为“衮本贤巴林”,意思是“十万佛身像弥勒洲寺”。

  空气里弥漫着酥油芬芳。她虔诚地磕了一个长头,抓了一把面前盘子里的青稞,松开手,青稞流过螺形法器又落回到盘中。

  不是为自己。是为众生的幸福。

  寺里最著名的,一是壁画,二是堆绣,三是酥油花。这三样东西,都是深具藏传佛教特色的经典。壁画和堆绣,用最珍贵的矿物质颜料和当地特产的丝线制成,所以能历经久远不褪色。酥油染上颜色,便能做成千姿百态的佛教人物,神态动作都栩栩如生。一年一度的酥油花节,只有技艺最精湛的喇嘛才能参加决赛,而培养一个会做酥油花的喇嘛,需要很长时间。酥油的熔点很低,为了不让它很快融化,必须把手浸泡在冰水里降温,直到手的温度降到酥油的熔点以下。做酥油花的喇嘛们的手,通常过十年,就会因为严重的关节炎和冻伤而残废,因此,这是一项美丽但是残忍的事业。

  【四十五】

  寺里有很多据说是宗喀巴留下的圣迹,比如传说脐带血滴下后长出来的白旃檀树。院子里的菩提树,在香火缭绕中开的如火如荼。

  她说,我们的生命若是像这些树一样,该多好啊。你说,如果来世变成一颗树,就能活几千几百年了。

  他说,可是,活得太久有什么意义呢?到最后所有的亲人都走了,就剩下一个人,多孤独啊。

  他俯下身,饶有兴致的观察树下紫色的野花。我觉得还是做一朵小花好了,虽然活不了多久,可是它拼命的开放,要把最美丽的一面展现出来……而且每年春天它都会回来。

  那,下辈子我变成树,你变成树底下的小花吧!她揶揄道。

  好啊!他正色,来来,拉勾。

  拉勾!

  如果下辈子你变成树,我就变成树下的小花。

  我希望永远陪着你,让你感觉不到寂寞。

  来,拉勾。这是我们的约定噢。

  【四十六】

  像淡淡的绿翡翠,像孔雀的尾羽。海拔3260的青海湖,藏语叫“错温波”,是青色的水面。用青,用碧,用蓝,用翠,都不能贴切的形容青海湖的颜色。望着海天交界的边缘,圣湖的潮浪,是如此的澎湃有力,感受到圣洁的呼吸。没有人能在它面前无动于衷。

  她喜欢高原的藏歌。嘹亮热烈,像小提琴一样富有生机。使人联想起明媚阳光下晴朗的草原雪山。

  在青海湖,你看不到彼岸。野旷天低的草原深处,能看到这样一大片水,真是一件幸运的事。于是你会恍然以为自己遇到了海。事实上,这里笑容腼腆的藏族孩子,的确是管这里叫“海”的。他们住在海边油菜花盛开的天堂里,撑一架小小的帐篷,帐篷还不如一人高,门楣上悬着羚羊或者牦牛的头骨,羊角用金银包着,还点缀着绿松石和珊瑚珠,不知道它生前什么待遇。

  “照相吗,五块钱。”

  孩子们穿着藏袍,抱着小羊羔,站在门口,笑着,看着这些外乡来客,就像我们对他们一样的好奇。从他们脏脏的脸和小手,和看不出颜色的袍子,能感觉到在这里生存不是那么容易。

  她从口袋里掏出很多零钱,并和每一个孩子照相。孩子们拿着钱,欢天喜地的依偎在她身边,照完了,她还从背包里掏出一盒铅笔,每人一只,不多不少,刚好一打。

  怪不得你刚才一直在买矿泉水。可是为什么照这么多张?他本来想说这些小孩都在骗钱,终于还是没能说出口。

  他们真应该上学去。我们索取得太多,现在该是给予的时候了。

  他看见地上掉了个花纹奇怪的金属片,想捡起来看个究竟。

  不要捡。她说。不要带走这里的东西。

  为什么?他问她。

  因为我们不属于这里。我们是过客。

  他兴致勃勃的讲起了听来的传说。

  你知道为什么藏民的帐篷都那么低吗?那是因为有的人死了会变成僵尸,僵尸晚上会跑出来吃人,就像这样子,——他两手向前伸,做出一跳一跳的样子,——但是他们的膝盖是不会打弯的,也不会低头,所以就不能闯进帐篷里去。

  她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在听,没有告诉他已经听说了。少年的自尊心,就像初冬湖面上透明的冰凌,脆薄而容易受伤。

  但她喜欢另外一个解释。每一个进帐篷的人,都必须弯腰,是表示对主人的尊敬。也许在草原深处,还可以找到更多温情的故事。

  【四十七】

  青海湖的天气多变。刚还蓝天白云,水光潋滟,忽然又下起雨来。

  一下雨就冷了。大风吹着,还在夏天,气温骤然降到了十度上下。

  当地人已经习惯了这样多变的天气,并且从中发现了商机。他到售票处旁边,租了件军大衣,给她穿上。她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让人害怕。但是她忍耐着,什么也不说。既不叹息也不呻吟。

  从前的从前,也曾出现过人一个人,会在下雨的时候,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穿。她永远忘不了那种又惶恐又甜蜜的感觉,喉咙发紧,手脚冰凉。但最后,他还是远远的离开了,流言是看不见的有毒的刺,被射中的人大部分都做不到无动于衷。即使拔出来,也会产生深远的疼痛,直到大家都忘记的那一天。但是,怎么才能忘记呢?在那个闭塞的小镇,任何一点流言都会被人们津津乐道,只会让更多人相信,她是被诅咒的会带来不幸的女子。人们避开她,仿佛周围有无形的遮罩,因为害怕这种被孤立的感觉,她最终选择逃离。

  她面朝圣湖,跪下,用最虔诚的姿势,磕长头,乞求遗忘和宽恕。

  双手合十。头顶。嘴唇。胸口。大地。

  请不要让我再想起。

  我以后不会再逃走了。

  菊地,你一定要勇敢些。

  放下包袱才能往生。

  他默默的感受着她。即使她不说,亦能感觉到,在她的一生中,曾经发生过很多事情。不是快乐的记忆。他很高兴,她最后选择分享。

  如果能帮她承担全部痛苦,我愿用生命中所有的快乐交换。此刻他这么觉得。

  一路上总能看到许多朝圣的人。他们从各种地方赶来,要到拉萨去。沿途磕长头,用小木车拉着食物和水,磕上几米,做个记号,返回,把小木车拉上来,继续。有两人结伴的,更多是独自一人。修行是一个人的事情,与旁人无关。生活也是如此。离群索居,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无需害羞和感到不安。这是获得智慧的方式。

  如果你问喇嘛,为什么活着那么累。

  不要一直一直走下去。喇嘛会这样告诉你。就像磕长头的人会时不时回头拉自己的小木车一样。觉得累,可以停下休息。即使你什么也不做,天也不会塌下来。

  如果你总是不愿意停下来,会把灵魂丢在路上。

  【尾】

  菊地累了。她发起了高烧,持续不退,手脚冰冷。

  他们没有在青海湖做太多停留,第二天就返回西宁去。坐飞机到上海。一路上她不停的吐血,神智不清。药已经吃完。止疼剂亦不起作用。她现在正和病魔做赤手空拳的肉搏。长途跋涉消耗了她太多能量。生命的烛火行将熄灭。

  他背着她下飞机。仅仅半个月的时间,她已经变得很轻,骨瘦如柴,甚至容貌发生改变。

  行李统统不要。也不管别人惊奇的目光。什么都不重要了。他要救她。哪怕只有十万分之一的希望。

  幸好袁姨联系了熟悉的医生。到了医院,马上会诊,第二天就确定手术方案。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秋天来了。

  病号服过于宽大,像个只有一层皮的风筝。她昏睡着,从下飞机起,就没睁开过眼睛。少年一直陪着她。每隔半小时,用棉签蘸着温开水,小心擦拭她干裂的嘴唇。小心涂上曼秀雷敦。为她洗脸换衣服。

  隔壁床的大妈好生羡慕,以为他在照顾自己的亲生姐姐。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微笑。

  不管她是否能看见,他希望她,一直能感觉到他微笑的样子,因为她说,微笑使人内心温暖,即使在电话里也能察觉。这不是怜悯,是爱,发自内心。他爱她,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也许从十年前她送伞的那一刻起就埋下了伏笔。

  菊地。我喜欢你。我爱你。

  这不是告别之旅。这是往生之路。

  加油啊姐姐。你是天使哦。你怎么可能会死。我一直在给你打气。莲舟都在说,你要快点好起来。

  就算你真的死了,也一定会上天堂的。上帝也会喜欢你的。

  他迫切地渴望带给她温暖,哪怕把自己烧毁都在所不惜。

  如果不能做长生树,就让我做短暂花吧。

  我愿意陪着你。让你每天都能看见我的灿烂笑容。

  【终。】

  哇噢,终于写完了,好像很长啊。从来没有尝试过“每天写一点”,我以为我做不到坚持下去,结果竟然做到了。看来我也重生了,哈哈。

  这篇小说是八月旅行的时候开始构思的。后来写着写着走火入魔,写到两三点也只能写三四千字,那时候几乎发疯,但是怎么也舍不得放弃,最后断断续续写了三万(三万诶,呦呦。快表扬我)。

  就像小说里写的,故事是虚构的,感情是真实的。我并不是要讲述一个死亡的故事,而是讲述一个重生的故事。从逃避到勇敢,菊地在秀树的帮助下,终于放下包袱,走向往生,开始求生之路,这不能不说是她的进步。我们每个人,在都经历堕落和新生的挣扎,是否能战胜心魔,还要看自己。

  至少这一次,我超越了自己。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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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夏树 #繁花 #励志 #温情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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